江西降低民營經濟準入“門檻”  

    為鼓勵民營經濟快速發展,江西省日前決定採取一系列措施,降低民營經濟準入“門檻”,壯大市場主體。

    近年來,江西省民營經濟有了長足發展,已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到2001年底,該省個體私營企業2.9萬戶,從業人員57萬多人,註冊資金209億多元。

    然而,江西民營經濟市場準入的“門檻”高;行業前置審查審批環節多;借助行政管理職能,實行變相的部門和行業壟斷;一些可放開的領域和行業,仍限制民營經濟進入,造成市場機會中的不均等和國民待遇中的不公平。這些問題仍然嚴重限制了當地民營企業的發展。

    近日,江西省工商局決定:首先要簡化前置審批事項。目前,企業登記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省人大、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國家部委規定的前置審批事項共142項。其中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關係到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業,審批權在國家部委的事項共82項,其餘26項將改為後置審批、34項將不再進行前置審批。二是放寬註冊登記的限制。實行民營企業註冊資本分期注入制;放寬冠省名限制,支援幫助規模較大的企業註冊登記無行政區劃企業名稱;支援民營企業組建集團;推行營業執照預備期制。三是放寬經營領域。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水利、交通、能源、公交、電力、供水、道路垃圾處理、環衛設施等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的投資和經營;鼓勵省內外民營企業及民間資金採取購買、承包、租賃等方式,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制,鼓勵其相互參股,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給予民營經濟用地者與國有、集體企業用地者同等待遇。四是鼓勵下崗職工創辦民營企業。下崗職工、就業轉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憑勞動、人事部門發放的下崗或失業證,一次性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和註冊登記,並免繳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各種證書費。

    《中華工商時報》 200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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