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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買酒可查“酒身份證”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6 月28 日 | 文章來源:京華時報

從7月1日開始,由商務部制定、旨在打擊假酒的“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將正式生效。根據該制度,除啤酒以外,白酒、紅酒等酒類在流通過程中都必須帶有酒類流通隨附單,流通過程中的任何環節都須在隨附單中記錄在案。消費者在購買酒類商品時,可主動查看與所購酒類商品相對應的隨附單。對沒有隨附單或貨單不符的,可向當地酒類監管部門舉報。

據悉,隨附單由各地商務部門按照商務部下發的帶有防偽標誌的表樣印製,單上印有生産批號、日期、品名、規格及12位阿拉伯數字編號(其中前兩位為省別編號,北京為11)。按照規定,今後酒類在上市流通時,批發經營者須開具隨附單,且要單隨貨走;酒類零售經營者(含賓館、飯店等)應主動索取隨附單,要一貨一單。

隨附單制度是規範酒類流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過隨附單,可以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程流通資訊的可追溯性。這對於規範酒類流通渠道,防止假冒偽劣酒進入市場具有重要意義,也便於監管部門檢查,便於消費者識別真偽。同時還可以有效抑制明零暗批等不法行為,保護合法批發企業的正當權益。(記者胡笑紅 實習生曹櫻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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