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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05年農村政策總的思考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6 月6 日 | 文章來源:中國網

2005年中央關於農村工作部署的一個重大變化是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個口號統領各項農村工作。這個口號的提出對於黨內關於農村工作的認識,加大農村工作的力度,無疑具有積極意義。

在看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個口號的積極意義的同時,也要注意實踐中發生政策偏離目標的可能性。這一點我們在前面已經有所述及。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是,我們的農村工作的基本方面會不會因為這個新口號的提出而發生變化?我們以為不會。套用“三農”這個説法,我們以為,農業還是效率問題,農村還是就業問題,農民還是權利問題。

1、關於效率問題。1995年至2003年,我國農業GDP增速為按可比價格計算為4%;2000年至2003年間,這一指數為3%。

從投入的角度看,“十五”期間,中央政府三農投入達到11000多億,年均增長17%,扣除物價因素,增速也在11%以上;僅2005年,中央政府投入的資金超過了3000億元。但這部分資金究竟多少真正用於農業生産,我們無法用現有統計資料搞得很清楚。姑且把支農支出、農業基本建設支出和農業科技三項費用作為國家的支農總支出,那麼,從1995年至2003年間,這項支出的平均增速為13.3%,扣除物價因素為9%以上。我們再假設農村勞動力的實際投入不變。粗略地按照柯布—道格拉斯生産函數估計(假設資本的産出彈性為0.3,勞動的産出彈性0、7),那麼可以看出,從1995年至2003年農業增加值增長率4%中,“科技進步”的貢獻是1%,而2000~2003年間,“科技進步”沒有幾乎沒有貢獻。

我們再從農民投入的角度來做一個分析。按照下面這個表格計算,農村居民家庭生産性固定資産原值中的農業固定資産從1995年開始到2003年,以9%速度增長,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固定資産投資價格指數年均變化約5.4%),實際增長3.6%。如果繼續假設農民投入的勞動不變化,並依循前述思路,那麼,從農民自己在農業領域的固定投入看,全要素生産率顯然是一個正數。農民可以把政府投入産生的收益看作外部收益。

從投入的本質上説,農民的投入和政府的投入是一樣的,但從會計核算的原則上説,農民的收入更具理性。上面的分析説明,政府投入的效益有待提高。

2、關於農村就業與農民收入問題。這方面的問題我們不妨稍微展開來討論。我國政府把農民增收當作工作目標差不多有七、八年的歷史了。農民增收的指標是每年增加5%。從世界經濟發展的經驗看,這是一個驚人的承諾,因為保持居民(更不用説農民)可支配收入連續增長5%的國家實在是鳳毛麟角。從一個人生活看,這也應該是一個體驗生活蒸蒸日上的過程。一個人從幼年開始,經過40多年,他的家庭每人平均收入可以翻上10倍,這真是翻天覆地的變化。然而,改革開放的許多年裏,我們似乎還真讓農民收入保持了遠超過5%的增長速度,1989年至2005年間,中國農民的純收入平均增長速度達到11.1%。這似乎是一個匪夷所思的成就。

其實,“農民”這個概念的模糊性,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這些年來,在“農民收入”概念中的農民,有很多已經不是農民了,更多的也不完全是農民。按統計局的資料,9億多農民中差不多1.8億不是農村的常住人口。長住在農村的人口,又有1億多勞動力在鄉鎮企業工作。這些從事非農業的勞動力或人口,附帶影響到他們約3億多家屬。真正靠土地生活的農村人口,也就3億左右,就是這部分農民,他們的實際收入很難實現年均增長5%。

如果算一個大賬,中國農民銷售農産品直接收入大約1.1萬億左右,這給農民帶來每人平均收入1300元左右,不到農民全部純收入的一半。這部分收入是不可能按照5%的速度增長的,道理很簡單,因為每人平均的基本食物消費量基本不變化,而人口增長是不會按5%的速度增長的。按官方統計資料,1999年至2004年間,城市居民每人平均的基本食物(糧油、肉蛋和蔬菜)開支在扣除物價因素後,增長率為2%,而城市居民的開支中還有一大部分是商業利潤,農民拿不到。正因為這個道理,前些年來,我國純農戶的收入幾乎沒有增長,只是因為這幾年國家又是免稅,又是直補,純農戶的收入才開始出現增長。價格也是一個因素,但我們在長時間段裏不能依靠價格上升促進農民收入增長。

在我國目前條件下,真正的農民(即純農戶和以農業為主的兼業農戶)收入低下且很難增長是不奇怪的。一個農戶種六、七畝糧食,按這幾年的成本和收益狀況計算,全年下來也就得到2000元左右的純收入。這個收入好像是很小,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説很大。因為農民種地的工作日不多,平均一個工作日的報酬可以達到50~70元,這個工資水準也差不多是城市職工的平均水準了。事實上,2004年在有的地方已經出現了日工資50元的田間工作報酬。這樣説來,中國農民的收入問題是一個就業問題。農民的勞動時間不足是農民收入水準低下的根本原因。

知道了農民收入水準低下的根本原因,對症下藥,似乎有兩個辦法解決問題,一個是讓農民精耕細作,多投入勞動,以增加報酬;另一個辦法是減少農民數量,讓每一戶農民盡可能多耕種土地,以增加勞動時間。從世界農業發展的經驗以及我們在國內的調查看,第一個辦法基本上是浪漫主義的想法。我在一個華北平原縣看到,農民對勞動投入也是非常計較的,只要使用機器和化學藥劑的價格到了合適的水準,農民寧願用它們替代自己的勞動。記得我走到一堆麥草旁邊,發現麥草中有不少麥子沒有從麥穗上脫落下來,農民解釋説當年沒有雇傭到性能好的收割機。可是為什麼不用手工的辦法回收這些麥子呢?農民的回答是“不划算”,而補救的辦法是下一年雇傭一台性能好的收割機。像“顆粒歸倉”這樣的教導,似乎是説給城市小孩子聽的,農民並不總是這樣做。從經濟學的道理上説,勞動投入的邊際報酬也是遞減的,農民會在工作與閒暇之間做出合理的選擇。簡單説,中國的經驗也會證明,糧食種植的確是“土地密集型”産業,精耕細作實在不是出路。中國農業越是開放,工業部門吸收勞動越多,農業就越是告別精耕細作的生産方式。

精耕細作的辦法不行,而加快擴大農業規模經營的辦法又如何?這個辦法的前提是大量地將農村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産業,讓剩下較少的農民耕作更多的土地。從根本上説,這是一個出路,但這個過程需要很長時間。台灣、南韓和日本的農戶平均耕種1公頃多點的土地,農民的生活平均水準已經接近或超過了城市生活的一般水準。中國農戶要平均耕作1公頃,意味著一半以上的農民要放棄耕作土地,到城市去工作,也就是説,城市化率要達到70%左右。按以往的經驗,要達到這個水準可能需要25年左右。這個過程似乎太漫長了一些。

精耕細作的道路走不通,城市化的辦法又遠水不解近渴,那怎麼辦?聰明的中國人創造了一個辦法,叫做“農業産業化”,似乎可以用這個辦法來增加農民收入。其實,農業産業化就是農業在縱向上實現生産、加工和銷售的一體化,在橫向上實現高度的專業化分工。這個路徑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走過,只是人家的基礎是規模較大的農場,一體化活動的主體是農場主以及農場主組成的各種合作社。我們的“産業化”本質是“企業化”,很多情況下農民成了涉農公司的雇工,而公司才是所謂産業化活動的主體。中國的雇工市場是高度競爭的,不難理解,利潤就是企業的了。這個情況下,農民作為雇工,收入也可以增加,但他已經不是農場主了。難道中國農民只有變為雇工才可以增加收入?農業産業化在中國註定要走“企業化”的道路?現實的政策導向似乎讓我們得到肯定的答案。但這是不是一個好答案,還值得我們進一步觀察和思考。

3、關於農民權利問題。中國的農業進步,或者説中國農業的産業化,是走“農業企業化”的道路,還是走緩慢的“農場主專業化”的道路,涉及到農民的根本權利。最近有學者對“農業企業化”做了很高的評價,我們以為這種評價可能過於草率。本來由農民扮演主角的緩慢的規模化經營過程似乎是農業發展的方向,現在由政府推動之下走上了一個“企業化”的道路,這是不是意味著對農民的一種新的剝奪?

過去20多年裏,我們在土地徵用環節上已經以很不合理的補償“價格”和很不合理的徵用程式拿走了農民的大量土地,按照國民收入分配方法計算,這些土地的其價值在20萬億之上。這一輪的剝奪的後果,一個是大量土地的浪費,二是具有短期行為的外資企業的大量進入,三是幾千萬失地農民的生活成了問題。現在,已經圈佔的土地可以用上幾年,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也已經要過去,中小城市乃至一些鄉鎮的“大廣場”建設風頭也接近尾聲,更重要的是土地減少到了危及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程度,於是,土地徵用政策開始了調整,土地的“農轉非”開始剎車了。也許在土地的“農轉非”方面剝奪農民的高潮已經過去。

到了農業領域,農民該安穩了吧?一方面農民人口數量巨大,任何一個政府不敢在短期內把數億農民拋向街頭;另一方面,國家有一個穩定家庭承包制的政策,這兩種因素似乎讓農民可以在一小塊土地上安居樂業,只是隨著城市化和工商資本的積累,部分農民緩慢地走向城市,實現每戶農民平均2~5公頃土地的“規模化經營。”這個時候,農民大概能過得上有保障的富裕日子。但是,從2005年顯現的一些苗頭看,似乎我們會走上另一種道路。“産業化”要變成“企業化”,而有關官員又對農民的“土地入股”頗為熱心,農業領域的農民大有變為農業工人的趨勢。從實踐看,一些省有了1000畝土地左右的大農場,東北甚至還有3000畝土地的農場。更讓人憂心的是,這個過程中地方政府很積極,而一旦這個事情成了政府唱主角的行為,農民在農業領域喪失土地的速度有可能加快。

看起來,農民的土地權利問題是一個長期的問題,它總會以不同的形式困擾著我們。

農民權利的另一重要方面就是身份平等權利。這幾年國家政策和地方操作在這方面都是比較積極的,明年有望出臺全國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政策。但是,真正落實平等身份權利的工作不會因為一個戶籍統一法令而一舉完成。我們有兩方面的“難題”,其中有的是真難,有的是假難。

第一方面,是離家上千里、長期在大城市工作但又沒有能力購買城市住房的農民兼業者如何登記戶籍?只要中國的“二元經濟結構”不轉化,農民的“候鳥式”兼業現象將不會消除。這個問題最終要解決,但單單靠城市政府是不可能解決的。如果我們的土地制度再做深入改革,勞資關係再做進一步調整,農民可以“通過土地換城市住房”,在大城市的郊區和一些中小城市的市區買得起住房,戶籍問題也就解決了。但完成這個轉變需要較長的時間。目前,大城市政府暫時可以把農民兼業者看作“工作場所居住”的人,他們的戶籍保留在原居住地,同時,他們的社會保障賬戶與納稅義務也歸於原居住地。城市政府需要對工作場所的居住條件予以規範,儘量解決務工者的困難。今後有了中央政府更多的配套改革,農民異地遠距離兼業的情形將會消失。

第二個方面的問題是統一城鄉戶籍以後,農民能否全面地與原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權利?總體上看,這方面的問題不難解決,只是需要一些技術性的政策調整。

首先是“低保”的平等問題。現在農村的“五保戶”保障額度和一些省市推行的農民“低保”的補助標準,大都低於城市“低保”水準。城鄉戶籍統一以後,如果完全按照城市標準建立統一的“低保”制度,將大大增加財政負擔,以至不可能實行。一個變通的辦法是把“低保”標準的確定放到縣一級行政區,在行政區內統一一切居民的“低保”標準,同時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在確定對農民的補助時,可以考慮扣除農民的家庭經營收入中的非貨幣部分。如果把現有的扶貧資金、“五保戶”資金統一起來安排,“低保”改革所需要的資金增量不至於超過100億元人民幣。

其次是養老保障的統一問題。養老標準的確定也可以放到縣級行政區,條件好的地方可以實行省統籌或地市統籌。有了“低保”來支撐“基本公平”,基本養老保障可以堅持“低收入低保障、高收入高保障”的原則。高收入階層可用商業保險做養老保障補充。

再次是醫療保障問題。基礎醫療保障應該在城鄉之間統一。現在全國正在推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國家花不少錢,奠定了一個基礎。要注意到現在城市中一部分居民也沒有醫療保障,可以把農村的辦法引入城市,形成全國統一的基礎醫療保障。在這個基礎上再分成幾個層次,體現差異。這方面可以學習台灣的經驗。

最後是就業、教育等方面的平等問題。我以為這裡不存在任何難度。(摘自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2006中國改革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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