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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展望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6 月6 日 | 文章來源:中國網

1、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任重道遠,需要加快推進體制改革。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既是對傳統計劃經濟某些體制的進一步革命,進一步引入市場機制,也是建立基本的醫療保障和公共衛生體制,充分發揮政府作用。

從20多年的改革看,尤其是從2005年對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爭論看,我國醫療衛生體制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但是,加快推進這項改革任重道遠。

第一,利益集團的阻力非常大。以藥品價格改革為例。發改委出臺了17次藥品降價的措施,但社會公眾並沒有感到藥品降價帶來的實惠。相反,利益集團對降價的反對姿態,是路人皆知。

第二,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存在爭議。由於我國國情的不同,在如何設計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時,不同的各方存在不同的爭議。這些爭論的産生既有現實的因素,也有理論上的因素。但實際上,這個問題在2000年國務院出臺《關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時已經確定了。總體思路就是低水準廣覆蓋;就是要明確我國衛生事業是政府實行的一定福利政策的社會公益事業;明確舉辦醫療機構要以國家、集體為主,其他社會力量和個人為補充;明確了國家要保證對公立醫療機構的投入,公立醫療機構不能搞一院兩制。

第三,對現階段我國醫療衛生體制存在的問題存在不同的理解。目前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核心矛盾是:由於政府自身職能定位不清,導致政府對各類公辦醫院(包括政府醫院和國有企業的醫院)制訂的社會職責目標互相衝突,公辦醫院模糊不清、相互衝突和矛盾的辦院方針導致了整個醫療行業競爭環境的不公平,進而引起醫療産業發展的嚴重畸形化,最終成為目前中國醫療體制改革推進緩慢和困難的核心原因。

2、明確改革方向:理順政府職能,推進醫療改革。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應該是:在理順政府職能的前提下,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當然,在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時,高強部長指出必須堅持三條基本原則:一是堅持走適合我國國情的發展道路不能變,不能盲目照搬外國的發展模式;二是堅持衛生事業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和公益性質不能變,醫療衛生機構不能變成追求經濟利益的場所;三是政府承擔公共衛生和維護居民健康權益的責任不能變,增加衛生投入、提供公共服務、加強醫療衛生監管依然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

因此,加快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加快政府職能改革的過程。如果把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放在整個經濟社會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則可以看出,政府在其中應該充當兩種角色。

按照遲福林教授的分析框架,經過27年的經濟體制改革,我國在私人産品生産上相對過剩,而公共品則嚴重短缺。因此,下一步的改革攻堅應當實現兩個基本目標:既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又要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公共服務體制。為此,政府要扮演好兩種角色:一是繼續引入競爭機制,大力調整衛生資源結構,改變政府高度行政壟斷的局面;二是強化政府在公共服務中的主體地位,加快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主要內容有以下幾點:

第一,加快衛生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我國醫療機構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政府投入、醫療收入和藥品收入。由於財政補貼不足,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偏低,藥品收入成為醫院的主要經濟來源。亂收費、亂漲價正是這種特殊的經營機制和補償機制帶來的直接後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與醫院關係模糊,管辦不分,既是裁判員又是教練員,有著非常密切的利益關係,實際上成為醫院利益的代言人。因此,加快衛生體制改革是解決衛生系統存在問題的治本措施。要加快醫療體制改革的步伐,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開管理,切斷醫院、醫生與藥品銷售的利益關係。這也是解決目前我國藥價過高的根本措施。如果沒有解決衛生行政管理體制內部的深層次矛盾,通過其他的方式解決藥價過高的問題,幾乎相當於緣木求魚。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重新整合醫療資源。改革醫院投融資體制,多渠道籌措辦院經費。同時要完善政府對醫療機構的投入補償機制。

第二,政府應該加大投入,加快建立公共衛生體制和基本醫療保障體制。社會爭論各方都認為政府應該加大投入。但對於政府投入的方向並不明確。明確公共衛生是政府的不可推卸的責任,是一項社會公共産品,必須由國家財政提供支援。政府應該把公共財政的投入主要放在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方面,而不是主要投向城市、投向大醫院等。主要包括四個方面:首先,預防重大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降低重大傳染病發病率,有效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衡量政府工作效績的重要指標。其次,為群眾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維護人民身體健康。主要包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健全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增加政府經費投入,維護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質,為群眾提供優質、價廉的醫療服務。再次,加強衛生行業監管,維護群眾就醫安全。按照屬地化原則,建立不分醫療衛生機構隸屬關係,均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實施行業監管的機制,嚴格醫療資格準入,規範醫療秩序,強化醫療品質評價,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行為,保證群眾就醫和用血安全。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監管,糾正不正之風,減輕群眾負擔。最後,加強健康宣傳教育,改善生活工作環境,提高群眾的衛生觀念和衛生意識,改變不良生活習慣和生活方式,減少疾病發生。

為了達到以上四個基本目標,政府應該採取以下改革措施:

首先,增加政府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的投資。目前,我國在這方面的投入較低。儘管政府衛生投入的絕對量並沒有明顯下降,但由於投入結構的變化,政府預算衛生支出的比重還是下降的。1980年時政府衛生投入佔GDP的比重是1、1%,佔全國衛生總費用的1/3左右。到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政府衛生投入反而下降到僅佔GDP的0、7~0、8%,佔全國衛生總費用的比例到2000年更下降到1/7左右。因此國家應該加大投資,包括對醫療衛生保障投入。

其次,積極引入競爭機制,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與市場化是兩個有本質區別的概念。前者是在政府提供公共産品的領域中,適當地在生産領域引入優勝劣汰的機制;而後者是以優勝劣汰為主,基本上以市場競爭規則為裁判標準。從適用範圍角度分析,前者主要適用於公共産品生産領域,而後者適用於非公共産品生産領域。放開和鼓勵社會各界,慈善團體,乃至宗教組織興辦醫療服務事業。政府需要通過制定政策措施,創造寬鬆環境,引導社會資金,發展壯大醫療衛生資源。既要堅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也要注意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説,杭州市政府打壓民工醫院是一種非明智的選擇。

3、改革方案的公眾參與和透明化。目前衛生部已經制定了相應的改革措施。改革的原則是“一個結合、三項分離、三個聯動”(即:將市場資源與政府資源結合起來;公益性醫院與營利性醫院分離;醫藥分離;管辦分離;醫療體制改革、醫保體制改革、醫藥流通體制改革聯動)。無疑,這個指導思想深受社會歡迎。但是,如果在出臺改革政策之前增加一個環節,即廣泛徵求社會對改革方案的意見,改革政策的效果會更好。

從社會制度的安排觀點看,一個健全的社會制度,須同時具備民意表達、市場激勵、社會整合與救濟機制組成。在一個重大公共政策形成過程中,應當具有社會各方利益群體充分參與的制度設計與安排。只有在社會各界意願充分表達的基礎上,對社會各方利益之間權衡利弊之後,在理論上才能形成符合社會總體利益的公正合理的選擇。具體到醫改方案形成,雖然人們不能否認專家在制度設計方面的理論與技術上優勢,然而以社會眼光看,專家畢竟只是社會的一個階層,也有著自身的特定利益訴求,加上現有專家決策制度本身也缺乏相應的約束機制,因而在此前提下,一項公共政策,特別是一項涉及社會公共與公眾利益的決策形成,就決不能少了社會公眾、特別是不能少了社會弱勢階層的參與程式。因為一項公共決策的形成,如果只有專家與有關部門的共識,在理論上並不天然等於社會共識,而且從程式公正與民主決策的立場看,任何社會群體都應享有自己對社會公共事務的表達權利,也沒有任何社會階層可以不經公正程式,有擅自代表其他階層發言的權利。

所以,醫改方案形成僅僅只有專家與相關部門的共識是不夠的。合理的做法是,應該在醫改方案的形成過程中廣泛地聽取民意,根據民意進行修改,形成全社會認可的醫改方案。這樣醫療方案將在程式上更具有社會公正的制度特徵,同時也能得到社會公眾最大程度的認可,並將極大地降低改革方案執行過程中的成本。(摘自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2006中國改革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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