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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變化的趨勢性特徵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6 月6 日 | 文章來源:中國網

我國經濟改革與經濟發展導致了居民收入分配方式與收入分佈結構發生變化。總體而言,從經濟改革與經濟發展的實績來看,這種收入分配體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生産效率的提高。然而,與此同時,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擴大,這意味著不同人群受益於經濟發展的程度存在差異,而且一部分人群沒有共用社會經濟發展成果。這表明在收入分配過程中,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各個環節出現了問題,尤其是收入調節及再分配機制的缺乏,使得分配結果的不平等變得越來越嚴重,並且很可能進一步導致獲取收入機會的不平等性和社會的不穩定。

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以來,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呈現出了新的特徵,由原來的增量改革逐步過渡到存量改革。就業機會的相對不足.社會保障體制的缺乏.市場的扭曲.收入調節的再分配功能的缺位導致了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不可否認,由於我國是一個轉型的社會,傳統體制下的不合理的分配方式正在得到改變,在一定意義上來説收入差距的擴大是不可避免的,而且還應該看到,收入差距的擴大既有公平和合理的成分,也有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成分。不公平的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在較大程度上有損於社會公正與社會和諧,最終也將不利於社會經濟的健康和持續發展。為了實現社會經濟發展的良性迴圈.在維護經濟發展效率的同時實現社會公平,並鋻於我國收入再分配的現狀,實行旨在促進社會公平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並具有刻不容緩的緊迫性。

收入差距變化的趨勢性特徵

總體來説,20多年的經濟改革過程中,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斷擴大,並在較短的時間內由一個平均主義盛行的國家成為居民收入不均等程度相對較高的國家。這一變化也對人們的收入分配的觀念造成了較大的衝擊。本文分別從不同的角度討論我國收入差距的變化狀況。

1.全國及城鄉內部居民收入差距的變化。對收入差距的描述和分析可以從不同角度展開,考慮到中國城鄉經濟的分割性,本文采取的分析視角是在對全國的收入差距加以描述分析的基礎上,分別對城鄉之間.城鎮內部和農村內部的收入差距加以考察。鋻於城鄉之間收入差距的重要性,我們將把它作為我們下一節的主要內容。

就全國總體來説,根據世界銀行專家的估計,我國全國的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數從1982年的0.30上升到2001年的0.45,20年間上升了50%。與之相對應的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收入分配課題組分別根據全國抽樣調查所做的估計結果,在將城鎮住戶的實物收入和住房補貼以及農戶自有住房的歸算租金納入到個人可支配收入後,估計出來的1988年全國基尼系數為0.382,1995年為0.437,如果不包括城市中的農村流動人口由於1988年和1995年的全國基尼系數的計算中沒有包括流動人口,為便於比較,這裡給出的2002年全國基尼系數也沒有包含流動人口。Kahn與Riskin計算了包括流動人口的全國基尼系數,為0.448。2002年全國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數為0.454這些估計結果可能會出現一定程度的估計偏差,因為它沒有考慮到城鄉之間和不同地區之間生活費用的差別,它也沒有考慮到城鄉之間居民在享受社會保障方面和實物性補貼方面的差別。如果考慮到前一個方面的問題,全國的收入差距存在高估的問題,因為平均收入水準較低的農村地區的生活費用也較低;而如果考慮到後一個方面的問題,全國的收入差距則存在低估的問題,因為平均收入水準高的城市居民享有的社會保障和實物性補貼明顯多於農村居民。從全國樣本的10等分組的各自平均收入來看,1988年的最高收入組獲得的收入份額是最低收入組的7.3倍;2002年收入最高的1%人群組獲得了全社會總收入的6.1%;最高的5%人群組獲得了總收入的近20%;最高的10%人群組獲得了總收入的近32%。10等分組的中最高的10%人群組的平均收入是最低的10%人群組的11倍。總體上説,全國收入差距的不均等性程度在不斷擴大,並且這種擴大的趨勢似乎仍在持續。

由於我國是一個城鄉高度分割的國家,因此對居民收入差距的討論不能僅僅局限于全國總體水準。如果將全國的收入差距按照城鄉人群組分解,則它是由城鄉內部收入差距以及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共同組成,而它的自身變化也可以分解為三個組成部分各自的變化。城鄉居民收入分配也具有各自的特徵,因此有必要分別討論城鄉內部的收入差距狀況。

農村內部收入差距的總體變動趨勢也表現為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過程。有關研究表明,在改革初期的1978年,農村內部的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數為0.22,2002年則達到了0.37,也就是説在25年的經濟轉軌過程和發展過程中,農村內部的收入差距擴大了2/3以上。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收入分配課題組2002年的住戶調查數據,2002年中農村中最富的1%人群佔有農村居民總收入的份額是6%,最富的5%人群佔有的份額是18%,最富的10%人群佔有份額是28%,而最窮的5%人群佔有農村居民總收入的份額僅為1%,最窮的10%人群佔有的份額不過是2.5%。由此看來,最富的5%人群的平均收入是最窮的5%人群的近18倍,最富的10%人群的平均收入是最窮的10%人群的11倍多。國家統計局公佈了農村居民五等份組的每人平均收入水準,農村居民中收入最高的20%人群的每人平均純收入在2000年至2004年期間相當於最低收入20%人群的每人平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2003年達到了7.33倍。

在城鎮內部,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也非常明顯。上世紀90年代以前,儘管收入差距也有擴大的趨勢,但總體上説,城鎮內部的收入不均等程度仍是很低的,而且上升的速度也比較平緩;但90年代以後,城鎮居民收入差距的急劇擴大,城鎮內部基尼系數節節攀升。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收入分配課題組”的調查,1995年的個人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數上升為0.29,比1988年上升6個百分點;2002年個人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數為0.33,比1988年上升了10個百分點。這樣一種擴大趨勢同樣體現在國家統計局的估計結果中。按照國家統計局的估計,1995年城鎮的基尼系數為0.28。到2002年的城鎮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數已達到0.33,而1986年以前的城鎮內部基尼系數一直都低於0.2。從收入等份組來看,2002年城鎮中最富的1%人群佔有的城鎮總收入的份額是4.4%,最富的5%人群佔有的份額是15%,最富的10%的人群佔有的份額是28%。與之相比,最窮的5%人群得到總收入份額僅為1.2%,最窮的10%人群得到了份額不過是3%。如果將同等比例的最富和最窮的人群相比,不難算出城鎮中最富的5%人群的平均收入是最窮的5%人群的近13倍,最富的10%人群的平均收入是最窮的10%人群的近10倍。從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城鎮五等份組每人平均收入來看,城鎮人口中收入最高20%的每人平均收入與最低20%的每人平均收入之間的比率在逐漸擴大,1999年這一比率為3.37,2004年達到5.52,這也從另一個側面體現了城鎮內部收入差距不斷擴張的趨向。

2.城鄉之間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城鄉之間居民收入差距的居高不下一直是我國收入分配的一個重要特點。由於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先於城鎮,農村居民收入增長快於城鎮居民收入增長,因此在改革開放初期城鄉之間居民收入差距一度出現了縮小的情況;但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雖然若干年份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有過縮小的經歷,但總體趨勢仍表現為持續擴大的過程,2003年達到歷史最高值,為3.23。這已經是一個相當高的比率,但正如許多學者指出的,這個收入比率還不足以反映城鄉之間的真實收入差距。部分原因是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沒有涵蓋城市居民所實際享有的各種實物性補貼,而對農村居民來説,這些補貼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比如説,城鎮居民中很多人享受公費醫療,而農村居民卻沒有這種待遇;城鎮的中小學能夠獲得國家大量的財政補貼,而農村的學校得到的補貼非常少,往往主要靠農民集資辦學;城鎮職工享受養老金保障.失業保險.最低生活費救濟,而這些對農村勞動力來説卻是一種奢望。如果把這些因素考慮進去,城鄉收入差距可能會更大。如果將城鄉居民的收入範圍擴大,考慮公有住房補貼和私有住房的歸算租金,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和公費醫療保障,城鄉之間不同的教育補貼等因素,那麼2002年城鎮居民的實際每人平均收入將會增加3600~3900元,當年城鄉之間收入之比隨之上升為4倍以上。另一個方面,也應該承認,如果考慮到城鄉之間居民生活費用的差異並對這種差異加以調整後,城鄉之間居民收入差距會有所下降,而下降的幅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城鄉居民生活費用指數的估計結果。

城鄉之間收入差距擴大的另一個重要表現是它在全國收入差距中所佔份額在逐步上升。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收入分配課題組的住戶調查,根據泰爾指數的分解結果,城鄉之間收入差距在1988年至2002年期間對全國總體收入差距的貢獻率明顯上升,從38%提高到43%,上升了5個百分點。這意味著2002年全國總體收入差距的2/5以上來自於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表明城鄉之間收入差距非常巨大。並且,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期中,所實施的經濟政策並沒有成功地實現縮小城鄉差距的目標;最近兩年來,國家對農村經濟政策有所調整,2004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率沒有繼續上升,而是略低於2003年。這是否意味著城鄉之間收入差距將在一定時期內具有穩定的縮小傾向?目前尚難定論。應當指出的是,中央對農村所採取的包括免除農業稅在內的一系列惠農政策以及“十一五”規劃提出的“新農村”建設運動,使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存在縮小的可能,但關於政策的持續性及其對城鄉收入差距的影響可能還需要一段時日的驗證。2005年的一些初步的數據顯示,該年的城鄉之間的居民收入差距比2004年又有所擴大2005年儘管中央採取了各種措施來提高農民收入,但是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超過了農村居民的收入增長,已經成為定局,這會進一步拉大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

3.地區收入差距的變化。經濟改革與發展過程中,地區發展的不平衡及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是我國居民收入分配中長期存在的一個問題。表8-1以省份為單位,分城鄉計算了省份之間的收入不均等性指標通常情況下,人們以GDP為基礎討論省份之間的差距情況,但GDP並不是一個收入指標,而是一個生産指標,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説並不適合於收入差距的討論。我國城鄉分割的特徵不僅表現在全國,也表現在省份內部,並基於每人平均收入分城鄉公佈的現實,我們在分析省份之間的收入差距時仍分城鄉討論。雖然指數的計算沒有考慮到各省的人口權數,但是它顯示出的變化趨勢卻能説明一定的問題。

(1)省份之間收入不均等性指標表現出一定的波動性,在90年代前半期,四種不均等指數都顯示了省份之間收入差距的不斷上升過程,而且上升幅度相當大,90年代中期省份之間收入不均等性達到最高,隨後有所縮小,但很快又回升到較高水準,目前省份之間的不均等程度仍要大大高於90年代初期的水準,如2004年城市每人平均收入省際泰爾指數與90年代中期相等,比1990年高出一倍;

(2)省份之間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收入的不均等程度要高於城鎮居民,以基尼系數為例,相同年份中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收入省際基尼系數比城鎮居民高出8個百分點左右,這是因為農村內部不同地區之間的自然環境.天賦條件和經濟發展程度的差異性更大。(摘自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2006中國改革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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