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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房價不能單純依靠開徵物業稅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1 月22 日 | 文章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月21日電(陳澤欣)據《北京參考》記者調查,雖然不動産稅的實施正在逐步推進過程中,但對於“對第二套住房課以高額不動産稅以抑制房價”的觀點,也還存在一些不同意見。

鴻泰策略房地産經紀公司總經理張鳳春表示,不能簡單地認定高賦稅就能降低房價,回顧去年徵收營業稅的情況就可以發現,加稅只能促使租金和房價上漲。

以香港房地産發展的歷史看,降低房價的直接辦法就是增大低價房供應量,而現在拍賣土地、提高貸款門檻和利息、增加流轉稅、增加持有稅,全部是促使房價上升的。對別墅和低密度住宅加稅,將拉高此類物業的價格,而購買這類住宅的高收入群體,要麼對增加的稅收不在乎,要麼轉向普通住宅,這樣將會帶動普通住宅的價格攀升。

張鳳春指出,住房作為一種消費品就應該有統一的稅率。勞動者在獲得財富的過程中已經完稅,用合法收入購買的二套甚至多套商品房要徵重稅,目前還沒有法理基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産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産免納房産稅。

“炒房與買多套住房並非是房價高的根本原因,高房價主要是土地資源緊張所致。因此,想通過徵收高額不動産稅的方式抑制房價,治標不治本。”張鳳春説,抑制房價的根本在於控制開發商的利潤和土地價格,因此應該對開發商課以重稅,然後補貼到房價中,按每人平均面積直接補給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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