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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商會支援人大常委會就新特首任期釋法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4 月28 日 | 文章來源:中新網

中新社香港四月二十七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對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就新的行政長官任期作出解釋,並以全票通過釋法草案,確認七月十日補選産生的行政長官任期為原行政長官未任滿的剩餘任期兩年。對此,香港各商會在接受本社記者採訪時,鹹表支援及擁護。

香港嘉應商會會長鄒錫昌表示,他代表嘉應商會堅決支援及擁護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對香港基本法有關條款作出的釋法,贊同根據香港基本法及其附件一的有關規定,在行政長官五年任期屆滿前出現缺位的情況下,由任期五年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的新的行政長官,只能完成原行政長官未任滿的剩餘任期。

首先,釋法適時也很有必要。鄒錫昌説,此次釋法關係到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正確實施,關係到香港特區新的行政長官的順利産生和此後中央政府對行政長官的任命。過去數周,社會上對補選新的特首任期問題産生了分歧。香港特區署理行政長官曾蔭權向國務院提交了關於請求釋法的報告。這完全是適時的,也是完全必要的。

其次,釋法無損香港法治。鄒錫昌認為,“補選特首的任期問題事關中央管理的事務,事關中央與特區的關係,不屬於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如有爭議,只能依法提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人大常委會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行使對基本法的解釋權,是香港法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特區政府請求釋法,也是香港憲制和法治的要求。”

第三,鄒錫昌指出,循序漸進發展民主,符合香港各界利益。他認為,這次釋法使得在二零零七年香港特區可以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循序漸進地發展香港的民主,這完全是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辦事,是完全符合香港社會各界的利益的。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楊孫西博士表示,廠商會和其他關心香港事務的社團一樣,支援人大這次的釋法。他認為,人大常委會就新的特首任期作出解釋,及時平息香港社會對基本法的不同理解造成的爭拗,也及時制止了香港産生憲制危機的可能,相信將得到香港各界的支援和理解,“所以,我們應該感謝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關條款作出解釋。”

楊孫西説,香港基本法作為香港的小憲法,是中國憲法的一部分,很多條例不會有很具體的説明,人大釋法難以避免,也很有必要,並不會衝擊香港的法治精神。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李秀恒也指出,這次釋法及時而必要,消除了社會各界的疑慮,減少社會爭拗,也維護了香港社會的穩定,確保特首選舉如期依法舉行。(記者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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