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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報積極評價國務院就香港特首任期提請人大釋法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4 月11 日 | 文章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4月11日電 四月六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署理行政長官曾蔭權向國務院呈送報告,請求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就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作出解釋,以明確新的行政長官的任期為原行政長官的剩餘任期。經過及時而認真的研究,國務院十日宣佈,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相關議案。香港媒體今日紛紛刊載評論予以積極評價。

《香港商報》今日刊載了題為《釋法護法釋法利港》的社論文章。文章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關規定進行解釋是完全必要的,也充分體現了國務院按照基本法辦事、全力維護香港穩定繁榮的一貫立場。

文章稱,在執行基本法過程中,遇到香港本身無法解決的疑問,依法請求人大釋法,完全是對香港現在法治的維護,何來衝擊之説?其實,只要站在國家憲法的角度想一想,一切都豁然開朗了。

香港《大公報》發表題為《國務院提釋法三大疑難可解》的文章説,目前,人大一日未釋法,最少存在任期、立法、司法復核等三方面的疑難和混亂。

文章認為,國務院十日的提請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四月下旬的釋法,確是非常必要和及時,既可確保補選特首能依法如期于七月十日順利産生,特區不致出現“權力真空”的憲制危機,社會得以維持繁榮安定,而且一切依法而行,特區的法治精神絲毫沒有受到損害。

香港《文匯報》也刊登題為《人大釋法有必要,加快磨合減爭拗》的文章稱,國務院及時研究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報告並提請釋法,表明補選特首的任期問題,事關基本法有關規定的正確實施和香港大局穩定,中央給予高度重視;也説明中央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凡是對香港有利、對香港市民福祉有利、對維護香港繁榮穩定有利的事情,中央政府都會積極、全力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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