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將多管齊下打擊“地下保單”行為

內地多個城市開放港澳“個人遊”以來,赴港購買保險的內地居民日漸增多。與此同時,一些非法的“地下保單”時有出現並呈蔓延趨勢。對此,廣東省和香港特區的保險監管負責人近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雙方將密切合作,多管齊下打擊“地下保單”行為,促進粵港保險業良性發展。

中國保監會廣東保監局局長張維功説,現階段廣東省居民購買港澳保險産品的方式,一是赴港澳旅遊、探親時主動在當地保險公司購買;二是通過港澳業務員介紹,內地居民在當地簽署投保文件,業務員偽造過境記錄並代收保費,但這種情況近來在減少;三是通過港澳業務員介紹,由其組織入境澳購買保險,這種“非法推銷,真實過境購買”的情況日益增多。張維功説,後兩種情況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俗稱為“地下保單”。

據調查,目前受“地下保單”影響較嚴重的地區,主要集中在經濟較發達地區,特別是與港澳鄰近的珠江三角洲地區和福建一些城市。“地下保單”的種類主要為返還型的投資分紅險、年金、保障型和醫療型險種,購買者多為有相當經濟實力的“高端”客戶。

張維功説,“地下保單”的存在和蔓延,破壞了保險市場正常的經營秩序,其非法性和隱蔽性造成逃稅行為的産生和為個別人的“洗錢”行為提供了渠道。同時它還增大了消費者遭受侵害的風險因素。

“地下保單”之所以存在,與港澳保險公司的一些保險産品和其價格有一定吸引力、仲介人的高回扣率,以及部分在內地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有灰色收入者有通過“地下保單”洗錢的需求有關,而港澳保險公司的售前售後服務較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張維功説,廣東保監局將加強與港澳保險監管部門合作與協調,加強各方之間資訊共用、協同監管,聯手打擊地下保單銷售活動。積極鼓勵和支援本地保險公司用好的産品、好的服務吸引客戶。

香港保監處保險業監理專員袁銘輝説,香港保險公司必須遵守內地的保險規章制度,銷售給內地人士的保單必須符合要求。不允許香港的保險從業人員在獲取內地保險營業執照前到內地工作,不允許在內地銷售香港保險公司的保單。“我們將加強與本地保險公司聯繫,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進一步加強與內地保險監管部門的聯繫和合作,打擊地下保單行為。”

去年8月,粵港澳以及深圳的保險監管部門在深圳召開聯席會議,就禁止港澳地區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在內地展業,宣傳、銷售保險産品等形成共識。今年3月,中國保監會與港澳保險監管部門就打擊“地下保單”及監管合作事項達成共識:未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在內地設立營業機構的港澳保險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內地銷售保單。(記者劉詩平)

新華網2004年5月10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