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蘭花返港屬違法行為

香港海關近日提醒赴港人員和返港市民,沒有許可證進口蘭花屬於違法。海關前日已經拘捕2男3女,他們涉嫌從內地攜帶12盆蘭花回港。

有關人員表示,農曆新年將至,有些市民喜歡在內地購買年花並帶返香港,根據《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規定,沒有有關許可證進口蘭花屬違法行為。他指出,市民如果想攜帶瀕危物種入境,必須先取得漁農自然護理署簽發的許可證。

海關邊境及口岸科人員日前拘捕2男3女,年齡介乎41至51歲,他們涉嫌從內地攜帶12盆蘭花回港;他們已轉交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作跟進調查。海關人員今年至今在各邊境口岸管制站,包括落馬洲、羅湖及中國渡輪碼頭,共檢獲36盆蘭花,拘捕14名入境旅客及1名司機。(陳曉鐘)

人民網200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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