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粵港機動車駕照可免試互相申領換領

據香港大公報從廣東省公安廳獲悉,從明年一月一日起,香港居民可憑香港駕駛證向廣東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換領內地機動車駕駛證,在廣東駕車上路;與此同時,廣東省居民亦可持內地機動車駕駛證向香港運輸署申請換領香港駕駛證。

據悉,明年一月一日全面實行的粵港雙方免試換領範圍為小型汽車和摩托車駕駛證,換領證件的對應類型如下:

香港居民:持有(1)類私家車或駕駛執照,只要其年齡、身體等條件符合有關規定的,可免試直接領取準駕車型為C類的內地小型汽車駕駛證;持有(3)類電單車或(22)類機動三輪車駕駛執照(不包括A類自動檔車輛)者可免試直接換領準駕車型為E類的內地二輪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駕駛證。如香港駕駛執照僅限于駕駛(A)類自動檔車輛的(不包括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只可免試換領內地準駕車型為Z類的九座以下小型自動檔車輛駕駛證。

換領內地駕駛證六項手續

廣東居民:持有C類小型汽車或以上駕駛證,可免試直接換領香港(1)類私家車駕駛執照;持有B類大型貨車或以上駕駛證者,可免試直接換領香港(1)類私家車和(2)類輕型貨車駕駛執照;持有D類三輪摩托車和E類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可免試直接換領香港(3)類電單車(摩托車)和(22)類機動三輪車駕駛執照。

香港駕駛員換領內地駕駛證的程式是:由本人到廣東省內各地公安車管所辦證窗口辦理,並履行下列手續:(一)填寫《香港居民免試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二)交驗香港身份證和往來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或護照原件及複印件;(三)交驗有效期內的香港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四)交驗居留/暫住證原件及原印件(未在內地暫住的除外);(五)接受省內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驗報告;(六)閱讀《申請表》反面的“個人聲明”後簽名確認。

港發免試執照有效期十年

廣東省內居民可持下列資料向香港運輸署牌照事務處提出免試換發申請:內地有效護照,通行證或同等的旅行證件等任何一項能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內地有效駕駛證;《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證執照申請書》。香港運輸署牌照事務處審核資料無誤後,免試簽發有效期十年(六十周歲以上除外)的正式駕駛執照。廣東居民免試直接換領香港駕駛證按照香港的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方俊明汪春洋)

中新網200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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