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報盛讚中央批准香港銀行試辦個人人民幣業務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十八日宣佈,經國務院批准並由中央銀行提供安排,明年一月一日起香港銀行試辦有關個人人民幣業務,社會各界紛紛表示這是一件好事。昨天出版的香港報章除報道相關新聞外,還發表社評,盛讚這一舉措。

《大公報》社評稱,香港銀行可以經營個人人民幣業務,對正在復蘇、轉型中的香港來説,確實是前所未有的大好消息。這大好消息的意義和重要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更加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二是對本港和內地市民都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經濟日報》題為“人民幣一小步,金融中心一大步”的社評指出,香港銀行最快可于明年元旦前後經營人民幣存款、兌換、匯款和信用卡業務,從實時利益來看,對香港銀行業、金融中心的利益不大,因可經營的業務範圍窄,人民幣貸款等未包括在內,然而,對香港金融中心的未來發展,卻埋下茁壯成長的種子。人民幣逐步走向自由兌換,是不可逆轉的趨勢,若香港能在人民幣境外業務上,率先建立法規、架構,那麼隨著人民幣逐步開放,香港可率先擴闊經營人民幣業務的範圍,長遠更可成為人民幣的離岸中心。

《星島日報》社評則認為,開辦人民幣業務,有挑戰更有機遇。社評説,本地銀行能夠開辦人民幣業務,可以視作本地作為金融中心的新里程,過程必須萬無一失,而只要風險控制得宜,今次的措施大方向顯然有利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對於個別市民、商戶和遊客,今後無論調動款項或做生意更加方便,遊客消費亦有更大彈性,經濟自然變得更有活力。

《成報》社評稱,此舉不僅方便內地入境旅客購物消費,刺激本港零售、飲食、娛樂和旅遊等行業,而且對香港銀行界意義尤其重大。這是香港建立人民幣離岸結算中心的第一步,可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只有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才能強化自身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在香港建立人民幣離岸中心,不僅有利於香港經濟,對內地也有好處。香港在貨幣機制改革和穩定匯率等方面有豐富經驗。在香港建立從人民幣入境幣,再到其他硬通貨的流轉渠道,有助於促進人民幣自由兌換和逐步實現國際化。

香港《文匯報》、《香港商報》、《明報》、《信報》等報章也都發表了相關社評。

中新社200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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