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産部對港商解釋開放五種增值電信業務實施細則

資訊産業部的多名高層官員昨天在北京介紹了香港開放五項電信業務的實施細則,聽眾是包括電訊盈科、和記等知名運營商的香港電信業人士,有近四十人。

這五項業務是今年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附件中的內容,十月一日宣佈對香港開放,它們分別是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呼叫中心業務、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資訊服務業務,都是主流增值電信業務,在內地發展非常快。

香港人口總數只有六百七十多萬,卻有六家移動運營商,激烈的競爭各家運營商都處於維持水準,而內地的移動市場增長快於香港,到今年已經有兩億四千多萬用戶,開放這五項業務給香港電信企業帶來新的商機。

而且,這次對香港開放增值電信業務的時間,比中國入世時所承諾的關於電信業開放的時間表還要早一年。從業務範圍講,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呼叫中心業務是中國入世承諾中所沒有的業務。從地域上講,中國入世時承諾電信業開放限于內地十五個城市,而此次對香港開放電信增值業務地域沒有限制。

這些特殊之處引起香港電信界人士的投資熱情,他們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具體的政策和法規。香港特區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在和信産部磋商後組成香港電信界代表團,由副秘書長黎陳芷娟女士率領,參加此次的電信政策説明會。

資訊産業部綜合規劃司張春林司長介紹説,香港服務提供者在中國內地開展這五項業務,需先與內地一家公司成立合資公司,港方擁有股權不能超過百分之五十。如果經營跨省業務,註冊資本需在一千萬元以上人民幣,如果是經營省內業務,註冊資本最低需要一百萬元人民幣。

信産部法規司蔣耀平司長介紹了合資公司申請電信業務的審批過程和所需遵循的法律。會上還專門安排了時間和人員回答香港電信業人士的問題。(記者劉育英)

中新社200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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