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為港省關稅350億 香港産品及公司重新定義

    內地與香港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即將簽字,對於港人最關心的“香港産品”及“香港公司”的定義,內地將採取相當寬鬆的態度來處理。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CEPA主要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及貿易便利化等三個範疇。

    據估計,港産品透過零關稅輸往內地,每年可省的關稅將高達三百五十億港元。

    港公司定義寬鬆處理

    對於港人最關心的“香港産品”及“香港公司”的定義,內地方面將採取相當寬鬆的態度來處理。

    據了解,目前內地基本上要求某種産品在某地的增值部分要達到百分之六十,才會被認定為當地産品,而對香港産品,其增值部分的要求將大幅降低,很有可能會定義在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之間,即某種産品只要在本港有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的增值部分,就可被認定為“香港産品”,可享受零關稅待遇。

    至於“香港公司”的定義,基本上按照本港公司法例在香港註冊成立,且有一定的經營期及交稅期,再加上聘用的員工以香港人士為主,就可被認定為“香港公司”。

    據了解,“香港公司”將得到內地放寬準入服務領域,具體包括以下十六個行業﹕管理諮詢﹑會議展覽﹑廣告﹑法律﹑會計﹑醫療﹑房地産﹑建築工程服務﹑運輸﹑分銷﹑物流﹑旅遊﹑視聽﹑銀行﹑證券﹑保險。

    特別值得留意的是,為了配合國家的西部大開發戰略,港商到西部地區投資還可以得到更大的優惠。

    中新網200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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