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審議《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香港特區政府昨天向立法會提交了《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指出,該條例草案是政府聆聽並採納了多項市民的建議後才草擬的,特區政府確信已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自由之間取得了恰當的平衡,條例草案絕不會影響市民的日常生活。

    香港特區政府希望立法會在短期內成立專責的條例草案委員會,就該草案提出的各項條文作深入詳盡的分析和研究。  

    葉劉淑儀在法案二讀時強調,每個國家均訂有法例保護其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及國家安全。她説,《基本法》訂明香港特區沿用普通法制度,因此落實執行第23條應儘量建基於現行法律。葉劉淑儀説,這一次是通過修訂現有的《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及《社團條例》,落實《基本法》第23條,而非提出一條全新的專項條例,更不存在引入內地的法律或概念。該《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提出正是“一國兩制”的最佳體現。(劉光金)

    人民網 200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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