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鄉寧波出口加工區經國務院批准設立  

    國家級寧波出口加工區于近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這意味著寧波市擁有了除寧波保稅區以外的第二個實行“境內關外”特殊政策的開放區域。

    寧波出口加工區是全國第二批8家出口加工區之一。此前,國務院于2000年批准設立了杭州出口加工區等15個試點出口加工區。

    出口加工區是海關監管的特殊封閉區域,享有關稅豁免、自由進出、聯網管理、鼓勵出口等特殊優惠政策。此外,還享受區內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不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海關不實行《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管理、國家對區內加工産品不徵收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區內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實行“一次報關、一次審單、一次查驗”的通關管理。同時,除實行出口被動配額管理外,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與保稅區國際貿易、出口加工、保稅倉儲三大功能相比,出口加工區的功能僅限于産品外銷的加工貿易,但某些方面的政策將比保稅區更加靈活機動。

    據了解,寧波出口加工區位於北侖區大碶鎮,與寧波開發區和寧波保稅區接壤,總面積3平方公里。目前,出口加工區徵地拆遷等前期籌備工作已經展開,加工區建成並接受海關總署驗收後,將正式封關運作。(寧波僑務資訊網)

    《華聲報》200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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