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鼓勵留學人員到非教育系統工作  

    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日前透露,為鼓勵在外留學人員以多種方式為國服務,資助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到非教育系統工作,人事部特製定留學人員自願短期回國到非教育系統工作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資助:1、本人有突出的學術成就,獲得過有影響的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獎勵或在有影響的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水準的學術論文;2、有重大的發明創造或獲得過專利;3、掌握國內急需先進技術,擬回國進行合作研究、開發交流。

    資助的範圍:1、參加國家、部委、省市重大科研課題的攻關研究工作;2、幫助國內有關單位解決急需的科研難題;3、回國開展合作研究、講演、培訓、項目開發、技術轉讓、技術交流;4、參加國內舉辦的重要國際會議或全國重要學術會議,並有大會專題報告;5、人事部認定的其他學術技術交流等活動。

    資助額度:解決留學人員一次單程或往返國際旅費。其在國內的費用由接待單位負責或與留學人員協商解決。

    華聲報200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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