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海啟動公務員交流計劃  

    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與上海巿市政府外事辦公室日前簽署協議,兩地政府將正式啟動安排專業職係公務員的交流計劃。

    根據協議,從2002至2005年,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和上海市外事辦每年將至少安排一次交流活動,讓不超過5名專業職係人員在對方政府交流實習。每次交流活動為期三至六個月。

    據悉,第一次的交流將在今年稍後的時間開始。香港特區政府的建築署、環保署及路政署將各派出1名專業職係公務員參與。

    兩地公務員交流計劃是在去年4月份,由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向國務院港澳辦提出的,該計劃建議香港與內地一些省市互派專業職係公務員到對方機構交流實習,以增長見聞、交流專業管理經驗和技術知識。(劉光金)

    人民網 200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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