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歸人員職稱認定辦法出臺  

    為鼓勵和吸引海外留學人員來川創業,四川省人事廳近日正式出臺了《關於做好海外留學回國人員職稱認定工作的通知》,對來川工作的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進行職稱確定,此舉在全國尚屬首次。

    據成都晚報稱,該《通知》規定海外留學回國人員的職稱認定採取自願申報的原則,在國(境)外經過完整學制的學習,並取得博士、碩士學位的人員可直接認定相應職稱;在國(境)外取得某種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或在國(境)外學習期間從事過某種專業技術工作並受聘擔任相應的學術、技術職務的,也納入直接認定職稱的範圍。

    《通知》還規定,海外留學回國人員的職稱認定,可打破對年齡、專業的限制,也不進行英語和電腦的考評。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期滿出站,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或獲得博士學位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可認定正高級職稱。認定副高級職稱的有以下三類人員:一、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期滿出站人員;二、獲得博士學位,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三、獲得碩士學位,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此外,獲得博士學位或獲得碩士學位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可認定為中級職稱。

    據悉,對於海外留學回國人員的職稱認定將實行面向社會的開放式服務。在認定程式上採用國際慣例,申報者必須具備在國(境)外學習的學歷、學位證明(就讀學校必須是經國家教育部認定的)、以及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

    《華聲報》200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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