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會計師公會擬修訂12項會計標準  

    香港會計師公會目前正考慮對現行的12項會計標準進行修訂,以跟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的一些標準,其中受關注的是《租賃》及《投資物業》入帳方法。

    據了解,香港現行的國際會計準則第40條的《投資物業》條例,要求公司每年對投資物業價值進行重估,如屬上市公司則一律需要將差價記錄在損益表中,若非上市公司而持有的物業又在5000萬元以下則可享有豁免,可選擇以成本減除扣折的方式反映在資産負債表內;另外,公司也會選擇將原來物業價值跟重估後的差價記錄在損益表中。而新草擬的條例則容許所有上市及非上市公司有權選擇用以上方式填報物業情況。

    香港會計師公會的一位副主席認為,在現行的制度下,公司的資産負債表並不真實反映物業價值,如果採用新的方法,則可更有效地反映投資物業的真正價值。

    香港會計師公會理事路沛翹説,3年前香港的會計制度比國際水準還要高,但隨著國際準則的不斷改進,香港的會計準則有改良的必要,其中稅務、財務披露可使外界尤其是股票投資者更了解上市公司的財務情況。(劉光金)

    人民網 2002年6月20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