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署拘捕“明日之星”警隊發表聲明質疑  

    上週末,香港警務處與廉政公署先後發表公開聲明,被香港某些媒體稱為兩大執法機構“30多年來最嚴重的分歧”。雙方的合作關係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行政長官董建華親自介入,分別聯繫兩大執法機構主管,迅速化解了這場風波。

    警隊、廉署先後發表公開聲明

    號稱警隊“明日之星”的高級警司冼錦華16日被廉署拘捕是這次事件的導火線。今年45歲的冼錦華從警20多年屢破大案,在警隊中是響噹噹的人物。他在1996年成功偵破“新三狼案”,去年一舉攻破黑社會組織“水房”幫,尤為傳媒所津津樂道。冼錦華曾擔任過“O記”(即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第二號人物”,在案發前則是毒品調查科的“第二號人物”。5月16日晚,冼錦華涉嫌貪污及包庇賣淫集團,在一家酒店被廉署拘捕,成為廉署近年來拘捕的最高級警務人員。5月17日一早,冼錦華被捕的消息傳來,警隊上下譁然,冼錦華的同事更是感到非常震驚。

    冼錦華被捕兩天后,此案突然發生了出人意料的變化。5月19日下午,香港警務處罕有地發表公開聲明指出,警隊絕對全力支援和配合廉政公署的反貪工作,但廉署對一名高級警務人員涉嫌收受利益及提供有關警方巡查尖沙咀及旺角娛樂場所的資訊的指控十分嚴重,對警隊的聲譽損害極大。在這份聲明中,香港警隊質疑指出,去年以來已有數宗類似的廉署拘捕警務人員的反貪行動,廉署卻遲遲沒有採取相應的檢控行動,這次廉署卻很快公開了一些未經證實的指控。

    4個小時之後,廉署也發表公開聲明,一一回應警方的聲明。廉署發言人指出,廉政公署所有調查都是根據有關的貪污舉報而採取的,拘捕行動也是嚴格按照法規進行的。當案件完成調查後,廉署必須將報告呈交律政司,由律政司決定是否作出檢控。如果律政司認為案件不應作檢控或警戒,廉署會向“審查貪污舉報資詢委員會”提交報告,由委員會建議是否再採取任何行動。當拘捕行動涉及警務人員時,他們會向警方高層通報案件詳情。

    如果涉及警務人員的案件最終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廉署通常會將一份報告通過“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交給警方。至於為什麼要發出新聞公報公佈案情,廉政公署在聲明中解釋説,主要是向公眾交代行動性質,因為行動往往都在公眾地方進行。

    公眾對此反應不一

    兩份公開聲明,首次把香港最重要的兩大執法機構之間的分歧暴露在公眾面前。雙方這一極不尋常的舉動馬上引起香港輿論的關注。負責監察公眾對廉署工作反應的香港“社區市民關係諮詢委員會”主席程介明指出,警方與廉署將彼此的分歧公開化是“一次不幸”,它們應該通過內部渠道而不是通過傳媒來解決分歧。香港特區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劉江華指出,警方與廉署發生公開爭執,可能損害市民對兩個部門的信心,甚至可能影響警方與廉署的合作。

    風波乍起,特區政府高層立即採取措施。

    5月20日,正在重慶訪問的香港警務處長曾蔭培向香港記者表示,警方滿意廉署的回應,廉署還向警方提供了進一步的資料。5月21日上午,臨時取消休假的廉政專員黎年也在記者圍追堵截下透露,他已和曾蔭培通過電話,雙方關係良好,公眾無須擔心。

    董特首親自調停

    對於此事,特首董建華親自進行了調停。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統籌專員林瑞麟透露,5月21日下午,董建華會見了廉政專員黎年,也與曾蔭培通過長途電話,兩個部門的首長都向董建華承諾,他們將加強溝通,繼續合作,共同打擊貪污。21日到達廣州的曾蔭培則進一步透露説,他已在電話中向董建華彙報了有關情況,並在20日晚上與黎年在電話中進行了溝通,未來雙方將商討進一步加強溝通和合作。

    經過幾天的紛擾,警方與廉署的爭執迅速被平息。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媒體在報道此事時,往往有意無意地把它與1977年那場警、廉衝突聯繫在一起。如此報道忽略了一個主要的事實:過去那種集團式貪污在香港警隊早已絕跡,兩次事件有著質的區別。更重要的是,在打擊貪污腐敗、維護香港聲譽方面,警方與廉署的利益是一致的。(陳少波)

    《環球時報》 2002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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