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説香港的法律服務獨具優勢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今天説,香港特區的新憲制架構健全穩當,法治穩固如昔。普通法和其他原有法律如常施行,我們的司法機構繼續秉行公義,無畏無懼,不偏不倚。

    董建華今晚在出席太平洋大律師公會第12屆年會暨2002年會議歡迎酒會上致辭時表示,香港的優勢之一,在於法律制度和法律專業。香港法律所建基的普通法原則,受到全球尊崇。香港的法律專業實力雄厚,獨立自主,共有約5000名律師、800名大律師、40家註冊外國律師行和800名註冊外國律師,足可為香港市民及國際企業和投資者,提供各類所需的法律服務。

    在談到如何鞏固這項優勢時,董建華表示,第一是要確保日後培訓出來的律師,具備足夠能力應付二十一世紀法律專業所面對的挑戰,達至世界一流水準;第二是要把握中國加入世貿可為香港法律專業帶來的機遇。

    董建華認為,中國加入世貿後,香港律師可為在內地經商的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因為香港享有卓越國際仲裁中心的美譽,又具備一流設備,能夠提供便捷、專業的服務,以香港作為解決糾紛的地點,可讓在內地經商的人士放心,確信裁決必會公平合理。他指出,香港正發展為區內法律服務中心,作為世界通往內地的重要門戶,香港實在獨具優勢。

    太平洋大律師公會第12屆年會暨2002年會議明天開始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來自太平洋地區及香港的法律專業人士共800多人出席了今晚的歡迎酒會。

    新華社 2002年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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