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妥善解決9名內地遊客購物投訴事件  

    日前發生的9名內地遊客因懷疑光顧“黑店”的事件獲圓滿解決。香港旅遊業議會除承諾為他們追討800元退貨手續費外,更免費安排他們在香港進行為期兩天的觀光行程。

    這9名內地遊客4月27日到香港旅遊。在港期間,部分團友花了4萬多元買了5隻據稱原價為10萬的“勞斯丹頓”名錶,有人以8000港元的“優惠價”買了據稱原值2.6萬元的戒指及耳環等名鑽首飾。在得知他們所買的鑽飾、“名錶”是“劣質品”後,他們要求退貨但被無理刁難。

    據這幾名遊客介紹,旅行社導遊誤導他們“貨品購買後便不能退,只能等值交換”。他們發覺被騙後曾分別與有關店舖交涉退款,剛開始的時候,有關的商店不願意退款,事件驚動警方和旅遊業議會後,店主才不得不退款,但鐘錶行仍然要收取800元的退貨手續費。

    旅遊業議會昨日承諾,在團員出境前向商戶追回800元退貨手續費,並免費安排兩天的香港遊覽項目作為補償。

    議會主席袁家齊指出,會員須嚴格執行兩月前實施的內地旅客在購物後14天內可“原銀退貨”的安排,如果有關商店不遵守相關安排,他們將會被列入“黑名單”,旅行團今後不得帶客人到該店購物,而違反相關規定的旅行社也將會被取消帶團資格。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説,由於對目前接待入境旅行團的旅社沒有監管,一些導遊為了賺取較高的佣金,經常帶遊客到指定的店舖以高出市價六至七成的價格購物。

    旅遊發展局主席周梁淑怡呼籲,雖然政府不會過份介入商業活動,也不可能立例規定抽佣幅度,但商店在對待遊客時應該自律。據了解,旅遊發展局將於“五一”期間,在羅湖和中港城碼頭向內地旅客派發消費錦囊的小冊子,提醒旅客購物時要比較價錢。(劉光金)

    人民網 2002年4月30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