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成了唐僧肉 少林寺商標“保衛戰”掃描

  在巍巍中嶽嵩山,有一所大名鼎鼎的千年古寺。隨著一部部電影、一本本武俠小説的反覆演繹,這裡更成了禪宗祖庭、武林聖地。這便是——“深山藏古寺,碧溪鎖少林”的少林寺。

  這幾年,本是佛門清凈之地的少林寺碰到了好幾樁1500年來未見的稀罕事。就在上個月,少林寺名下的公司剛剛結束了一場與河南某保健品公司的官司,最後達成和解協議,收回了“少林”的商標所有權。開公司、打官司,少林寺使出的到底是哪套新拳法?內中有何玄機?記者通過電話連線少林寺,進行了一番採訪。

  不得已才打官司

  在與少林寺聯繫之前,記者沒有想到,一所寺廟會擁有如此現代化的“班子”。

  方丈釋永信大師配有秘書,接待來電來訪。法律方面不但有專業的律師為其服務,而且按海內、海外由不同的律師分管。通過幾次電話聯繫,記者更是感覺到,這裡不是想像中的佛門,而是內外事務繁忙,若要“抓”到核心人物,得費些功夫。

  剛剛了結案子的少林寺法律顧問、河南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琨愉快地接受了記者的採訪。“現在我們要打‘少林寺智慧財産權保衛戰’,也希望你們媒體多幫我們宣傳宣傳,爭取社會輿論的支援!”

  我們的交談就從剛剛發生的這起官司開始。“今年6月24日,少林寺一紙訴狀將河南某保健品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它沒有正當使用‘少林’商標。事實上,這也是我們在與對方協商一年仍無效的情況下,迫不得已才訴諸法律手段的。最後,在訴訟程式中,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少林寺先收回‘少林’商標,後授權該保健品廠暫時擁有‘少林’商標的使用權。”

  “這樣對方不是還在使用‘少林’商標嗎?”記者問。黃琨律師馬上反駁:“儘管表面看上去沒有變化,但本質大大不同。由於少林寺擁有了對該産品類別的商標所有權,就能對其制約,防止出現損害少林寺名譽形象的行為。”

  “少林”成了唐僧肉

  在進一步採訪後,記者體會到,黃律師的説法不是“杞人憂天”,而是經過切膚之痛後得出的。眾所週知,佛門弟子的形象應是吃齋唸佛,可幾年前,少林寺驚訝地發現,居然有食品廠生産銷售“少林”牌火腿腸!這不僅是對少林寺形象的詆毀,更是對佛教的一種褻瀆!少林寺堅決拿起了法律武器,將河南漯河某罐頭食品廠告上了法庭,並最終取得了勝訴。

  更讓少林寺頭痛的是各種以“少林”、“少林寺”名稱進行的國際商標搶注。根據中國商標專利事務所日前對全球5大洲11個國家和地區作的專項調查顯示:除中國香港外,其他被調查的國家和地區都在搶注“少林”或“少林寺”商標,總數達117項之多。當然,它們均與嵩山少林寺無任何“血緣”關係。

  不僅如此,近年來,在德國、法國、義大利和奧地利等國還出現了一群“少林高僧巡迴團”。他們號稱是正宗的中國少林寺武僧,能“赤足踩踏鋒利刀刃、空手拳碎花崗石塊”。這些假冒的少林武僧不僅演出品質差,而且打著為少林寺修廟的名義斂財,嚴重損害了少林寺和尚的形象。2000年初,在雪梨有4位少林寺方丈和2個少林寺武僧團同時露面,在世界舞臺上演了一齣“真假美猴王”的鬧劇。

  “現在,‘少林’簡直成了唐僧肉,誰都想咬一口。”少林寺方丈釋永信大師痛心地説。

  “曲線救國”開公司

  但就在少林寺打出“為了下一個1500年”的旗號、想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時,部分佛教界人士卻對此産生了爭議。爭議的焦點之一便是,作為宗教場所,少林寺是否有權申請商標、並按企業規則進行商業活動?記者為此請教了中國佛教協會的有關人士。

  據介紹,根據國家宗教事務局的立法解釋:宗教團體可以建立管理組織,自主管理本場所內的內部事務;制定本活動場所的管理制度;按照教義教規安排宗教活動,維護宗教教職人員正當的教務活動和信教公民參加正常宗教活動的權益。宗教團體屬於法律保護的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名稱權,但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允許宗教團體參與商標的註冊及商業活動。

  也正是因為處於這種尷尬的境地,少林寺不得不“曲線救國”,選擇成立一家公司來替自己打這場“持久戰”。1997年8月,河南少林寺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成立,通過這種方式,少林寺才得以在世界各地爭取到了一定的註冊商標。公司總經理錢大梁表示,成立公司的最終目的是保護少林寺的信譽和宗教文化利益。現在,公司已經投入了近200萬元人民幣用於保護智慧財産權。但公司方面也承認,通過授權使用商標等行為,現在公司已經大致實現了收支平衡。既然是企業,也要考慮市場運作,將來不排除進一步營利的可能。

  “少林”是大家的嗎

  回首少林寺幾年來的“智慧財産權保衛戰”,取得的成果還是頗為豐碩的。除了在國內陸續拿到不少註冊商標外,少林寺還從國外的戴勒家族無償取回了在歐盟註冊的商標,從澳大利亞以1美元和5美元的象徵性價格取回了相關商標在澳大利亞的申請權等。可當記者登陸因特網,按照“少林”進行搜索,卻仍發現了不少各種各樣打著“少林”招牌的企業、學校,而且不少都是開辦在少林寺的“家鄉”——河南省登封市。

  中國佛教協會的有關負責人介紹,少林寺實際上已經成了河南省登封市的“招財大樹”。據説,到了黃金周等旅遊旺季,市領導人甚至親自坐鎮寺門,維持秩序。在登封人眼裏,少林寺簡直就是登封的代名詞。在登封,不但有“少林路”、“少林村”,還有六七十家少林文武學校,以及少林寶劍廠、少林汽車公司等。

  果然,當記者採訪到登封市嵩山少林寺文武學校總教練屈申營時,他承認,該校和少林寺沒什麼關係,開辦的時候只通過了教委、體委的批准。對於少林寺的商標申請,他認為“少林”不是屬於少林寺一家的,少林寺的行為其實是無視登封市眾多單位、企業的利益。

  針對這樣的看法,錢大梁表示堅決反對:“很多人都説少林寺是公共資源,我就搞不懂,西元495年以來的1500多年,少林寺始終是為少林文化和少林功夫的傳承者所有,怎麼能説公共就公共呢?”

  怎樣才能名正言順

  事實上,萌生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的宗教團體遠不止少林寺一家。就在上海,記者了解到,玉佛寺也在幾年前成功地申請註冊商標,還與一家隨意使用“玉佛”為樓盤名稱的企業打了官司並勝訴。目前,上海一家使用“玉佛”作為名稱的知名樓盤是在經過玉佛寺授權後才“名正言順”的。早在幾年前,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少林寺方丈丈釋永信大師更是提出,要加緊制定維護知名宗教團體智慧財産權的法律法規,別讓“少林火腿”這樣的鬧劇再發生了。

《新民晚報》200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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