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之物豈有不還之理 被掠奪的中國文物該歸誰?

     2002年底,巴黎盧浮宮、紐約大都會博物館等歐美18家博物館共同聲明:反對將帝國主義侵略戰爭中依靠掠奪等非正當手段獲取的文物藝術品歸還給原屬國。這一聲明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口文化財産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相抵觸,與正義公理相違背,遭到中國社會各界的強烈譴責。

    為此,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近日特地組織國內知名文物保護專家舉行座談會,對這一聲明表示譴責。據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副主任馬保平介紹,自清朝末年以來,中國文物大量流失海外,令人痛心。而多年以來一直有言論認為中國文物保存在海外有利於推廣和傳播中華文化,甚至認為海外保存條件好,有利於文物的保護。馬保平認為,這些論調是錯誤的。

    國家文物委員會委員鄭孝燮説,文化是有所有權的,中國傳統文化是世界性的遺産,這是不容質疑的,但體現這種遺産價值的文物所有權卻應該是中國。比如《永樂大典》、敦煌壁畫、還有記錄麗江地區東巴文化發展的《東巴經》等,這些能體現中華文化精髓的文物都是被掠奪走的,現在存放在海外博物館和收藏機構中。這些文物的所屬權無疑屬於中國。

    百年文物流失屈辱史,是近代中國國力衰微,飽受列強欺淩的真實寫照。改革開放後的今天,這些文物的索還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

    與會的專家一致認為,分類處理失散文物的回歸問題,不能僅限于國家出錢回購的方式。新中國成立以前,中國沒有禁止文物出境的有關規定,許多國寶是在合法買賣中流失到海外的,對於這些國寶要考慮採用回購的方式,盡可能讓其最珍貴和最具有代表性的回流。而對於從中國掠奪走的文物則要考慮無償歸還。像雲岡、龍門石窟的佛教造像、敦煌壁畫、圓明園國寶等都屬於這個範疇。對於這些國寶,只要儘量蒐集它們是如何被掠奪的證據,然後交涉無償歸還。

    但是,就目前情況來看,中國政府的流失文物回收工作存在著相當大的困難:目前究竟有多少文物流失在外,收藏在哪些國家的哪些機構,誰也説不清楚。海外文物流失的歷史已經有一個多世紀了,中國還沒有機構系統地做過這方面工作,只有一些私人調查,量小力微。在關注海外文物流失的同時,現今中國文物的流失狀況也應受到重視。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謝辰説,新中國成立以來,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中國文物流失出境的現象基本不存在,但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大量盜掘古代陵墓走私文物的現象又有抬頭。

    此外,社科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李學勤還強調,目前國際上有些商人蓄意抬高中國文物的拍賣價格,對於中國搶救流失文物和阻止國內的盜墓之風很不利。日前,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支援中國政府追索被盜和非法出口文物的立場。聲明指出,不管是以前戰爭狀態下還是今天和平環境中,任何通過不道德、非正義乃至非法途徑而流失的中國文物,必須按照國際公約有關規定處理。

    新華社200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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