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偷逃稅多1400萬 其房産近期將拍賣

    劉曉慶涉稅案,經北京、上海和深圳市等地稅務機關調查終結。稅務機關認定劉曉慶及其公司偷逃稅1458.3萬元,其房産將於近期拍賣。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經稅務機關調查認定,劉曉慶及其所辦的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劉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來,採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等手段,偷逃稅1458.3萬元。稅務機關已分別向劉曉慶及其所辦公司送達了稅務處理決定書,除追繳稅款外,同時加收滯納金573.4萬元。截至目前,稅務機關已追繳入庫稅款196.6萬元,凍結公司銀行存款214萬元。

    ■劉曉慶:“看守所與想像中不同”

    因涉嫌偷稅被羈押在北京市看守所的電影演員劉曉慶日前説:“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是能夠得到保護的。”劉曉慶説:“我以前一直認為看守所裏面是個很黑暗的地方,現在感覺不是那樣。我們可以看電視、看報,還可以買一些方便食品,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是能夠得到保護的。”

    據了解,今年7月初,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正式出臺《全面保障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工作規則》,一共72條,包括了所有訴訟參與人在檢察機關各個辦案環節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並重點解決司法實踐中最容易忽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問題。針對律師“會見難”問題,該院規定,律師提出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要求的,檢察人員應當在48小時內對會見的具體時間,辦理必要的會見手續。

    據《北京日報》

    ■事件回放

    今年7月24日,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劉曉慶被依法逮捕。經查實,劉曉慶作為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個人行為已涉嫌偷稅犯罪。

    今年4月2日,北京市地稅局第一稽查分局對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劉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曉慶經典廣告公司涉嫌偷稅立案調查。

    4月4日,北京市地稅局將此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于4月24日依法刑事拘留涉案責任人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靖軍(劉曉慶的妹夫)和前任會計方利。5月30日,靖軍、方利被依法逮捕。6月18日,該案責任人冉一紅(又名劉曉紅,劉曉慶的妹妹)被刑事拘留。

    北京市地稅局于5月9日依法將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銀行存款196萬元解繳入庫。

    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對劉曉慶刑事拘留,羈押于北京市公安局所屬的北京市看守所。

    8月25日,北京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公佈,劉曉慶還通過參加營業性演出、拍攝廣告、提供肖像權以及出租個人房産等途徑取得收入,並採取與支付方簽訂虛假收入合同的手段隱瞞收入;同時,對於未依法納稅的收入,在稅務機關通知申報的情況下仍拒不申報納稅。

    《北京娛樂信報》 200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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