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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視對語言文字的規範使用

    特邀嘉賓董琨: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著有《商周古文字讀本》(合作)《漢字發展史話》、《中國漢字源流》等。

    特邀嘉賓蘇培成: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中國語文現代化學會會長,著有《現代漢字學綱要》、《錯別字辨析字典》、《語言病例分析》等。

    特邀嘉賓王寧: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漢字與中文資訊處理研究所所長、中國語言學會副會長,著有《訓詁方法論》、《訓詁學原理》等。

    編者按:今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正式實施。此法的公佈,似乎並未引起全社會應有的關注。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在公共場所、影視、報刊、出版物普遍存在的用語不規範現象愈加嚴重——錯別字氾濫、生搬硬造、語焉不詳、詞不達意,給整個社會語文生活造成了混亂。這種現象已經對我國整體文化素質帶來了不良影響。為此,本刊邀請三位語言文字學者對社會用語的現狀發表意見,以期引起全社會關注這個大問題。

    一、社會用語不規範現象嚴重

    蘇培成:近些年來,社會用語不規範現象很嚴重,各種媒體、出版物的錯別字特別多,用詞不當現象也相當嚴重。由於社會的進步,人們使用語言,刻意創新,崇尚鮮活,追求表現力,這是積極的一面。但與此同時,語言的變異削弱了人們的規範意識。有人用詞想當然。比如“不以為然”,本來的意思是“不認為是對的,表示不同意”,可是有人卻用來表示“不介意,不把它放在心上”。比如在“資本”之外,近來又造了個“知本”。“資”是名物性的,而“知”既有名物性,又有動作性。從語音上説,“資”和“知”的差別在聲母,我國南方很多地方分不清z和zh。“知本”的出現,不是增加了交際的困難嗎?

    出版物的編校品質也令人堪憂。呂叔湘先生1982年發表過一篇《錯字小議》,開頭的第一句是:“天天看書看報,天天看見錯字。”轉眼過去了近20年,這種狀況不僅沒有改善,而且愈演愈烈。北京某晚報2000年9月17日17版頭條《新千年新奧運》,文章的肩題是:“原本就十分艱難的鐵人三項對一個三歲的母親來説就更加艱難。”三歲就做了母親?看了文章的內容才知道,“三歲的母親”應該是“三歲孩子的母親”,漏掉了“孩子”兩個字。影視螢幕上的錯別字就更多了,可以説不勝枚舉。

    董琨:目前的語言文字不規範現象比比皆是,尤其是一些傳媒,錯誤百齣,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比如在公共場合的告示上和出版物上,濫用繁體字,亂造簡化字,如“雞旦”(蛋)”、“扦(插)座”之類。有的人不明白有的字繁簡轉換並非單一對應關係,於是隨意代替,如內地一個京劇團到台灣演出,把武松寫成武“”,武松的“松”成了肉松的“”,不知道這本來就是兩個字,而不是一繁一簡,要顯得有文化,結果弄巧成拙,貽笑大方。錯別字氾濫,多見於熒屏,如北京電視臺近期播出的某“戲説”類電視劇,錯誤不在少數。某中央大報把對央視春節聯歡晚會的批評冠以“差強人意”的標題,“差強人意”是基本肯定的意思,卻用在了批評上。借諧音亂用成語幾乎成為商家廣告詞的主要修辭手段。某些企業熱衷於取洋字號,説明書不知所云。報紙雜誌上未經規範的外來詞滿天飛,“哇塞”、“酷斃”、“帥呆”滿眼皆是。網路語言奇詞怪語天天造,有人歸納為“網上人不亦樂乎,網下人兩眼茫然”。

    王寧:語文水準的高低是決定一個人素質的重要方面。50年代《人民日報》就發表了毛澤東寫的《為祖國語言文字的健康純潔而鬥爭》的社論,現在這個思想在人們腦子裏淡漠了。從目前的語文教學狀況看,初中給小學補課,高中給初中補課,大學給高中補課,很多大學中文系學生看不懂文言文,很多學生連白話文也弄得亂七八糟。而在這當中,傳媒要起很大的作用。人們在閱讀新聞內容、獲得新聞資訊的同時,不管他願意不願意,都從中學習了漢字與漢語。我認為,對報刊雜誌語言文字運用的要求,應當和對語文教科書等同。很多中小學教師反映,在教學實踐中,給學生講用語規範、典雅,但學生從一些書刊上學到的很多不規範的語言使教學前功盡棄,有的學生甚至和老師辯論:“你説不能這麼説,某某報紙就是這麼説的,某某得獎小説就這麼寫的。”新聞資訊太多了,急功近利。傳媒的誤人子弟不是老師能急得了的。現在每天翻開報紙,不經心地讀,都能發現五六個語文錯誤;如果經心地挑,用字、遣詞、造句出錯,標點符號亂點等硬傷不説,用典出笑話,表達不明的情況,真是俯拾皆是。報紙上經常可以讀到諸如“傾情奉獻”、“生無所息”這些難以理解的詞語。有一段時間,“普及科普”這個詞語經常能看到,“科普”已經是普及了,幹嗎還加上動詞“普及”?諸如“引導需要”、“鍛鍊水準”、“離異時尚”……動詞和賓語怎麼能搭配得上?好端端的成語,為什麼非要説得不成話?有一次,我看見某報頭版有一個標題,説某個企業“因走捷徑扭虧為盈”,不看內容,搞不清是表揚還是批評。看了內容,才知道這位記者不懂得“走捷徑”這個熟語有很深的文化積澱,是帶有貶義的。

    二、語文問題應當引起全社會重視

    董琨:時下語言文字使用的欠佳水準和混亂狀況,從某種角度上説是“文化大革命”中“大革文化命”遺留下來的苦果。經歷過50、60年代的人們都知道,當時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語言文字的工作,把提高勞動人民的文化教育水準作為建設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人民日報》連載呂叔湘、朱德熙先生的《語法修辭講話》,有關語言文字規範化問題的社論一個又一個,關於文字改革和漢語規範化問題的會議接連召開,簡化漢字、制訂中文拼音方案、推廣普通話等一系列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重大舉措連續出臺,周恩來總理在全國人大會議上做有關問題正式報告,群眾性的學文化、學語法、學修辭的熱潮,可謂“曠古未有”……。“文革”造成了不止一代人的教育水準和文化素質的低下,正確使用祖國語言文字知識的欠缺,就是十分必然的結果了。

    還有若干具體因素也加劇了這方面的混亂,例如1977年出臺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由於不成熟,幾年後宣佈撤消廢除,可是現今三、四十歲的人,都是當學生時學過“二簡”的,許多人不知道“二簡”的字現在已成了錯別字,如把“西藏”寫成“西芷”,“內蒙”寫成“內苧”之類。

    王寧:對這個問題,要客觀看。一、知識爆炸,要學的東西太多,所以人們重視科技,輕視語文。二、科技時代,科技知識貧乏會影響就業和生活。還有生活節奏快,人心浮躁,這是客觀的原因。主觀上的原因我認為主要在領導部門,語文素養的降低,在每一個國家經濟上升時期都會遇到,這幾乎是一個通病。別人走過的彎路,我們為什麼不去避免呢。

    還有,傳媒從業人員應該加強責任心。現在大報的記者、編輯,起碼也是大學本科畢業,並不缺乏語言文字知識。只要辦報的人意識到新聞還有極大的教育功能,新聞也能“誤人子弟”,他們就會在追求新聞快速的同時,考慮到它産生的效果的普遍性、長遠性和嚴重性,從而生出一種責任感——把“為祖國語言文字的健康純潔而鬥爭”當成自己的職業道德。

    蘇培成:現在書店裏最好賣的書,一是電腦類的圖書,再就是英語。而漢語無論在研究領域還是在學習領域都日漸萎縮。因為英語學好了可以出國,可以掙大錢,而漢語學好了,掙不到大錢。講英語發音不好怕人笑話,可是人們對母語的水準卻毫不在意,説話南腔北調,詞不達意,卻無所謂。為什麼厚此而薄彼?

    這幾年,我們的各項工作都有了可喜的發展,但是語言文字工作卻相對滯後。這種狀況如不改變,不但影響教育事業的發展、影響人才的培養,還將影響各項工作——包括內政和外交——的順利進行。

    三、把漢語的創新和規範相結合

    蘇培成:一是要加強國家對語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調整的是社會的交際行為,而不是語言文字的個人使用。調整的對像是國家機關、學校、出版物、廣播電臺、電視臺、影視螢幕、公共設施及廣告、商品包裝説明、企業事業組織名稱、公共服務行業和資訊技術産品中的用語用字。這些方面的語文問題解決了,語文環境凈化了,個人的用語用字也就會規範起來。二是改進中小學語文教學,提高語文教學的品質。這是提高全民族語文素質的根本措施。語文教學要重視現代漢語中的聽説讀寫問題。

    語言文字具有穩固性和變動性,這就是語文的規範化和現代化。這如同車有兩輪,鳥有雙翅,缺一不可。語文是一種鮮活的、不斷吸收新的養份的交際工具,為了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語文也要適時進行改革,特別是目前,各種新事物很多,原有的語言標準不行了就要重新修訂。語文如不及時改革,也就無從規範。

    董琨:各級領導、整個社會以及有關專家學者,要使全體人民知道語言文字使用水準的高低,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知道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範化是準確傳遞和交流資訊的關鍵前提,對經濟發展和文化建設關係重大;知道維護民族語言文字的純潔關乎國格,是每個公民的神聖義務。

    另外,對於以語言文字為主要交流載體的社會傳媒(影視、報刊、出版機構等)、教學單位、公務人員,對於借助語言文字使用(如産品包裝、廣告宣傳)以求取經濟利益的商家企業,一定要嚴格要求,規章配套,認真執法,獎懲分明,以期起到健康良好的社會導向作用。要使人們意識到,語言文字使用雖然帶有個人習慣,但一旦進入社會進行表達和交流,如若漫不經心,草率對待,貽笑大方尚屬其次;而表達謬誤,招致誤會和糾紛,恐怕就不是無關痛癢的小事了。實際上越是資訊時代,社會對文字和語言表達的要求越高。

    王寧:我認為有個詞應該推廣,即“語文生活”。“語文生活”是個非常重要的社會問題。在全社會形成一個健康的語文生活,我認為有三個領域很重要,一是教育、二是出版、三是新聞。個人的交流和社會交流不一樣,把這三個方面搞規範了,群眾自然就會形成好的語言風氣。因此,在重視教育的同時,我們的出版物、音像製品、各種傳媒用語應該規範,力求典雅、優美。

    我認為語言的創新應有以下幾個條件:一、意思明確;二、符合漢語規律;三、沒有別的規範詞可以代替;四、易懂。只有這樣,才能被接受。比如説“炒作”,這類的詞就有表達力,可以被接受。此外,還應注意文體,注意場合,如典雅的文章就不宜用俗語。

    《光明日報》 200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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