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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與文化藝術出版社和解

    因《評點本金庸武俠全集》的出版而引起香港明河版權代理公司及原作者金庸與文化藝術出版社互相提起的司法訴訟,在文化部和江蘇省有關負責同志的關心下,訴訟各方于2月16日在南京簽署了和解協議,江蘇省委副書記李源潮主持了和解儀式。至此,一場長達兩年的法律爭執在握手中終告化解。

    文化藝術出版社與香港明河版權代理公司于1996年12月23日定約出版《評點本金庸武俠全集》,為期4年。因向第三者轉讓授權問題,引起司法糾紛。經友好人士多次善意調解,文化藝術出版社與香港明河版權代理公司及金庸先生本著理清和解決問題、消除誤解、實事求是、克己敬人的原則,坦誠協商,同意達成和解條款。文化藝術出版社就自己的一些失誤向金庸鄭重道歉,作適當自我批評。金庸表示諒解,願意接受道歉。雙方承諾此後不再根據同樣事實及理由向對方再度提出司法訴訟或要求。雙方並誠意承諾,此後不向外界發表針對對方的法律性不友善言論,至於文藝理論、文學批評、歷史討論等則不在此限。

    據此,香港明河版權代理公司及金庸撤銷在上海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針對文化藝術出版社的起訴;文化藝術出版社向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對金庸的訴訟。由於雲南人民出版社不守合約、擅自出版《評點本天龍八部》是引起這次版權糾紛的重要原因,文化藝術出版社將繼續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人民出版社提出法律起訴。文化藝術出版社按和解協議確定的數額支付金庸的版稅,並將雲南人民出版社《評點本天龍八部》版稅轉交香港明河版權代理公司。

    關於金庸與5位評點人的相互訴訟,金庸表示,對各位評點人重視其著作甚為感謝,對評點人所提文學批評意見表示尊重,但並非對所有評點表示認可、讚許、同意或接受。如與評點人對文藝創作意見有所不同,亦屬文藝觀點有異,與學術造詣高低無關。文化藝術出版社説服5位評點人與金庸達成和解,金庸與5位評點人已正式同意,將分別向法院申請撤銷對對方的起訴。

    新任中國藝術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兼文化藝術出版社社長王文章對此次雙方的和解給予高度評價。王文章認為,這項涉及內地與香港兩地的出版及智慧財産權糾紛,通過和解協商,在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下,合理合法地順利解決,並恢復雙方友誼,對於今後共同發展兩地文化及出版事業當有良好影響。

    《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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