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被捕引震動 湖南演藝圈明星忙補繳個稅  

    “劉曉慶因其所辦公司涉嫌偷稅被逮捕”的消息,使高收入者的納稅問題再次成為公眾的焦點。那麼,其他的明星大腕們是否依法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呢?日前,長沙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以來,他們向長沙演藝圈明星等高收入人群進行了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查補稅款總額2200多萬元。其中,查補個人所得稅907萬元。僅一名著名電視主持人就補繳漏稅近20萬元。

    

    “除了正常的薪金收入,演藝圈的明星還有各種收入來源。如為商品做形象廣告、為大型活動從事主持工作、拍攝電影和電視劇等方面的勞務報酬都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據長沙市地稅稽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不少明星演出時,一般都和經紀公司簽訂了代繳代扣個人所得稅合同。但由於不少仲介公司虛報或少報出場費,使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不足的現象比較普遍。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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