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可樂遺址古墓群 文化遺存流失令人痛心(圖)  

    貴州赫章,古代曾經擁有耀眼的輝煌。1961年,我國考古工作者在赫章縣可樂彝族苗族鄉試掘7座漢墓,出土300多件極其珍貴的文物,在考古界、史學界引起轟動。當時周恩來總理就批示:加強對可樂古墓遺址的保護。

    

    2001年,貴州文物考古研究所將2000年在可樂發掘108座夜郎墓葬及其547件文物的照片和幻燈片在全國考古工作彙報會上展示,再次引起考古界的關注。同年6月25日,可樂被國務院第五批公佈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02年,可樂夜郎文化發掘課題被評為2000-2001年度中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

    

    然而,當記者不久前走近可樂遺址古墓群時發現,一邊是古文化令人驚嘆的輝煌,一邊卻是燦爛的文化遺存令人痛心的流失。

    

    40年破壞從未停止

    

    周恩來要求加強可樂古墓遺址保護的批示40年了,赫章縣的縣長更替了十幾任,可樂遺址古墓群卻累遭人為毀損,風雨剝蝕,已經殘破不堪。

    

    在3.5平方公里的保護區範圍內,鄉里個別幹部、農民群眾辦的磚瓦窯達40多間。他們為掙錢,不惜與古墓爭地,取土燒磚不止。文物管理人員指點著對記者説:“有的假燒磚之名,行盜墓之實,盜掘防不勝防。”經專業人員點撥,我們看到被盜掘糟蹋的古墓穴比比皆是。

    

    在中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的發掘地可樂村岔河組,高密集的戰國古墓群正被高密集的磚瓦窯所取代,一望之地以內,竟然散佈著6間磚瓦窯和多個踩泥塘。知情者透露:“有的以燒磚為掩護,實質在盜墓。”

    

    去年,岔河組農婦施紹春在耕地和維修磚廠時,犁出和盜掘得18件文物,其中國家一級文物銅釜1件;國家二級文物銅帶鉤、銅戈等2件;國家三級文物銅秘冒、銅鈴和銅手鐲等3件。她將這批珍貴文物私藏家中,後被公安機關查獲。今年4月,此案在可樂公判,施紹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如今施紹春的磚廠已是人去窯空。只見挖掘的踩泥塘一個連一個,個個都在古墓密集區,取泥深度與墓葬深度重疊,盜掘的戰國古墓穴和取土暴露的古墓,個個依稀可辨。

    

    法律對施紹春的宣判聲猶在耳,與她家磚窯百步之遙的另一窯主施啟奎不但不收斂,居然將文物部門一再打招呼保護的夜郞將軍“敬吏”的墓穴毀掉,變成了踩泥塘。施啟奎甚至振振有詞:“不準取土燒磚,等於斷了生活來路。只要一視同仁,將磚窯統統取締,我就不幹了。”

    

    走進可樂村街上組熊鈞令等農家,只見蓋房屋、搭豬圈、修廁所砌墻,都用帶幾何紋的古漢磚挾雜其間。鄉糧管所後院,漢瓦亂扔,廢棄堆積在荒草叢中。

    

    從事文物管理工作30多年的赫章縣文物管理所所長、副研究員殷其昌説,1958年,可樂農民修水利時無意中發掘出一隻銅鼓,從此拉開考古發掘的序幕。1966年,農民搞農田基本建設發掘的一批珍貴文物,已經全部流失。“文革”後期修建糧管所,秦漢時期遺存的50多米古城墻被毀。人們用推土機推出秦漢時期成捆的兵器、大量新幣和生活器皿,這批珍貴文物大多不知去向。

    

    殷其昌説,當地群眾的文物保護意識十分淡薄,一些群眾發現出土文物時,不保護、不報告,而且私自挖掘;有的藏匿待售,有的拿回家裝米、裝包谷、裝豆子,有的亂扔。鼓形銅釜曾被放牛娃挂在樹上,向裏投石子鬧著玩。國家一級文物青銅牛燈,被可樂兒童用繩子拴著牛脖子在馬路上拖著玩,被文物販子用8000元套走,文物販子為檢驗“金牛兒”的含金量,將牛背上馱著的油燈敲掉了一塊,幸被文物和公安部門及時發現,才將這一國家一級文物追回。

    

    殷其昌痛心疾首地説:“盜墓和走私文物屢禁不止,生産、建設破壞遺址古墓從未停止!”

    

    殘缺的文物保護管理

    

    1998年機構改革前,文物管理所共有3名工作人員,每年政府撥給3400元事業經費,以後壓縮為1800元,每人平均600元,出一兩趟差就花光了,很難維持文物保護工作的正常運轉。

    

    走進文物管理所磚混結構的保管室,看不到現代科學安全防護設備和設施,文物氧化、銹蝕相當嚴重。

    

    更難的是缺乏專業人才。殷其昌説,所裏的3名工作人員,都是文化、體育人員半路出家的,他們兩位是40多歲的人了,我年過6旬仍在超期服役。

    

    記者在縣文物管理所看到,早在1991年雕刻製作的7塊省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標誌牌,至今塵封在一個角落裏。當時,有人主張立牌,立起來有利於加強文物保護;有人力主不立,認為立了會成為盜墓賊的指路碑,起“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作用。兩種意見爭論不休,一拖就是十載。

    

    文物保護和管理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是:文物保護單位是事業單位,沒有執法權,發現盜墓、走私違法犯罪活動,要請公安機關處置;發現群眾建房毀損文物,要請國土部門制止;發現販賣文物,要請工商部門打擊。殷其昌説,部門之間的協調和配合難度很大,導致文物保護工作效率低下,打擊盜掘、倒賣文物犯罪活動不力。

    

    可樂鄉土地管理所所長陳文美説,可樂是農業鄉,每人平均0.8畝耕地,沒有其他經濟來源,主要靠取土燒磚賣錢,單靠一個部門很難管理,你去他停,你走他挖,像打遊擊似的。

    

    縣工商局局長楊爽説,工商行政執法,重點打擊未經文化部門批准的文物交易,配合公安、文物部門巡查,完善義務監察員制度。

    

    1997年,可樂發生21座古墓被盜的案件,驚動了省公安和文物管理部門,縣公安局派出幹警駐進可樂,可是,將5000元辦案經費花光以後,此案擱置下來,至今不了了之。

    

    可樂鄉派出所所長羅德宣説,以前我也不大重視,去年破了施紹春盜墓案以後,認識才提高了,加大了文物保護力度,今年以來治安處罰了5人。對保護重點可樂村、農場村,已經組織群眾開展夜間巡邏。對外地來的文物販子,從旅店管起,一手抓防範,一手抓打擊。

    

    可樂鄉鄉長安清説,可樂名聲大了,廣州、昆明等外地的文物販子與本地想發文物財的人內外勾結,倒賣文物,加大了保護難度。

    

    關閉保護區內磚瓦廠是第一步

    

    可樂鄉黨委書記汪山賢説,可樂由省級升格為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帶來喜悅,也帶來壓力。可樂在歷史上那麼繁華,地表的繁榮消失得一乾二淨,地下文物卻那麼豐富,一直是個謎。1999年在不到一畝地的範圍內,出土1000多件文物,國寶級、國家一級文物不少。他坦言,由於地方工作千頭萬緒,對文物保護重視不夠,加之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導致文物破壞、流失嚴重。

    

    汪山賢説,對遺址古墓群破壞最嚴重的是取土燒磚,鄉黨委、政府決定在7月20日前將保護區內的磚瓦廠全部關閉。全鄉3萬多人,要讓人人都知道保護文物是義不容辭的責任。黨委、政府要把文物保護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列入工作考核。

    

    赫章縣代縣長龍澤玉説,赫章是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地方政府可支配部分的財力,全部用於保工資,專項事業經費非常缺乏。但對可樂的保護今年列入了政府工作報告。他前幾天專程去可樂,要求在10天內把磚窯統統關掉,要求將流散在群眾手中的文物收回來,對義務文物保護員代保管的4拖拉機漢磚,收歸鄉文物保護站妥善保管。他説,縣編委已批准可樂鄉成立文物保護站,下達2人事業編制,儘管財力緊張,也要適當增加經費,滿足文物保護工作需要。

    

    龍澤玉還説,今年秋收之後,就要立牌定樁,在保護區內,任何破壞性生産、經營活動都要禁止。開發和利用,前提是保護,可樂小城鎮建設要服從於遺址保護的整體規劃。縣、鄉計劃在遺址原址上建博物館,在縣城建陳列館。

    

    殷其昌認為,還有一個問題是政府要群眾保護,群眾沒有積極性。因此需要採取各種措施,變被動保護為主動保護,變政府要群眾保護為群眾自己要保護。

    

    新華社200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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