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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世界文化遺産總數位列第四

    日前,在澳大利亞召開的第24屆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産委員會上,我國申報的青城山及都江堰等4處新增項目都順利通過了世界文化遺産審議。至此,我國擁有世界遺産總數已達27處,其中包擴20處世界文化遺産、3處世界自然遺産以及4處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産。擁有世界遺産總數僅次於義大利、西班牙和法國,名列世界笫四。這些世界遺産,是怎樣評定出來的呢?

    據國家文物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世界遺産委員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對申請列入名單的遺産項目進行審批,其主要依據是該委員會此前委託有關專家對各國提名的遺産遺址進行實地考察而提出的評價報告。遺産項目要列入《世界遺産名錄》,必須經過嚴格的考核和審批程式。世界遺産的評定標準主要依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中的相關規定。

    對各國提名的遺産遺址的考察,主要由世界遺産委員會會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和世界保護聯盟(IUCN)組織專家進行。前者成立於1965年,總部設在巴黎,是國際上唯一從事文化遺産保護理論、方法、科學技術的運用與推廣的非政府國際機構,有80多個國家會員和4500多名個人會員。後者成立於1948年,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原名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護聯盟,宗旨是促進和鼓勵人類對自然資源的保護與永久利用。成員包括分佈在120個國家的官方機構、民間團體、科研和保護機構。兩者受世界遺産委員會委託,分別對提名列入《名錄》的文化和自然遺産地進行考察並提交評價報告。

    今年這次入圍世界遺産委員會全會最終評審程式中的,共有43個國家的77個項目。經過21個締約國代表4天的激烈討論和嚴格審議,我國的4處新增遺産項目———明清帝王陵寢、洛陽龍門石窟、青城山及都江堰和安徽古村落均已被認定為世界文化遺産。

    據悉,此次會議上參審的77個項目競爭十分激烈,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的6個項目還比能較順利通過審批,充分説明瞭這些遺産本身的價值。但有關專家也指出,遺産是極其有限和不可再生的,遺産申報成功只是遺産保護工作的開始,如何更合理更科學的保護和利用世界文化遺産是當前更應重視和關注的問題。

    《生活時報》200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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