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商揭李玟成都個唱虧損內幕  

    去年9月李玟成都個唱的徐某5日悄然返蓉,投資在某茶樓約見媒體,詳細披露了李玟成都個唱的虧損內幕,並揚言要打官司,討回虧損的150萬元。

    

    徐某憤怒地説:“李玟個唱把我害慘了,中間商把我坑壞了。如果去年我不投資李玟成都個唱,我不會一夜成為窮光蛋。為不讓更多演出投資商受騙,我要揭露這個虧損內幕!”

    

    據了解,去年9月李玟成都個唱結束後。徐某一算賬,整整虧損了150萬元。當晚,他悄悄離開成都去北京。在北京,徐某對李玟成都個唱的內幕進行詳細調查。經過半年努力,終於查清內幕。徐某説:“李玟成都個唱是一個腐敗的演出項目。以下事實可以説明:一、北京五家演藝公司層層加價倒賣李玟成都個唱項目,使李玟出場費從180萬不斷上漲,最後到我這裡變成403萬。二,為了賺錢,中間商中有兩口子各自加價30萬元繼續倒賣批文。三,李玟個唱的燈光音響從廣州運來,而非美國、日本進口。我在北京與某演藝公司談判李玟成都個唱時,他們聲稱李玟將從美國、日本帶來價值上千萬元的一流豪華燈光音響,確保個唱品質。經調查,李玟成都個唱使用的燈光音響設備,大多數就是從廣州運來的。以此騙得投資,為歌星的高價出場費充賬。

    

    徐某稱:“到北京後我找到與我簽合同的那家公司,結果早已人去樓空。我與律師商量認為,李玟要負連帶責任。我將找李玟打官司,討回我虧損的150萬元。同時賠償因媒體曝光我投資李玟成都個唱失敗的名譽損失費500萬元。至於兩位購票觀眾因未能與李玟共進慶功晚宴而到省消協投訴,當時我們已在銀河王朝大酒店將慶功宴安排妥當,但主要原因是李玟七請八請堅決不願去,因此,李玟個人要承擔法律責任。”記者杜恩湖

    

    

    華西都市報 2002年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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