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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法的豁免條款

    

    國際上,一般稱反壟斷法為經濟憲法。壟斷行為多種多樣,有些有害,有些自然形成,屬於無害,有些甚至是發展規模經濟所必須,如中小企業的積聚和集中。因此,需要對反壟斷法的力度加以調控而制訂豁免條款。其作用:①保障反壟斷法的適度調控。限制和處罰有害的壟斷行為,而豁免無害的壟斷;②體現國家經濟發展戰略和競爭政策。各國各個時期的經濟發展戰略和競爭政策不見得雷同,反壟斷法的豁免條款,也會有所變化,以落實國家意志;③促進市場競爭有效、有序的發展。眾所週知,有競爭的地方就會有反競爭即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反壟斷法使競爭有效,反壟斷法的豁免條款,是競爭有序的重要條件之一。

    反壟斷法的豁免(或稱除外、例外)條款,是反壟斷法的重要條款之一。

    豁免條款的性質是對原屬於壟斷的行為,在特定情況下,適用反壟斷法時,予以豁免。是對反壟斷法的適度限制或反運作。

    豁免條款的特徵是:①對無害的壟斷行為予以豁免;②以政府的經濟發展戰略和競爭政策為標的,對特定行業和特定壟斷情況予以豁免;③以局部或個別的反壟斷豁免,保障整體競爭力和整個經濟的持續發展。

    各國反壟斷法都有豁免條款。反壟斷法的豁免條款,法律形式靈活多樣,完全依各國反壟斷法的制訂情況而定。由於各國或一國的不同時期經濟發展和競爭政策不同,反壟斷法的豁免條款或者説豁免度也可有所不同。總括其豁免對象,大致有:①對自然壟斷的豁免。所謂“自然壟斷”指因經濟發展的自然需要形成(像有些公用工程如供應水暖、電氯的企業),投資很大,涉及面很廣而利潤不宜過高,一個地區設多套自來水管道或電力電訊線路也確顯浪費,這種情況即自然壟斷;又如一個小鄉鎮,只有一家騾馬店或一家洗染店就足以覆蓋服務需要,也屬自然壟斷;再如高新技術産品,在一定時期只有一家或少數廠家能夠生産,而形成自然壟斷。這些,各國反壟斷法一般予以豁免。②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壟斷豁免。如各國的印鈔廠、制幣廠,一般不允許自由經營;各國的郵局、鐵路、航運及能源供應等少數國有壟斷企業的豁免。③對互助型農業聯合企業和有利於發展競爭的中小企業聯合中涉嫌壟斷的豁免。

    反壟斷法的豁免方法多種多樣。其中①在實體法規定方面。如美國反壟斷法例外條款規定該法:1.不適用:由聯邦儲備委員會負責的銀行、信貸機構,受專項商業法規調整的公共運輸業(民航、海運、公共運輸),電力、電訊、農業,受聯邦或州授權的正當貿易(包括執行國家委託特殊任務的國有企業;2.不限制:為了互助的農業組織的存在和活動,其組織和成員不是限制貿易的非法聯合或共謀;3.不禁止:公共運輸商擁有或佔有另一運輸商的股票或財産擴大其運輸線。如德國反壟斷法除外條款規定該法:1.不適用於德意志銀行、聯邦郵局、聯邦鐵路、運輸、鋼鐵聯合企業,燒酒專賣壟斷;2.有條件的不適用於海洋、沿海和內河航運、航空運輸(不得違反公共交通利益);信用機構和保險業(按專項法規處理);公用工程,包括供應電力、煤氣、水(不得濫用優勢地位);能源供應(禁止中斷貨源和價格歧視)。②在程式法規定方面。為歐盟規定具有競爭危害的申報審批違法否定和個別豁免的程式。因為具有競爭危害,本質是一種違反法律的行為,需要尋求個別的或集體的豁免。此外,智慧財産權的行使行為豁免適用反壟斷法,以專利權為例,附加限制是一種通常的做法,反壟斷法不能輕易指控,只能從程式上運用“合理原則”進行規範。(吳炯)

    

    《市場報》 200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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