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決定,“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收匯系統從今年8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運作。 據悉,從8月1日起,各地外匯局將一律發放帶條碼的新版出口收匯核銷單,並通過系統將核銷單電子底賬上網登記。出口單位一律憑新版核銷單出口報關,並應在2001年9月1日前將未使用的舊版出口收匯核銷單送回外匯局登出。 《人民日報》 2001年08月01日
據悉,從8月1日起,各地外匯局將一律發放帶條碼的新版出口收匯核銷單,並通過系統將核銷單電子底賬上網登記。出口單位一律憑新版核銷單出口報關,並應在2001年9月1日前將未使用的舊版出口收匯核銷單送回外匯局登出。
《人民日報》 200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