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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典當上演“起步停車”

    今年5月底,上海市天寶典當行準備推出證券質押貸款業務的消息傳出,在全國引起轟動。但是,股票典當業務還沒有正式開展,就被緊急叫停。6月12日,上海市商委下發文件,要求全市所有的典當行暫停股票典當業務。

    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欄目播出了題為《股票質押貸款上海叫停》的節目,給典當業帶來了巨大影響,不少券商開始暫停為典當行提供質押股票的監管,使一些典當行的股票質押業務無法開展。

    6月26日,中國典當網首先公開提出異議,在網上發佈《中國典當網致上海市商委的一封公開信》,提出典當行開展個人股票業務是有依據的,不存在違規的現象。

    對此,記者採訪了政府主管部門、業界人士和有關專家,雖然看法不完全一致,但普遍認為,股票典當是否合理合法,目前仍處於探討階段,迫切需要出臺相關政策加以規範。

    股票典當申城叫停

    5月底,上海市爆出股票可以典當的新聞,在全國引起轟動,股市又多了一條融資渠道,眾多投資者對此都極為關注。據説,其始作俑者天寶典當行在一段時間裏接到大量的問詢電話。

    據介紹,天寶典當行當時的操作思路是:擁有上海常住戶口人士,只要自己擁有一定的資金量和股票市值,就可申請股票質押貸款。典當股票的客戶股票市值必須在80萬元以上(後降至30萬元),典當比例為1:1,即股票按市值可以典當相同數額的資金。後來又規定,為適應股票市場的要求,典當比例要看股票質地打折扣。典當來的資金只能在券商指定的營業部專款專用,也就是説只能買股票,交易過程中不能提取現金。典當行和券商設定平倉警戒線,當使用典當資金的客戶總市值下跌40%時,典當行即委託券商強行平倉。股票典當起始時間為一個月,在沒有到達平倉警戒線的情況下可以延期,典當行收取2.5%的費率。

    據了解,天寶典當行雖然提出了操作思路,但在還沒有具體操作之前,就被叫停了。11日,上海市商業委員會的一紙《關於暫停股票典當業務的緊急通知》給股票典當業務一記當頭棒喝。

    通知以“目前有關股票典當的政策不明朗,具體操作辦法尚不成熟,在這種情況下開展股票典當業務難以做到規範運作”為由,要求各典當行“從文到之日起暫停股票典當業務,已開展該業務的,立即停止,已當股票,不得續當。未正式開展該業務的,暫停籌備工作”。

    據了解,天寶典當行並不是像一些媒體聲稱的,是率先推出股票典當的典當行。其實,股票典當業務在其他城市早已有所開展,如哈爾濱市融信典當行、天津易通典當行都明確在其典當品中列上“有價證券”。重慶渝財典當行也開展了股票典當業務,去年12月它又與飛虎證券網聯手推出面向個人的證券融資服務,通過網際網路實現了個人典當貸款的電子商務。即使在上海,天寶典當行也不是第一家,恒通典當行在此之前就開展了這項業務,到目前為止,股票典當業務包括在中國典當網上股票典當電子商務也沒有停止。

    資料顯示,對證券公司、一般企業、個人投資者的股票質押貸款在國外成熟市場上相當普遍。投資者甚至可以用股票抵押貸款,並用融到的資金進行別的投資。而在我國,目前只有綜合類證券公司具備股票質押借款資格。對個人投資者進行股票抵押融資,我國的一些商業銀行也悄悄地進行了嘗試。但《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信貸資金不可流入股市,因而各地冒出的銀行向個人開展股票抵押貸款的苗頭被人民銀行制止了。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1100多家典當行中,有50多家從事股票典當業務,佔全行業總數的5%。在已開展此項業務的典當行中,股票典當佔其全年放款額的70%左右,為全行業全年平均放款額的11.2%。可見,眾多典當行都熱衷開展股票典當業務,股票典當也有巨大的市場。

    在推出股票典當思路時,天寶典當行經理周志平説,之所以推出股票抵押貸款業務,是因為上海的股民隊伍越來越龐大,有發展潛力。古老的典當行業要在今天的形勢下求得生存與發展,必須創新。事實上,如今典當質押貸款的用途已發生了變化,主要以投資、經商、臨時急需調劑頭寸者居多;典當品種也更具有時代特徵,鉑金、名貴手錶、電腦、手機、數位相機等高檔用品紛紛進入典當領域。在這樣的情況下,“當股票”也是很自然的事。

    上海市商業委員會的一紙禁令,在典當業、證券業及社會各界中引起了巨大影響,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股票質押貸款上海叫停》播出後,許多券商暫停了為典當行提供質押股票的監管,使部分典當行的股票質押業務無法開展。

    業界質疑:我們是否違規

    對於暫停股票典當業務,上海市商委的理由是:典當行推出的股票典當業務存在三方面的問題。一是股票典當實際上是股票質押貸款,質押貸款的財産權必須轉移,但在股票質押貸款中,財産權並未轉移;二是質押的究竟是股票還是資金,若質押的是股票,就必須凍結股票,而股票被凍結後就無法交易,並影響到其市值,若質押的是資金,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資金是不能質押的;三是典當行和證券公司有無強行平倉的權利,在現行法律上找不到明確的規定。

    針對上海市商委的《關於暫停股票典當業務的緊急通知》,中國典當網首先公開提出異議,6月26日,在網上發佈《中國典當網致上海市商委的一封公開信》。

    業內人士分析,禁令首先從上海發出,很可能是由於是在滬市的眼皮下,股票典當中出現的問題更容易顯露;最先提出異議的,也是來自上海典當業,説明在證券市場所在地,股票典當的需求也較強烈,典當業把問題擺到桌面上,是希望有關部門能儘早出臺有關政策,解決現存的矛盾。

    《公開信》提出,典當行開展個人股票業務的依據:1、典當行經有關部門核準的經營範圍是質押貸款;2、法律規定可以質押的物品中包含股票;3、典當行開展個人股票質押業務並不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相抵觸且不違背社會公眾利益。

    華夏典當行副總經理郭金山認為,股票典當在政策層面上不存在什麼問題,特別是最近即將出臺的新《典當行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典當包含權利質押,但根據典當的有關規定,質押物必須封存,而股票與一般物品有所區別,在操作上可能會有一定的難度。在房産上也存在類似的問題。

    北京華融天成典當研究中心李沙教授認為,典當行業從傳統意義上是動産的質押,但當前,個人資産結構發生很大變化,房産和股票佔據很大比重,典當行的業務也應該隨之變化。股票典當作為典當行業務創新的一個方面,未嘗不可。

    在《擔保法》上也明文規定,股票可以質押,但要向證券機關登記。即使不向證券機關登記,根據《合同法》也不是不能做,但一旦出現風險,並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典當行面臨的現實是,目前根本不存在登記機關,配套措施的不健全,導致在具體操作中出現問題。

    記者通過電話找到了發表《公開信》的中國典當網老總馬丁先生,馬先生對記者説:從經營範圍看,法律上沒有規定不允許股票典當,既然法律上沒有規定不可為,那就是可為。

    對於質押貸款的財産權必須轉移的有關規定,馬先生認為,一些人對此的理解停留在字面上,是個誤區。比如房産不能搬動,但只要把房産證、把房子鑰匙交到典當行,我個人認為就實現了財産權轉移。證券也是同樣的,股票已經實現了電子化,是無形的,那麼該用什麼方式呢?只要當戶把股東代碼交給典當行,或者把股票直接轉到典當行的帳號上,也就實現了財産權轉移。

    他説:“法律規定股票質押要登記,但現在沒有地方辦理。面對市場的迫切需求怎麼辦?是法律改變還是現實改變?”

    對於可能出現的風險,馬先生認為,個人股票質押有風險,其他傳統業務也有風險,不應因有風險,而禁止或限止典當行在這項業務上的探索。我們不能因噎而廢食。

    風險是典當行和客戶來承擔的,不會損害國家的利益。客戶有這樣的需求,如果不以正常的渠道解決,就有可能出現一些不正當的途徑,也正是因為市場有需求,有呼喚,典當行才進行嘗試、探索的。客戶既然選擇來典當行進行股票質押,就應該充分考慮到風險;而典當行推出新業務,要考慮到它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如果典當行不能相信自己的判斷力,沒有規避風險的能力,是不可能推出這項業務的。有關部門應當著眼于制度規則的制訂,減少對市場進行直接行政干預。

    問題解決有待時日

    中國典當網老總馬丁先生説:“對待股票典當,業界有兩種態度,一部分人認為,要悄悄做,事實上,在此之前業內也是這樣做的,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迎合了政府有關部門的心態,因為沒有一個明確的法規對此進行規範,有關部門也不會強加干涉。但由於近一段時間,新聞的炒作,上海商委《緊急通知》的出臺,社會各界對此開始關注;另一種態度是,要把道理講明白,股票典當到底有害還是有益。我們作為典當業的經營者,有責任反映業內的呼聲。”

    然而問題能否很快得到解決呢?

    剛剛發文叫停的上海市商委有關人士也認為,股票典當是否合理合法還尚待研究。上海市商委服務貿易處副處長劉衛東認為,從典當規定來看,財産權力是其中典當內容之一,應能典當,股票典當對活躍股市也有一定的好處。但在規則不明朗之前,不宜進行此類業務。股票屬於財産權力,但有其特殊意義。股票典當不同於一般的典當業務,涉及到證券公司等多方關係,而且業務手續辦理沒有法律規範其行為。

    華夏典當行副總經理郭金山認為,典當也是個小行業,有關部門在協調各方面關係時,往往忽略它的存在,而當前,股票典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一些矛盾,又不是主管部門一家可以解決的,真正解決這些問題恐怕還有待時日。

    北京華融天成典當研究中心李沙教授認為,要解決這些矛盾,首先要解決登記問題,但證監會肯定要考慮股票典當是否會給股市帶來影響,有一定的難度。

    上海恒通典當行馬丁先生對此的看法是,全國典當行的總資本額也不過70億元,即使一年以後翻一倍,對股市來講,也不過是滄海一粟,況且,股票典當只是針對一些中小散戶,根本談不上對股市有什麼衝擊。

    他認為,法規應該是滯後的,不能在事物處於探索階段就加以限制,這樣做是在剝奪企業生存發展的權利。只要不違反法律,不違背社會公眾利益,政府就不應該橫加干涉。

    針對方方面面提出的意見,記者採訪了負責典當行業日常監管和行業發展規劃的國家經貿委中小企業司,了解到,新《典當行管理辦法》已歷時近一年,六易其稿,近期可望出臺。但新辦法中仍只字未提典當行是否可以經營股票,但其中典當經營包括權利質押,股票典當明顯屬於這一范疇。

    採訪中,他們顯然也不願意太多談及此事。該司政策法規處處長王海林接受採訪時説:“我們已經掌握了這方面的情況,目前正在研究過程中,還談不出什麼,不能有明確的説法。”

    他認為,不僅典當行業要有規定,還要符合其他的法律法規,“現在我們正在研究相關的法律法規,肯定會建立新的規則,對已有的規章文件也會細化完善”。

    對於“新辦法明確提出典當行可以有權利質押的業務,是否股票典當的合法性就可以確定”的提問。王處長認為,股票典當涉及證券、擔保等一些領域,具體操作上的問題不可能因此而得到解決。況且,新管理辦法還處於討論階段,正式出臺時是否還能有權利質押的內容,現在不能就下結論。

    記者問:“對現在仍在開展股票典當業務的現象,作為主管部門是什麼態度?會採取什麼措施?”

    王海林説:“我們在關注。”

    看來,在一段時間內,股票典當還將在政府默許的情況下存在,而徹底的解決辦法恐怕也不會在短期出現。

     千龍新聞網 200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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