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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開放44所宗教活動場所

    廣州市宗教事務局今天表示,過去六年來,廣州市根據合理佈局、因教制宜的原則,先後依法登記開放了八所寺觀教堂,使全市宗教活動場所達到四十四所,基本滿足了十萬信教群眾開展宗教活動的需要。

    近年來,廣州還採取靈活措施,在天主教石室聖心堂開設週日英語彌撒;在景星酒店認可一處外國人宗教活動臨時地點;在廣交會等重大活動期間,安排教職人員舉行專門的宗教活動等。

    同時,廣州宗教界人士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明顯提高。三年來,廣州宗教界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七十多人次,積極反映宗教界呼聲,發揮參政議政作用。

    另外,廣州堅持運用宗教法規制止非法宗教活動。三年來,先後依法處理了三十六個非法宗教活動點,甄別不同的類型,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處理。對信教群眾自行組織的、屬於正常宗教生活的活動,具備登記條件的則准予登記,納入依法管理範疇。

    中新社 2001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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