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瑜委員:解決農民增收難問題必須徹底解放農民




    新世紀開始,黨中央就召開了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對新世紀的農業、農村、農民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會議指出,當前農業和農村工作中突出的問題是農民增收問題“解決這個問題是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我認為之所以艱巨,根本原因就在於至今中國農村的生産力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放。其突出的表現在如下方面

    1、 小農意識仍束縛著大多數的農民兄弟。他們仍習慣於“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生産方式,習慣於“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習慣於一家一戶封閉的習作方式。更可怕的是,至今他們中的大多數還沒有要改變現狀的要求。這種小農經濟的現狀已阻礙了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合理轉移並嚴重制約了農村生産力的進一步發展。

    2、 土地所有權主體不明確,土地不能進入市場,農民的土地使用權又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這些因素都造成農民對土地的投入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也使得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難以實現。這種狀況也有一定程度上束縛了農村生産力的發展。

    3、 目前我國的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制度都未徹底打破城鄉的界限,傳統的城市管理模式還在排斥農民。這些因素都在阻礙著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合理轉移,影響農民從小農經濟的束縛中解放出來。

    4、 農民作為日益獨立的社會經濟主體,至今還沒有自治的力量。80年代初開始的以“分田到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第一步改革,大大解放了農村生産力,使國民經濟從此開始進入高增長階段。隨著我國加入WTO步伐的加快,我國農業將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我們應該抓住這個機會,通過體制創新,徹底解放農民,促使他們參與到市場經濟的自由迴圈與競爭中去推進我國農業的跨越式發展,實現農民增收。為此建議如下。

    1、 健全和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調動農民對土地投入的積極性。明確農民是集體土地的所有者:制定保障農民土地使用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允許農民利用土地財産權利從事交易、入股、貸款,從而擴大再生産。

    2、 改革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和傳統的城市管理模式。廢除現行的戶籍制,實行身份證制管理;制定鼓勵農村剩餘勞動力合理轉移的政策;建立新的勞動就業運作機制,促進農村勞動力市場和城市勞動力市場的接軌。

    3、 加大鄉鎮機構改革的力度,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把那些屬於農民的自主權真正還給農民(如使用土地的自主權,選擇種植對象的自主權,投資農業生産的自主權等)。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4、 確立農民作為獨立的社會經濟主體的地位。徹底地把農民從小農經濟中解放出來,把農民真正當成發展農村經濟的主力軍,鼓勵農民參與市場競爭。

    5、 大力民農村教育(尤其是農村職業教育)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培養發展農村經濟帶頭人,提高農民解放自己的能力。

    6、 提高中國農民組織化的程度,引導農民徹底擺脫小農經濟,促進農業生産方式的轉變,提高農業的比較效益。國際上,發達國家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其農業發展中發揮著很大的作用。我們也應借鑒其經驗並根據中國的國情,積極鼓勵農民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與合作。據了解,目前我國加入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農戶已佔全國農戶總數的3%。建議組織對這些合作經濟組織的調研,通過加強引導、抓好試點,摸索、總結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路子。

    中國革命與中國改革的第一次歷史進程,都表現為解放農民。新世紀我國農村經濟的跨越式發展也必然要通過徹底解放農民,煥發出蘊藏在近十億農民中迫切要求改變小農經濟現狀,改變小農生産、生活方式的巨大能量和億萬農民的創造精神才能得以實現。歷史賦予我們這一代人要擔當起這個重任。徹底地把農民從小家經濟中解放出來已迫在眉睫,要儘快形成共識,促進共為。

    

     中國網 200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