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土地窩案深層透視:土地配置有待市場化

作為國土資源部首批公佈的5起土地違法案件之一,此案的查處顯示了國家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決心

歲末年初,一場集中審理風暴將青島市嶗山區土地違法批租窩案相關責任人相繼推上審判席。

2004年末,原青島市規劃局局長張志光、原青島市市長助理王雁、原嶗山區國土資源局局長于志軍等人先後被帶上審判庭。

2005年1月11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雁因受賄496萬餘元,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據了解,王雁對一審判決結果沒有提出上訴。截至記者發稿時,張志光、于志軍兩案尚未一審判決。

這場較為集中的法庭審理風暴,使剛剛沉寂下來的嶗山非法土地批租案再次引起社會關注,至此,一度被傳得沸沸颺颺的嶗山土地大案終於有了一個較為清晰的眉目。

“借地生財”的掌權者

上世紀90年代末,青島市房地産市場逐步升溫。青島高科技工業園位於嶗山區內,依山傍海,被當地人稱為“黃金海岸”,自然受到開發商青睞。大批房地産開發商把攻關的主要目標鎖定手握大權的區委領導王雁,規劃、國土等涉土部門也成為他們逐利路上的必克目標。

《瞭望東方週刊》在採訪中聽到一種説法:隨著各項生産資料的市場化,政府手裏能夠説了算的資源只有土地了。王雁等人深諳這個道理。他們把掌握的土地審批權、規劃權變成了供自己發財的“搖錢樹”。

據國土資源部提供的統計表明,自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嶗山區政府及國土資源管理局在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以土地預約協議和徵用通知單的形式批准徵用集體土地3928.11畝,其中耕地2345.47畝;被佔用土地1453.85畝,其中耕地1408.7畝;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但尚未開工建設的土地達2474.26畝,其中耕地936.72畝。這些數字背後伴隨著鉅額的權錢交易,隱藏著國家利益的巨大損失。

2003年10月15日,青島市嶗山區國土資源局局長于志軍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刑事拘留。此後,于志軍先後揭發了王雁等人涉嫌受賄的犯罪事實,嶗山土地犯罪窩案終於打開了突破口。

從已經提起公訴的3起案件來看,王雁等人受賄數額都相當巨大。除王雁受賄496萬餘元以外,檢察機關指控,張志光受賄900余萬元,于志軍非法索取及收受賄賂539萬餘元。而且,3人所受賄賂的絕大部分都與土地審批及規劃有關,是一起典型的土地批租窩案。

財富積累史

據知情人透露,1999年10月,一名新加坡外商在青島高科園買下一塊地,王雁承諾為其協調解決開發小區配套設施問題,收受其所送1萬美元。後來外商公司因資金週轉困難,土地一直閒置,按照相關規定,土地閒置超過2年,政府可以無償收回。後來在王雁的親自協調下,這塊土地協議出讓給了另一家與王雁關係非同一般的開發公司。

2001年10月,這名外商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了王雁收受賄賂、為部分企業和房地産開發商低價出讓土地並提供幫助的行為。

據檢察機關查實,王雁所受賄賂的絕大部分是為他人謀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利益而獲取的。王雁採取批條子、打招呼,開協調會的方式,直接插手干預土地批租和出讓事務。據法院查明,王雁為青島一家置業有限公司謀取購買廠房、舊村改造等方面的利益,先後5次收取美元5萬元、人民幣4萬元、電腦等物品共計折合47萬餘元。

1999年春節前一天,這家置業公司老闆周某某為到嶗山區開展房地産開發業務,送給王雁2萬元。第二年夏天,周某某看中了嶗山區的一塊土地,為取得土地使用權,送給王雁電腦一台。後來,周為參加嶗山區某辦事處的露天改造工程送王雁2萬元、筆記型電腦一台。2001年12月,周為參加嶗山區一個辦事處舊村改造工程又送給王雁印表機一台。2002年春節後,周為表示感謝,送給王雁5萬美元。

青島一家房地産公司實力不強,看中了嶗山區一塊土地。總經理李某某多次找王雁做工作,後來終於達成土地出讓協議。在辦理手續過程中,王雁明知他的公司沒有繳納土地産權出讓金的資金實力,仍然利用區委書記的職權,安排國土資源局為其出具土地使用權證,併為其辦理了減免1.6億元的手續,將土地出讓風險轉嫁給國家。李某某採取空手套白狼的手段,獲取了鉅額利益,而王雁和于志軍也分別得到了12萬元和2萬元的報酬。

王雁甚至收受一家房地産公司的賄賂高達300多萬元。據檢察機關查實,2000年8月,青島某房地産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某某為解決開發小區用地問題先後3次送給王雁3萬元、美元39.9萬餘元,折合人民幣334萬餘元。

“政治明星”隕落

在嶗山區土地窩案中,原區委書記、區長王雁應該説是個中心人物。王雁,1955年出生,1998年3月-2000年7月任青島市高科技工業園管委會主任、嶗山區黨委副書記、政府副區長,2000年7月-2001年2月任嶗山區黨委書記、副區長、代區長,2001年2月-2002年12月任嶗山區委書記、區長,2002年12月任青島市市長助理。

據法院審理查明,王雁于1999年春節至2003年9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解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調動、購房、結算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24次非法收受14個單位及個人所送財物價值496萬餘元。

王雁15歲參軍入伍,在部隊入團、入黨,回到地方後,先後在銀行、外經貿委、貿促會、開發區、嶗山區、青島市政府任職,36歲被提拔為副廳級幹部,多次獲“山東省優秀共産黨員”、“山東省對外開放立功標兵”、“青島市有突出貢獻的領導幹部”、“青島市十大傑出青年”等榮譽稱號。在擔任領導期間,尤其是在擔任青島市貿促會會長期間,他對青島的對外貿易發展做出過貢獻。在主政嶗山區期間,王雁也採取了一些積極的改革措施,包括對土地管理秩序混亂問題進行過有效整頓。

一位參與嶗山區土地窩案查辦的檢察人員介紹説,很多領導都想在自己任期內幹出一些業績,抓城市改造工程是最快捷的。但城市改造的資金從何而來?政府手裏有地但是沒錢,企業願意來投資,政府以地生財,城市美了,政績有了,個人還能在政治上和經濟上得到雙重實惠。

王雁以善於抓外向型經濟而聞名,他在嶗山區工作期間,高樓大廈紛紛矗立,城市形象發生了很大變化,他插手非法批租土地除了經濟原因之外,也是他追求的一個政治效果。

青島的一位記者説,“王雁給人的感覺是思路清晰、很有魄力,而且健談、俊朗、比較容易接觸。”應該説,王雁是一位頗有前途的“政治明星”。

極具諷刺意味的是,王雁剛剛任職嶗山時,曾採取過一些措施整頓土地市場秩序,並取得了一些成效。2001年12月,嶗山區進行了首次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拍賣,5.6畝土地以高出土地協議出讓金371萬元的價格成交。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王雁欣然表示,今後嶗山區所有適合房地産開發的土地將100%通過拍賣的形式轉讓。但王雁並沒有堅守他的承諾,在權與錢、權與情的較量中,因放縱貪慾最終走上了犯罪道路。

窩案

與王雁一樣抵擋不住金錢誘惑的,還有張志光和于志軍等人。這些嶗山區乃至青島市曾經的掌權者,由於其違法違規行為,導致嶗山區土地市場秩序嚴重混亂。

據檢察機關查明,于志軍受賄犯罪行為長達8年,但主要犯罪事實集中于任嶗山區國土資源局局長期間。在短短兩年的時間裏,于志軍為開發商謀求辦理土地出讓手續、辦理土地使用證等方面的利益,受賄400多萬元,平均每天受賄5000多元。其中,于志軍為青島市某物業公司辦理土地使用證,收受公司董事長王某某所送150萬元賄賂。于志軍讓其妹分幾次從王某某處拿走這筆錢。

于志軍在法庭上承認,開發土地的程式極為複雜,先由開發商給區長寫用地申請,區長把用地申請通過分管區長批到國土局,局長再安排土地科填寫審批表,經科長、局長層層簽名再報到區裏,缺少一個環節都不行。另外,要想將一片地成功開發成商住樓,必須得到規劃部門的許可,所以,開發商要想在土地炙手可熱的大環境下得到一塊地,必須一一打通規劃、審批、國土等環節。

一塊土地要審批下來,需要由區上報到市、市上報到省、省上報到國土資源部,審批手續十分繁雜。開發商找到王雁、于志軍等人,一是要地,二是節省時間。有的土地拖了七八年批不下來,于志軍親自出面一安排,事情往往很快就能解決。在王雁、于志軍等人的插手干預下,開發商要批地不走正常程式,不找市場而是找區長、市長。

據一位當地人介紹,上世紀90年代以後,各種冠名為“××花園”、“××海岸”、“××世紀”等誘人名目的高檔住宅拔地而起,與之相對應的是,一批房地産開發商靠吃國有土地發家,成為幾億、幾十億的富翁。作為相應的回報,開發商在土地規劃、審批、辦理用地手續等各個環節,自然要付出多少不等的“投資”。大到大宗房産,小到幾萬元的購物卡,用金錢開路,或用朋友親情鋪墊,成為開發商無往不勝的武器。而在金錢面前,王雁、張志光、于志軍等人紛紛敗下陣來。

土地配置有待市場化

隨著相關責任人的判決,嶗山區土地違法批租窩案即將落下帷幕。但非法批地佔地的案例在全國還有很多。據土地專家估算,全國每年土地收益流失至少在100億以上。而因為插手土地批租出現職務犯罪行為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基層幹部也不在少數。

事實上,中央早已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並開始醞釀實行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2004年4月下旬,中央作出了暫停農用地轉用審批半年的決定。10月底,國務院下發《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農用地審批解凍。但此番解禁卻不等同於“恢復到原來的情況”,而是“依舊嚴格、高壓態勢下的有序放開”。《決定》甚至被稱為迄今為止中國實行的“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作為國土資源部首批公佈的5起土地違法案件之一,此案的查處充分顯示了國家整頓土地市場秩序、規範土地交易行為的決心。

2004年12月14日,國務院再次召開全國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溫家寶總理明確指出,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就是貫徹落實《決定》。

國土資源部有關人士指出,落實國務院《決定》已經成為2005年的中心任務。

儘管如此,一些地方非法佔有耕地現象並沒有完全杜絕。據一些專家介紹,當前土地市場建設總體上看正逐步規範,法規政策也在逐步完善,但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當前土地供應實行無償劃撥和有償使用雙軌製造成市場不完整。有的劃撥用地到手後,用地單位立即改變公益用途,支付成本大大減少。由於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措施,有的開發商以建設經濟適用房名義拿到無償劃撥的土地,賣房的時候卻搖身一變成了商品房,百姓沒有受益,國有土地資産收益流入個別開發商腰包。同時,土地劃撥過程也造成當地主要領導權力過大,容易滋生拉攏腐蝕幹部的灰色交易。山東省土地協會會長李明啟就坦言,當前的情況是,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實際掌握了管地的權力。

結合嶗山案件,部分專家認為,當前迫切需要加大土地市場改革力度,提高市場供應水準,嚴格限定行政劃撥供地的範圍,讓房地産開發商不找市長找市場。

土地配置走市場化道路,恐怕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所在。(《瞭望東方週刊》供稿 張曉晶)

中國網 2005年1月25日


海南:政府不得拍賣土地來還債
北京:工業建設項目使用土地和資源控制標準出臺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全文)
中國嚴把土地閘門核減4813開發區
青島市嶗山區土地違法大案開審
國土資源部:查處7萬餘件土地違法違紀案件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