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法草案內容曝光 商務部立起三大“鐵門檻”

中國直銷業終於“守得雲開見月明”

9月10日廈門的直銷立法“封閉式”座談會上,中國直銷法呼之欲出。

昨日,記者從內部獲得了一份直銷法草案的詳細內容。為了防止開放之後出現“一擁而上”的直銷局面,直銷法已經立起了“內外資準入條件”、“保證金制度”以及“教育訓練”三大“鐵門檻”。

內外資公司準入有別

在直銷企業準入“門檻”中,已經成型的直銷法草案“內外資有別”。

外資從事直銷業,公司投資額須達到1000萬美元,在海外有3年以上直銷從業管理經驗,並要求是世界直銷聯盟組織成員。

對內資的要求則簡單而嚴厲:企業申請申報之前,該企業須連續3年年營業額累計超過5億元人民幣。

根據這一條件,內資企業只有天獅和北京新時代能夠達標。在預備進入的企業中,有此實力的也只有上市公司大連珍奧、廣州太陽神等極少數。

對內資企業設定的門檻過高,成為草案中受質疑最多的內容。

最高3000萬元保證金

直銷法草案增加了保證金制度的內容,即每家直銷企業必須繳納2000萬至3000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主要用於處理消費者的舉報、投訴進行處罰與賠償。

對於中小型企業來説,這無異於一道隱形門檻。

而在市場監管方面,“創新”成為草案的關鍵詞。

該法規將賦予工商、稅務、司法、物價等部門擁有隨時隨地檢查公司經營情況的權力,甚至還可以通過網際網路隨時監管。對違規企業的最高罰款可達3萬元。

此外,對於爭議最大的直銷産品價格監控問題,草案要求直銷産品的價格必須合理,不高於同一地點的同類産品。

對於直銷産品的適用形態,已劃定在保健食品、美容護理用品以及日用品三大類。

推銷員培訓課不超600人

在草案之中,《推銷員管理辦法》對推銷員作出了詳細規定,包括:推銷員必須參加全國推銷員考試;推銷員必須服務於一家企業,並與企業簽訂雇傭員工勞動合同;限定跨區域企業經營;經銷商如果跨區域經營,直銷企業將承擔連帶責任。

“由此可見,直銷企業自我約束要求非常高,將經銷商隊伍的監管風險放到了直銷企業一級。”有關專家表示。

同時,在教育訓練問題上,草案對人數作出規定,“原則上規定直銷企業在總公司進行教育訓練的,人數要求在600人以下,並必須報備當地公安、工商部門;省級分公司會議人數規範在400人以下,市一級專賣店人數200人以下,地方經銷商專賣店50人以上”。這在以前都沒有明確規定過。 (劉映花)

《北京晨報》 2004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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