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投融資體制改革上路在即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有望在近期出臺

備受各界關注的《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簡稱“決定”)有望在近期出臺。國家發改委有關官員透露,這一文件已經上報國務院,目前已無程式上的限制,就待擇機正式公佈。

這位官員還説,《決定》出臺後,國家發改委將加快制訂、出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系列相關法規和配套措施,目前《政府投資管理條例》正在起草之中。

據了解,本次投融資體制改革的目標主要有六方面: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仲介服務規範、宏觀調控有效。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改革投融資領域中的行政審批制度,對企業投資不再進行審批管理,擴大企業和社會投資的自主權,實行政府核準和登記備案制。

報道還稱,7月初在北京舉辦的“中日經濟高層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郭樹清透露,中國投融資體制改革迫在眉睫,經過長期醞釀,現在已有一個方案,國務院最近會把這個方案公佈出臺。

此前,國家發改委投資司副司長孔令龍也在一次會上透露了《決定》即將出臺的消息。

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原所長張漢亞介紹,《決定》去年12月31日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原則通過,修訂完善後的《決定》原訂今年2月1日公佈,後又稱被推延至7月1日,但迄今尚未正式出臺。

有關專家分析,《決定》出臺被推延主要受兩方面因素影響:一是本次改革意義重大,相關的配套措施和配套服務需要跟上改革步伐;二是今年前5個月鋼鐵、水泥、電解鋁以及房地産等行業固定資産投資增速過快,《決定》出臺將不利於宏觀調控政策的推行。

報道披露,新投融資體制方案還將對投資項目性質實行分類管理辦法,對需要利用國家財政性投資和産業政策限制的項目,不論項目投資規模大小,仍維持現有的審批制管理辦法;對不需要國家財政性資金支援但建設涉及國家安全、重要資源開發、産業佈局的重大項目,實行核準制管理辦法;對不需要國家投資、能夠自行平衡建設資金和落實建設條件的一般競爭性産業項目,實行備案登記制管理辦法。

新的投融資體制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是一個體系性的變革。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公司政策研究部副主任李開孟指出,比如項目的社會評價問題,要求從項目的社會影響、社會效益和社會可接受性等方面判斷其可行性,提出協調項目與社會的各種關係,規避社會風險,促進項目順利通過實施。

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原所長張漢亞認為,國家應制訂一個合理、明確的標準,避免核準管理範圍的泛化。他指出,投資體制改革需要出臺和完善投資的法律法規,轉變政府職能和投資觀念,推進相應的配套措施和服務,大力培育規範中間服務組織。

張漢亞分析,新的投融資體制將使企業和社會增加項目建設投資力度,同時也促進直接融資和私募市場的發展;政府應進一步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快企業債發展,鼓勵和創新多種直接融資方式,進行城市建設債試點,發展規範中小型金融機構,改革政策性銀行等。

國家發改委有關官員透露,《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簡稱“決定”)有望在近期出臺。《決定》出臺後,國家發改委將加快制訂、出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系列相關法規和配套措施,目前《政府投資管理條例》正在起草之中。

新投融資體改方案縮小審批範圍 將實行分類管理

 即將出臺的新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將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縮小政府的審批範圍,簡化審批程式,確立企業投資和社會投資的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改進投資宏觀調控方式,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

報道披露,新投融資體制方案還將對投資項目性質實行分類管理辦法,對需要利用國家財政性投資和産業政策限制的項目,不論項目投資規模大小,仍維持現有的審批制管理辦法;對不需要國家財政性資金支援但建設涉及國家安全、重要資源開發、産業佈局的重大項目,實行核準制管理辦法;對不需要國家投資、能夠自行平衡建設資金和落實建設條件的一般競爭性産業項目,實行備案登記制管理辦法。

新的投融資體制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是一個體系性的變革。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公司政策研究部副主任李開孟指出,比如項目的社會評價問題,要求從項目的社會影響、社會效益和社會可接受性等方面判斷其可行性,提出協調項目與社會的各種關係,規避社會風險,促進項目順利通過實施。

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原所長張漢亞認為,國家應制訂一個合理、明確的標準,避免核準管理範圍的泛化。他指出,投資體制改革需要出臺和完善投資的法律法規,轉變政府職能和投資觀念,推進相應的配套措施和服務,大力培育規範中間服務組織。

張漢亞分析,新的投融資體制將使企業和社會增加項目建設投資力度,同時也促進直接融資和私募市場的發展;政府應進一步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快企業債發展,鼓勵和創新多種直接融資方式,進行城市建設債試點,發展規範中小型金融機構,改革政策性銀行等。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對計劃經濟下投資審批制的改革嘗試主要有五個時段:

1979年8月,國務院批准《關於基本建設撥款改貸款的報告》,用有償使用資金的辦法管理財政投資,這是投資管理體制改革邁向市場化的重要一步;

1988年,國務院頒發《關於投資管理體制的近期改革方案》,第一次系統提出中國投資體制改革的基本任務和措施;隨後,成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發佈國家産業政策;

1993年,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用項目登記備案制度代替行政審批制”,對“三大類”(公益性、基礎性和競爭性項目)的投融資進行改革;

1998年,形成《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修改草案)》,但最終夭折;

2001年11月,原國家計委取消第一批五大類行政審批事項,包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不需要中央投資的農林水利項目、地方和企業自籌資金建設的社會事業項目、房地産開發建設項目和商貿設施項目。此後,新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逐漸形成。(鐘華)

《財經時報》 2004年7月14日


我國投資體制將有重大轉變 方案近期將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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