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官正同志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吳官正同志在中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工作報告

吳官正

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的任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方針的認識,總結十六大以來反腐倡廉工作,研究和部署2004年的任務。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基本情況

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胡錦濤同志帶領中央書記處的同志到西柏坡學習考察,重溫毛澤東同志關於“兩個務必”的重要論述,號召全黨特別是領導幹部大力發揚艱苦奮鬥的優良作風。胡錦濤同志在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為推進反腐倡廉工作進一步指明瞭方向,並代表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鄭重表示,在黨風廉政方面一定以身作則,接受全黨和全國人民的監督;在十六屆三中全會上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弘揚了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的新風。國務院召開廉政工作會議,有力地推動了政府系統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心繫群眾,特別是在抗擊非典鬥爭的嚴峻時刻,深入疫區、醫院和基層單位看望群眾,檢查指導工作;嚴格要求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搞特殊化;嚴格執行改進會議和改進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道的規定,出國訪問簡化送迎儀式,外出考察輕車簡從,帶動了各級領導幹部進一步改進作風。各級黨委和政府堅持“兩手抓”,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落實反腐倡廉各項任務。各級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發揮了職能作用。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有力的領導下,經過全黨和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在繼承中發展,取得了新的明顯成效。

(一)加強黨風廉政教育,進一步提高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各地區各部門組織廣大黨員幹部深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進行黨紀政紀、法律法規和警示教育,廣泛開展學習鄭培民、汪洋湖、李守發、方工、張祖安、李元龍、史來賀、梁雨潤、張建國等先進典型的活動,進一步增強了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和接受監督的意識。認真開好領導幹部專題民主生活會,推行述職述廉和黨風廉政談話等制度,解決了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全國有83022名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在職務變動後申報了配偶、子女從業情況,違反規定的問題基本得到糾正;清理出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的小汽車8871輛;控制壓縮出國(境)團組4015個;有1128名科級以上幹部因公款大吃大喝受到查處。領導幹部不準收送現金、有價證券等規定正在得到落實。一些地區認真清理和糾正領導幹部超標違規住房26741套,追繳資金6.8億元。對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的管理逐步加強。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工作取得成效。有些地區和單位還在改革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制度,規範公務員工資外津(補)貼方面做了積極探索。

(二)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懲處了一批腐敗分子。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針對違紀違法案件出現的新情況,採取有效措施,既重點查辦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認真查辦基層幹部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2002年12月至2003年11月,共立案172649件,結案172571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74580人。其中,縣(處)級幹部6043人,廳(局)級幹部411人,省(部)級幹部21人。這些黨員幹部受處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腐敗分子只佔極少數。據統計,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的共8691人。其中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412人,省(部)級幹部6人。這些重大案件的查辦,充分體現了我們黨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

加強組織協調,發揮執紀執法機關的職能作用,形成了查辦案件工作的合力。嚴格依紀依法辦案,對違紀違法黨員幹部的主要問題查清後,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加強案件審理工作,注重對案件證據和辦案程式進行把關,提高了辦案品質。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查核舉報失實的信訪件40418件,為一批黨員幹部澄清了是非。認真受理申訴,保障黨員幹部的權利。注意剖析大案要案發生的原因,及時提出建章立制、改進管理的建議。加強信訪舉報工作,認真排查案件線索,妥善處理群體陳情,協調和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化解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

(三)切實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成效明顯,各地共清退教育違規收費6.3億元;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小學和初中全部實行了“一費制”,共減輕學生負擔17億元;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全面實行了“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政策。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工作深入開展,全國醫療衛生機構實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的總金額達418億元,降低了部分藥品的虛高價格;醫療服務中“開單提成”、收受“紅包”的現象有所減少,藥品市場秩序初步得到規範。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成果進一步擴大,通過農村稅費改革和深入治理不合理收費,共減輕農民負擔647億元。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力度加大,全國共取消涉及機動車輛的收費項目441項,撤銷道路收費和檢查站點518個。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共停辦報刊677種,劃轉302種,實行管辦分離310種。各地區各部門還從實際出發,制定了許多便民利民措施。民主評議行風活動廣泛開展,被評議的部門和基層站所達到35.1萬個,較好地解決了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促進了部門和行業的作風建設。

(四)繼續推進體制機制制度創新,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行政審批制度、財政管理體制和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向縱深發展。中央國家機關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300項,加大了後續監管措施落實的力度;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試點範圍擴大,“收支兩條線”規定進一步落實,全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約80%納入預算管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逐步得到貫徹落實,民主推薦、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制度普遍推行,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了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無記名投票表決市(地)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的制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力度明顯加大。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産權交易和政府採購四項制度逐步完善。市(地)級以上城市的有形建築市場92%實現了同主管部門機構、職能、人員和財務分離;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全面推行;産權交易市場建設得到加強;政府採購的金額超過1500億元,資金節約率平均在10%左右。深入推行政務公開、廠務公開和村務公開,較好地保證了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普遍實行,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試點工作進展順利。

(五)逐步完善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加強。各級紀委把維護政治紀律放在首位,加強對十六大決議和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建設取得明顯進展,頒布實施《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對改革開放以來涉及反腐倡廉的1500多件政策法規進行了全面清理。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建立了專門巡視機構和專職巡視隊伍,加強了對省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中央紀委監察部對派駐機構統一管理的試點工作穩步進行,在改革體制、調整職能、理順關係方面取得有益經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重點圍繞改革發展穩定中的突出問題,認真開展行政監察工作。在防治非典的專項檢查中,嚴肅處理失職瀆職的幹部,保證了中央關於防治非典各項決策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對國有資産管理,社保資金和賑災款物使用情況,以及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開展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共查出違紀違法金額88億元,挽回經濟損失25億元;參加了77起特大事故的調查,對196名負有領導責任的縣(處)級以上幹部實行了責任追究,促進了各級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勤政廉政、依法行政。

正確判斷反腐敗鬥爭形勢,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我們必須看到,黨員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腐敗分子只是極少數。正是因為黨的各級組織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廣大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凝聚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力量,我國才取得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巨大成就。同時也必須看到,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土壤和條件在一些領域依然存在,反腐敗鬥爭的形勢還比較嚴峻。有些地方和部門違反紀律的問題比較嚴重,重大違紀違法案件一再發生,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屢禁不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弄虛作假、鋪張浪費現象仍然突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紀檢監察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此,我們務必保持清醒的頭腦,採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

這裡,我向全會報告中央紀委常委會自身建設的情況。十六大以來,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中央紀委常委會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堅持中心組學習制度,重點抓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學習。組織編輯出版《江澤民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開展“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紀檢監察工作新的實踐”理論研討活動,舉辦全國新任紀檢監察領導幹部專題研究班,推動了全系統的學習。切實改進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著力研究解決反腐倡廉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努力使紀檢監察工作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要求。堅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常委會工作規則,推進了工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開好雙重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注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積極採取措施改進工作。認真執行廉潔自律的規定,自覺接受監督,並嚴格要求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健全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完善紀律規定,對辦案人員遵守紀律情況進行巡訪,加強了機關內部的管理和監督。搞好中央紀委常委會的自身建設,離不開各級紀委廣大幹部特別是中央紀委各位委員的關心和支援,希望同志們對中央紀委常委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歡迎同志們對中央紀委常委進行監督,以便我們進一步改進工作和作風。

二、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新的實踐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們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強大思想武器。反腐倡廉工作必須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要從嚴治標,懲治腐敗,又要著力治本,預防腐敗;既要堅決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又要認真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既要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又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要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抓緊解決反腐倡廉的重大問題,抓緊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抓緊解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切實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為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重要保證。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必須堅持圍繞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更加自覺地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發展是解決中國一切重大問題包括黨風廉政問題的基礎。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和任務,對推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作為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適應經濟基礎發生的新變化,把防治腐敗寓于改革和各項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在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發揮服務和保障作用。必須更加自覺地深入市場經濟領域,注意解決黨風政風方面妨礙改革和建設的突出問題,優化發展環境。必須更加自覺地服務於改革開放,用嚴明的紀律保證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促進市場體系的完善和市場秩序的規範。通過反腐倡廉,懲惡揚善,把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充分調動起來。要善於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多管齊下解決腐敗問題,努力實現反腐倡廉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良性互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必須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更好地適應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需要。黨的執政地位和肩負的歷史使命,要求我們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必須把握黨的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進一步解決提高黨的領導水準和執政水準、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這兩大歷史性課題。把從嚴治黨的方針全面貫徹到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中去,對黨員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要切實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認真貫徹“兩個務必”和“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自覺抵制各種不良風氣的侵蝕。堅決維護和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尤其是黨的政治紀律。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清除腐敗分子,純潔黨的隊伍。要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質為重點,切實加強黨政領導班子建設,健全工作制度和黨內生活制度,不斷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必須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黨風廉政建設的核心問題是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黨員幹部能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直接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直接關係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落實。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須把維護和發展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定“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自覺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要從實際出發,注意研究各方面利益關係的調整,使提出的要求和採取的措施行得通、辦得到。要努力拓寬工作渠道,加強基層黨的作風建設,把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作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經濟、政治和文化的合法權益。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必須堅持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十六屆三中全會強調:“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強廉政法制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面對腐敗現象在一些領域依然易發多發的態勢,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必須有效預防腐敗。要立足教育,抓住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這個關鍵,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築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線。要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規範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準。要強化監督,綜合運用黨內監督、國家專門機關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等多種形式,有效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范,使黨員幹部不犯錯誤或少犯錯誤。把教育、制度、監督貫穿于反腐倡廉的各個環節,發揮懲防結合、綜合治理的整體效能。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必須堅持和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反腐敗的整體合力。十六大提出:“堅決反對和防止腐敗,是全黨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我們必須始終把反腐倡廉作為關係發展全局的大事來抓,認真總結經驗,堅持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援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要加強領導,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各級紀委要全面履行職責,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反腐倡廉與發展經濟和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各級領導幹部不僅自己要清正廉潔,還要敢抓敢管,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拓寬群眾參與的渠道,鞏固和發展全黨動手反對和防止腐敗的良好局面,確保黨中央反腐倡廉重大決策和部署落到實處。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不斷推動反腐倡廉理論和實踐的創新。十一屆三中全會恢復建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來,各級黨委和紀委緊緊圍繞黨的政治路線和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從平反冤假錯案、整頓黨風到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反腐敗三項工作格局,從標本兼治、側重治標到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始終堅持與時俱進,初步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的有效開展反腐倡廉的路子。實踐在發展,我們必須適應世情、國情、黨情的發展變化,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努力做到思想觀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員素質和工作作風的與時俱進。要深入研究戰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問題,深化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反腐倡廉規律的認識,豐富和發展黨的反腐倡廉理論。要提倡和鼓勵大膽探索、勇於實踐的精神,把黨中央反腐倡廉的決策和部署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認真總結反腐倡廉的成功經驗,借鑒古今中外的有益做法,緊密結合工作實踐,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在繼承中發展,在鞏固中深入,在創新中提高。

三、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要任務

2004年是深入貫徹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一年,也是實現反腐倡廉五年工作目標的重要一年。我們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胡錦濤同志提出的“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懲防並舉,注重預防,通過紮實有效的工作,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一)加強思想道德和紀律教育,嚴格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

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促進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結合在全黨開展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中國共産黨章程》和《江澤民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以權力觀教育為重點,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提高黨員領導幹部的思想道德水準。把自律與他律、教育與管理結合起來,引導領導幹部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

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開展《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條規學習活動,加強紀律教育,使領導幹部增強紀律觀念,做遵守和維護紀律的模範。

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領導幹部必須認真執行中央作出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尤其要嚴格遵守以下要求:(1)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4)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7)要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8)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

各地區各部門要針對領導幹部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清理工作。要從實際出發,認真清理黨政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兼任企業領導職務的問題,認真清理黨政機關用公款為幹部職工購買個人商業保險的問題,認真清理黨政領導幹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職權將公款借給親友的問題。堅決糾正以各種名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費娛樂的歪風,堅決糾正超標準配備使用小汽車和在住房上以權謀私的問題,進一步落實領導幹部不準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規定和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的有關規定。

(二)加大查辦案件工作的力度,堅決懲處腐敗分子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是貫徹從嚴治黨方針的重要體現,是懲治腐敗和端正黨風政風的有效手段。必須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嚴懲腐敗分子。繼續重點查辦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的案件。著重查辦建設工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融、物資採購領域的案件;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産中國有資産嚴重流失的案件;領導幹部夥同或支援其親友非法斂財的案件,嚴重腐化墮落的案件;司法人員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和嚴重失職瀆職的案件。嚴肅查辦基層幹部以權謀私、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加大對腐敗分子的經濟處罰和贓款贓物追繳力度,加大對攜贓款外逃公職人員的追逃力度。要研究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新特點,不斷改進辦案方式和方法。正確運用政策和策略,寬嚴相濟,區別對待,提高辦案工作水準。嚴肅辦案紀律,嚴格辦案程式,加強案件審理,保證辦案工作依紀依法進行。既要堅決,又要穩妥,增強懲治腐敗與保護黨員幹部權利並重的意識。加強對查辦案件工作的領導,完善組織協調機制。地方各級黨委和紀委要加強對垂直管理部門和系統辦案工作的協調、指導。通過剖析案件、總結教訓,改進管理、完善制度,發揮查辦案件在治本方面的重要作用。

進一步加強信訪舉報工作。提倡和鼓勵實名舉報,嚴肅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對誣告陷害的要追究責任。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的聯繫,整合信訪資源。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建立有效的信訪處理機制,妥善解決群體訪、重復訪等問題。重視基層信訪,建立初信初訪工作責任制,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

(三)加強黨風政風建設,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按照十六屆三中全會的要求,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狠剎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不良風氣,認真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1)堅決糾正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的問題。繼續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嚴肅查處違反規定亂批亂佔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補償費用等問題。(2)堅決糾正城鎮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的問題。規範拆遷管理行為,嚴肅查處拆遷中不依法辦事、濫用強制手段等行為。(3)堅決糾正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産中不落實中央有關政策規定,造成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問題。(4)堅決糾正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加強監督檢查,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深入推進糾風專項治理工作。(1)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收費辦法,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全面推行收費的聽證、審計、公示、督導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嚴肅查處義務教育階段與招生掛鉤的各種亂收費行為。(2)繼續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加強對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完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醫德醫風考核、激勵和懲戒等管理制度,解決醫藥購銷中給予、收受回扣和醫療服務中“開單提成”、收受“紅包”等問題。完善藥品定價機制,嚴肅查辦價格違法案件,抑制藥品價格的不合理上漲。結合醫療衛生、醫療保險和藥品生産流通等體制改革,深化源頭治理工作。(3)繼續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規範農業稅費徵管。農業稅及其附加不準超過規定的稅率上限,不準超範圍、超標準進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不準在規定之外進行任何形式的攤派和收費。建立預防和查處涉農負擔案(事)件的有效機制。繼續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的問題。加大從源頭上治理公路“三亂”的力度。

加強農村和城市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對基層站所工作人員中存在的執法不公、亂收費亂罰款、吃拿卡要和刁難群眾等問題,要認真進行整治,切實解決基層幹部作風方面的問題。堅持糾建並舉,寓糾于建,加強部門和行業的職業道德建設,不斷完善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措施。繼續做好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行業和系統主管部門的牽頭及表率作用。

(四)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領域,推進“四項改革”,完善“四項制度”,深化“三公開”

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財政管理體制、投資體制和幹部人事制度四項改革。(1)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對取消的審批事項加強後續監管,對保留的項目嚴格審核和論證;進一步加強對省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導和協調。(2)健全公共財政體制,深化部門預算改革,進一步擴大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將所有政府性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加大對“小金庫”的清理和查處力度。(3)推進投資體制改革,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型投資體制,確立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加強和改進對投資活動的管理和監督。(4)深入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規範和全面推行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無記名投票表決下一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制度,逐步推行黨委常委會討論重要人事任免無記名投票表決制;推行和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制度;實行領導幹部辭職制度,逐步推行黨政領導職務任期制,加大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幹部的力度。繼續深化和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産權交易和政府採購四項制度。規範建設工程和政府資訊化工程招標投標行為,加強對招標投標過程的監督,堅決糾正干預招標、虛假投標、串標和非法挂靠等問題。認真落實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批地用地行為。健全産權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規範産權交易市場,加強對資産評估行業的監管力度。進一步擴大政府採購的範圍和規模,加強規範化管理。推進政務、廠務和村務公開工作。全面推行市(地)級政務公開,深化縣級和鄉(鎮)政務公開,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單位要全面實行辦事公開。與企業改革相結合,推進廠務公開。與村民自治相結合,推進村務公開。

深化金融企業改革,強化內控機制,加強金融監管,嚴肅查處金融違紀違法行為,深入進行警示教育,增強風險防範能力,確保金融資産品質和安全。積極穩妥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完善與社會主義制度相適應的司法監督制約機制,解決執法人員違法、司法不公等問題,保證司法權的公正行使。進一步規範行業組織和社會仲介機構,嚴格依法進行管理和監督。

(五)認真貫徹黨內監督條例,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

《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對於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嚴明黨的紀律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具有重大意義。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認真學習貫徹。要深刻領會加強監督、嚴肅紀律是黨中央對黨員領導幹部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要增強接受監督的意識,做自覺接受監督的表率。各級黨委要把貫徹落實這兩個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要認真執行《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的各項制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重點加強對各級領導機關、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推動黨內監督工作有序開展。各級黨委要認真履行《條例》規定的監督職責,實現黨內監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式化。各級紀委要充分發揮黨的監督機關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改革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要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健全工作制度,增強工作實效。各省(區、市)要建立健全巡視組織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實現巡視工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在改革試點的基礎上,中央紀委監察部要全面實行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各省(區、市)也要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若干規定》,繼續做好《中國共産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的修訂工作。

(六)大力支援國有企業改革,充分發揮職工群眾民主監督的作用,加強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工作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做好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效能監察和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提供保障。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肩負搞好企業改革發展和反腐倡廉的重要責任,要把企業反腐倡廉融入生産經營管理之中,統籌安排、相互促進。要認真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尤其要做到:不得在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産、資本運營、産權交易過程中擅自決策或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不得在招標採購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産中損害國家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

要認真研究在股份制逐步成為公有制主要實現形式條件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支援和保護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大膽創新、大膽改革。要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紀檢監察工作。結合企業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遵紀守法和廉潔誠信教育,促使企業領導人員依法經營、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堅持和完善廠務公開、企業領導人員述職述廉、民主評議等制度,發揮職工群眾的民主監督作用。要加強內部監督制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證企業領導人員正確行使權力。積極開展企業效能監察,促進生産經營管理的完善和優化,提高經濟效益。

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需要把握的幾個問題

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十分繁重。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反腐倡廉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以求真務實的精神狠抓落實,確保今年反腐倡廉任務的順利完成。

(一)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動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統一領導是核心,黨政齊抓共管是關鍵。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責任。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責任制,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領導班子的正職要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重大問題要親自過問;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當前,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注意抓好三個環節:一是抓好責任分解,明確責任主體。要把反腐倡廉的任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貫徹落實的目標和要求。二是抓好責任考核,做到功過分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對所轄地區和部門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責任制情況進行認真考核,根據部門業務特點確定考核的重點。考核結果要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三是抓好責任追究,嚴格執行紀律。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敢抓敢管,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的手段實施責任追究,維護責任制的嚴肅性。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那些領導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導致嚴重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治理、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的地區和單位,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二)加強組織協調,促進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是黨章賦予紀委的一項重要職責。各級黨委要加強領導,積極支援紀委發揮組織協調的作用。各級紀委要進一步加強對查辦案件工作的組織協調,突破大案要案。同時還要在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糾正不正之風和反腐敗抓源頭工作等方面,積極開展組織協調。要按照中央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各級黨委的要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要妥善處理與各職能部門的關係,既要認真組織協調,又要充分調動各部門的積極性。對需要多部門共同完成的工作,要有效組織,合理調配,整合力量;對那些與部門業務緊密相關的工作,要充分發揮部門的牽頭作用。要加強與各方面的聯繫溝通,建立資訊綜合反饋機制,及時了解掌握反腐敗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要認真總結經驗,制定組織協調的具體規定,使組織協調工作制度化和規範化。

(三)全面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積極發揮行政監察職能作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在加強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同時,進一步發揮行政監察職能作用。要按照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這三項政府工作的基本準則,做好行政監察工作。要認真履行行政監察法賦予的職責,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促進依法行政,保證政令暢通。要加強對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的廉政監察,深入到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領域和部位,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促進廉潔從政。要針對優化發展環境、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效能監察,充分發揮行政投訴中心的作用,切實解決一些機關和部門效率低下、辦事推諉、資源浪費等問題,促進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勤政高效。

各級監察機關要主動向政府請示彙報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要圍繞政府中心工作開展執法監察。要加強對行政許可法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要繼續參加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專項整治工作。積極參加政府組織的安全生産專項檢查,加大對重特大事故的查處力度。(四)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是一支黨和人民信賴的隊伍。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我們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能力建設、作風建設和法制建設。堅持與時俱進,轉變思想作風,創新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加強對憲法、法律和黨內條規的學習,增強法治觀念。做好培訓工作,在五年內把紀檢監察幹部輪訓一遍,努力提高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政策理論水準、業務能力和專業化水準。加大幹部輪崗交流和挂職鍛鍊的力度,推動幹部跨地區、跨系統的交流。要選拔政治強、綜合素質好、發展潛力大的優秀幹部充實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要增強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工作程式,嚴格工作紀律特別是辦案紀律。紀檢監察幹部要堅持原則、敢於碰硬、依法辦事、秉公執紀,保持謙虛謹慎的作風和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樹立可親、可信、可敬的形象。

在新的一年裏,反腐倡廉任務艱巨而繁重。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偉大旗幟,全面貫徹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同心協力、紮實工作,努力取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新成效,為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作出應有的貢獻!

(這是吳官正同志2004年1月11日在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工作報告)

 

新華網 2004年2月22日


吳官正在安徽強調:加強對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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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官正: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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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法制進程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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