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欲推新舉措:讓乞丐“轉型”

昨日,深圳民政局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上表示,深圳要建立公共勞動形式的社會救助體系,給乞討人員們提供一些類似清掃街道等崗位讓他們打工。

深圳市民政局稱,解決城市流浪乞討問題,必須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但這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就目前來説,要建立公共勞動形式的社會救助體系,即政府和管理部門提供一些如清掃街道、運送垃圾、環境衛生、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公共勞動機會,引導、勸導乞討人員放棄乞討來從事這種勞動,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維持基本生活。

現在救助站為每個入站的救助人員都建立了個人檔案,為了儘快查清受救助人員的真實身份以及其家庭住址等個人資料,建議在各個救助站利用全國公安戶籍網路或其他途徑建立資訊系統,資源共用,便於對接受救助者的個人資料進行查詢。

另外,建議儘快完善救助制度,使救助站和慈善機構能夠有機地結合,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社會捐助為輔的資金籌措機制。(何濤、王納、佘振軍、陳天喜)

《廣州日報》200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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