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詐騙七百人 原堅石老總落網

記者獲悉,2004年2月24日晚11時許,在海口市國貿大道天昊大廈一套民宅內,震驚京城房地産界的堅石房地産公司詐騙案主要嫌疑人、公司原法人于波被海淀刑警抓獲。這位輾轉遼寧、山東、廣東、廣西、海南五省區,逃亡3個多月的公司法人在海口正在做三件事,辦假身份證、整容、購買死亡證明,準備“人間蒸發”。于波及其女友蔡敏二人被押解回京,兩人以涉嫌合同詐騙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4月2日,海淀檢察院批准對於波、蔡敏依法逮捕。被媒體稱為2003年北京房地産十大新聞的堅石房地産詐騙案終於水落石出。

接警“放心仲介”人去樓空

2003年11月9日,海淀分局刑警經偵隊接到馮女士報案:自己與有著放心仲介稱謂的北京堅石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出租一套兩居室住房,租期兩年,月租金4800元。按照合同規定,公司每月初將當月房屋租金打到馮女士賬戶上,但自己沒有收到公司應付的租金。9日一清早,馮女士找到位於大鐘寺中鼎大廈的堅石公司總部,發現公司人去樓空。

隨後,經偵隊連續接到多個堅石公司客戶電話,反映堅石公司坐地蒸發之事。此時,中鼎大廈傳來消息,幾十名堅石公司客戶衝進堅石總部。當即,探長石軍與探組警員直奔中鼎大廈。10時30分,在中鼎大廈堅石總部辦公地點,雖然駐地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維持秩序,但幾十名群眾的激奮情緒仍難以控制。曾經喧鬧忙碌的堅石公司空空如也,只有一名自稱公司委託人的男子為群眾進行登記。經詢問,現場群眾都是堅石公司的客戶,其中大部分是將房子委託堅石公司幫助出租的房主。堅石公司卻沒有按約付給房主們租金。

調查堅石公司詐騙鉅款

偵查員發現,堅石公司一面以高於市場平均價的價格與房主簽訂租賃合同聚斂房源,另一面卻又以低於市場平均價的價格將房子轉租。堅石公司與房主簽約扣除一至兩個月的租金作為佣金,房租付費形式採取每月一付。但房子轉租後,堅石規定房客必須以年租金形式一次性向堅石公司交納一年甚至更長時間的租金。在應當向房主付租金時,堅石公司人員突然消失,暴露出公司存在卷款出逃進行詐騙的嫌疑。11月9日,海淀分局刑警隊經偵隊正式立案偵查堅石房地産公司涉嫌經濟詐騙一案。

通過調取該公司工商註冊資料,如今堅石房地産公司早已不在房地産大亨潘石屹旗下,截至案發公司已五易其主。公司法人變更順序是,2001年5月堅石公司法人變更為潘石屹的弟弟潘石堅。2003年6月,潘石堅將公司轉讓給於波。兩個月後,于波又將公司轉讓給其同鄉段某,而段某于案發前半月又將公司轉讓王某。偵查員還發現,堅石公司曾被評為北京首批“放心仲介”,但2003年5月該公司退出“放心仲介稱號”,不過於波接手後始終打著“放心仲介”的旗號經營,繼續使用公司法人變更前的執照。

于波名義上僅當了兩個月堅石公司的法人,但事實上,公司全部經營仍然由於波全盤操控。此間,于波以高達50%的提成為誘餌,指使公司旗下的十余個分部以高進低出方式大量套取房屋租金。海淀警方從受理群眾的報案看,短短半年堅石公司以高進低出方式套取租金550余萬,受害群眾多達770多人。刑警調取堅石公司在商業銀行賬戶時發現,賬上資金不過區區4000元。於是海淀經偵刑警全力追查失蹤涉案主要嫌疑人于波。

偵破主犯于波潛伏海口

于波,34歲,黑龍江鐵力市人,大專學歷。2003年6月,負債經營的潘石堅將公司轉讓給於波,並留下13萬資金作週轉,堅石公司60萬元的債務由於波承擔,法人變更為于波。于波接手堅石公司後,以高進低出的方式迅速套現。案發後於波下落不明。偵查員通過工作在羅馬花園查到于波以97萬現金購買的一套187平方米的住宅以及以48萬價格在朝陽望京西苑購買的一套兩居室住房。

追蹤于波十分困難。刑警對於波兩處房産布控,未發現任何有價值的資訊。11月20日,偵查員前往黑龍江于波原籍,但在長達1個月的布控中,警方沒有發現于波的蛛絲馬跡。案件偵破陷入僵局時,案發後一直沉寂的兩個人物突然闖進了民警視線,這兩人就是于波的兩個親妹妹。

1月中旬的一天,探長石軍接到其妹妹託人捎話,問100萬元能否為其哥買斷官司。偵查員推斷投石問路之人是于波自己。隨即,偵查員集中力量控制其妹妹在北京的暫住地。2月10日,海淀刑警發現其妹妹與海口一個長達57分鐘的通話記錄,警方於是將目光鎖定了海口。

抓捕天涯海角難逃法網

2月13日,石軍及探組成員、市局專案組成員一行3人飛往海口,在海口警方配合下,全力搜尋于波下落。根據于波妹妹的通話記錄,偵查員將於波可能藏匿地點定位在海口市國貿大道天昊大廈內。24日,專案組得到準確消息,于波就住在大廈8D一套二居室的住房內,與他同住的,還有一名年輕女子。

24日晚11時許,經偵隊員將於波及其女友抓獲。在於波床邊案頭撂著三本書,分別是《刑法》、《刑事訴訟法》、《合同法》,三本書已經被翻得起了毛邊。當晚,于波及其女友被帶至海南警方提供的場所接受審訊。

于波交待,其女友蔡敏是堅石公司的出納,案發後隨于波一同逃亡。3個月內兩人先後去了大連、山東、廣東、廣西,春節前在海口住了下來。卷款逃跑後,他通過其妹妹打探情況。堅石受害者的集體行動及媒體的廣泛關注,使他感到事態嚴重,逃到海口後,每天抱著法律條文苦讀,同時設計了徹底消失的計劃,先是前往當地整形醫院了解整形手術的情況,準備進行拉皮。同時找人製作假身份證,準備在當地隱姓埋名。警察找來時,他正在做第三步,弄一張“死亡證明”。返京路上于波對刑警説,前幾天跟蔡敏一同去了一趟天涯海角,計程車司機説,做生意的人不要去那個地方,那裏表示走到盡頭,一句笑話竟成讖語。(劉慎良 胡蓉)

新聞連結

“堅石”詐騙案進程

去年11月,北京堅石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在一夜之間“人去樓空”,眾多房主拿不到應得的租金。此案受害者涉及700余人,涉案金額數百萬元。去年12月2日,潘石屹及其弟潘石堅向媒體澄清,堅石公司和潘氏兄弟沒有任何法律關係,並出示股權協議轉讓書予以證明。

今年1月5日,市房地局做出取消堅石公司房地産經紀機構資質的決定。2004年1月6日由於堅石公司突然消失,圍繞一套房子的權益,一對房東房客在朝陽法院大屯法庭開打官司,這是涉及該案的第一起訴訟,由於雙方爭議較大,法庭調解沒有成功。3月中旬,“堅石”詐騙案取得重大突破,兩名關鍵涉案人員已被抓獲。海澱區200名“堅石”受害者接到警方通知,要求他們重新登記受損情況。4月2日,堅石案關鍵涉案人員于波與另一嫌疑人蔡敏,被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正式批捕。

被騙款如何退未定

昨天記者就“堅石詐騙案”的下一步進展採訪有關法律專家。據了解,4月2日海淀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批捕了于波和蔡敏之後,下一步海淀公安分局將有兩個月時間的繼續偵查期,然後案件進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3個半月後該案將進入法院庭審階段。

據人大法學院法學博士王秀梅副教授介紹:根據我國刑法第224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王教授解釋説:對於合同詐騙數額多少算數額特別巨大,目前還沒有司法解釋,法院在審理合同詐騙案的時候一般是根據具體案情來決定。王教授個人認為,僅按目前警方偵查的數額550余萬元肯定應該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王教授説,就本案看目前警方並沒有公佈查扣犯罪嫌疑人財物的情況,所以受害者能否拿回被騙房款有幾種可能:一是所騙房款並沒有被揮霍,犯罪嫌疑人為了減輕刑罰主動退還;二是受害者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刑事附帶民事責任退還被騙房款;三是如果所騙房款已經被揮霍或部分揮霍,被告人又沒有其他的償還能力,那麼受害人也有可能拿不到被騙房款或是只能部分得到退還。

五招防黑房屋仲介

面對黑房屋仲介的行徑,專家建議房東房客應做到如下幾個方面:

1.考察仲介公司的背景、規模和品牌,考察成立時間,考察信譽記錄。

2.“高進低出”是黑仲介準備卷錢走人的先兆之一。當房租出去後應儘快和房客取得聯繫,如果發現“高進低出”差價超過10%就要設法解除合同。

3.合同的規範性不可小覷。不負責任的仲介公司一般不會在合同中標明自己在租出房屋之後所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4.房租的付款方式應該合理。不法仲介往往會以低價為誘餌,騙取客戶交納半年甚至整年的房租,因此也給大規模套現卷款提供了可能。

5.售後服務的內容也很重要。仲介公司有無按時支付房租、有無協助賠償、有無先行賠付等售後服務都是出租業主需對其考察的必選項。(婁啟勇)

《北京青年報》 2004年04月05日


“堅石”房客起訴房主案開審 合同是否有效成焦點
租房仲介幾大騙人花招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