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對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進行執法監察,各地要在8月31日前將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完畢。這是記者昨天從國土資源部獲悉的。
據了解,執法監察的範圍是2004年1月1日後各類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情況,對2003年執法監察中發現但尚未處理的違規操作和違紀違法出讓經營性土地問題,也要糾正和查處。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要在2004年8月31日前將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完畢,8月31日後仍以歷史遺留問題為由採用協議方式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的,要從嚴查處。 (記者 劉揚)
《北京日報》200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