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副主任王在希:要求民主和搞“台獨”分裂是兩碼事

國務院臺辦副主任王在希十八日説,要求民主和搞“台獨”分裂是兩碼事。我們堅決反對有些人利用公投搞“台獨”。

王在希下午在海研中心舉行的“兩岸關係研討會”上致辭時説,我們尊重並理解台灣同胞要求當家作主的願望,但堅決反對有些人利用公投搞“台獨”分裂。要求民主和搞“台獨”分裂是兩碼事。要求民主是台灣人民的基本權利。現在的問題是,陳水扁打著民主的旗幟推動公投,以公投形式搞“台獨”,同時還把反對“台獨”公投的人扣上“反民主”的帽子。

他説,值得注意的是,在台灣有些原來一直堅持反對“公投立法”的代表人物,不能堅持把公投“台獨”的危害,光明正大地告訴人民,反而隨波逐流,助長陳水扁當局在“台獨”的道路上鋌而走險。政治人物最重要的是堅定站在人民的立場,為維護人民的利益,敢講真話。不信邪,有風骨。而不能只顧眼前利益,不負責任,不顧道義,是極其不可取的。

王在希説,打著民主的旗號搞“台獨”,利用民意搞分裂,這也是陳水扁的一大特色。根據聯合國一九四七年的決議,只有殖民地人民,經聯合國和宗主國同意後,方可用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是否獨立。而台灣現在不是殖民地,無論從歷史上、還是從法理上看,都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海峽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過去兩岸一直有共識。即使在李登輝當政後的一九九一年台灣“國統會”正式通過的“國統綱領”,也明確宣示:“台灣固為中國一部分,大陸也是中國一部分”,並把統一列為最終目標。因此在台灣,任何人企圖用公投的方式,達成“台獨”分裂的目的,都是不能容忍的,也是非法的。陳水扁當局推動“公投立法”,只為其今後搞“台獨公投”提供法律依據,圖謀通過公投來實現“台獨”主張。

王在希説,其實,提出“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前途”,利用公投搞“台獨”,是民進黨、也是“台獨”分子長期以來的一貫主張。早在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台獨”分子就提出“制定新憲法、建立新國家”。陳水扁上臺時,為穩住陣腳,曾作出“四不一沒有”承諾,其中就有“不搞統獨公投”的一條。任期未滿,他就大張旗鼓地推動公投,這完全暴露了陳水扁的“台獨”分裂本質。陳水扁一邊鼓吹“公投制憲”,以穩固基本教義派選民;一邊又説他“四不一沒有”立場沒有變,企圖欺騙、愚弄廣大善良的台灣民眾,其用心昭然若揭。

王在希表示,對台灣地區領導人的選舉,我們一直認為是台灣內部的事情,我們不會介入。但對選舉中搞“台獨”分裂活動,我們將旗幟鮮明地堅決予以反對,這是我們的一貫立場。

中新社200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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