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駐世貿機構改名詳情披露 專家分析由來

    世貿組織日前將台灣駐WTO的“代表團”改為“辦公室”,臺當局隨後宣稱此舉是“矮化台灣”問題。鳳凰衛視今日撰寫文章對詳情加以披露。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章啟月27日曾表示,台灣當局派駐世界貿易組織“辦事處”,使用“常任代表團”的名稱,及“代表團”成員使用“大使”及“參事”等外交職銜,是不恰當的,是搞“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台灣應返回九二年關貿總協定的精神,不要再搞“一中一台”。

    據鳳凰衛視報道,世界貿易組織(WTO)秘書處將台灣名稱從“代表團”改為“辦公室”。在所有涉及台灣的行動、文件上凡涉及台灣政府機關,如“總統府”、“外交部”以及政府官員頭銜等涉及主權的文字時,後均需加注“不代表主權”的補充説明。台灣“代表團”按照港澳模式稱為“辦公室”。台灣駐世貿人員稱為“大使”、“公使”的要改為“代表”、“副代表”、“助理代表”。

    臺當局方面,陳水扁在26日稱,雖然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外交”處境相當艱難,但“政府仍將積極運用任何可行的管道,爭取更多國際支援。”並稱舉辦“台灣加入世衛組織”的“公民投票”,再次鼓吹“入世衛組織公投”。

    國臺辦發言人李維一在28日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祖國大陸反對的是台灣藉此推行“兩個中國”,但不反對民間交流,至於WTO的問題,中國堅持1992年的WTO主席聲明。

    中國WTO研究院院長、著名經濟學家張漢林亦指出,WTO此種做法是按照一個中國原則和政治現實辦事的結果,根本不存在所謂的“矮化台灣”的問題。WTO將台灣常駐機構名稱改為“辦公室”是和台灣單獨關稅區的身份和地位一致的。

    張漢林分析説,台灣1992年加入關貿總協定及2001年加入WTO的身份都有明確規定,即以“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簡稱“中國台北”的身份加入,而不是主權國家。

    其從1990年提出加入關貿總協定到2001年11月11日結束申請,整個過程已經意味著台灣必須承認“一個中國”的政治現實。台灣不能以單獨關稅區的身份混入WTO後再尋求所謂的主權。

    張漢林表示,既然台灣以單獨關稅區的身份加入,就絕不能使用“常駐代表團”、“代表處”這樣含有主權意義的稱呼,其工作人員不是使節,不能叫“大使”、“公使”。WTO將台灣常駐機構名稱改為“辦公室”是和其單獨關稅區的身份和地位一致的。

    常駐機構改名,不會對台灣與WTO成員國之間的正常經貿關係産生任何影響,而所謂“大陸製造障礙、損害台灣工商界利益”的説法更是無稽之談。台灣工商界、學者、政府、民眾應該有理性的看待和處理這個問題。

    1992年9月,關貿總協定(世界貿易組織的前身)理事會主席確定了中國台灣加入關貿總協定的三項原則,即:所有締約方都承認只有一個中國,台灣可以“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簡稱“中國台北”)名義加入關貿總協定,台灣不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前加入關貿總協定。隨後,關貿總協定成立中國台北工作組,談判台灣入關事宜。

    世貿組織成立後,該工作組于1995年1月轉入世貿組織。按照“陸先臺後”加入WTO的原則,台灣工作組于2001年結束工作,在卡達多哈舉行的WTO第四屆部長級會議上以“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簡稱“中國台北”的身份獲准加入WTO。

    中新網200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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