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禹作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説明

    3月6日上午9時,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受國務院委託,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王忠禹作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説明。

    王忠禹説:

    各位代表:

    黨的十六大明確指出了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任務。根據黨中央的部署,經過認真調研,集思廣益,反覆論證,形成了《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意見》。黨的十六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該意見,建議國務院根據這個意見形成《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交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交會議審議。

    現在我受國務院委託,對《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作以下説明,請予審議。

    一、過去五年改革的基本經驗和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舉措。

    過去五年,按照黨的十五大的要求,各級政府機構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這是改革開放以來力度最大的一次機構改革。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行政管理體制正在形成。

    五年來的實踐,使我們加深了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認識,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一是堅持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改革的目標,把轉變政府職能作為機構改革的關鍵;二是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把精兵簡政和優化政府組織結構作為機構改革的重要任務;三是堅持積極穩妥的方針,既審時度勢,把握時機,堅定不移地邁出改革步伐,又充分考慮各方面可承受的程度,審慎地推進改革;四是堅持機構改革與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結合,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妥善安排分流人員,優化幹部隊伍結構;五是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步實施,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進行改革。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也要逐步推進,不斷深化。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發展,現行政府機構還存在著一些不適應的問題,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加以解決。

    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要求,堅持政企分開,精簡、統一、效能和依法行政的原則,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調整和完善政府機構設置,理順政府部門職能分工,提高政府管理水準,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這次改革要抓住重點,解決行政管理體制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為促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組織保障。

    二、國務院機構改革的主要內容

    國務院機構改革的重點是:深化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健全金融監管體制,繼續推進流通管理體制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産監管體制建設。

    (一)深化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資委)。黨的十六大提出深化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並明確要求中央政府和省、市(地)兩級地方政府設立國有資産管理機構。為貫徹落實的黨的十六大的要求,進一步搞好國有企業,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更好地堅持政企分開,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真正使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將國家經貿委的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管理的職能,中央企業工委的職能,以及財政部有關國有資産管理的部分職能等整合起來,設立國資委。國務院授權國資委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國資委的監管範圍,確定為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産。地方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産,由改革後設立的省、市(地)兩級地方政府國有資産管理機構負責監管。其他國有資産,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國資委專門承擔監管國有資産的職責,既不同於對全社會各類企業進行公共管理的政府行政機構,也不同於一般的企事業單位,具有特殊性質。因此,將國資委確定為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特設機構。

    按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産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原則,國資委的主要職責是:根據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代表國家向部分大型企業派出監事會;通過法定程式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管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擬訂國有資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定規章制度,依法對地方國有資産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資委依法對企業的國有資産進行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但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産經營活動,不要變成“婆婆加老闆”,不能把企業管死。國資委還要重視並幫助企業解決改革重組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要在堅持國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國務院將抓緊制定國有資産管理的行政法規,依法對國有資産進行管理和監督。地方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既要積極又要穩妥,要在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公佈後,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進。

    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是一項十分複雜的工作。設立國資委,只是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許多工作要在今後的實踐中不斷探索,並通過制定法律法規逐步加以規範。

    (二)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簡稱發展和改革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建立,客觀上要求把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更加密切地結合起來。為綜合協調各方面改革,使改革更好地為促進發展服務,將國家計委改組為發展和改革委。將國務院體改辦的職能,併入發展和改革委。

    目前,宏觀調控體系存在著發展規劃和産業政策、基本建設投資和技改投資、重要農産品和工業品的進出口計劃管理分散、職能交叉的問題,不利於提高宏觀調控的有效性和增強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為減少職能交叉重復,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和完善宏觀調控,將國家經貿委的行業規劃、産業政策、經濟運作調節、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多種所有制企業的宏觀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以及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等職能,劃歸發展和改革委。

    發展和改革委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其主要職責是: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産業政策和價格政策,監測和調節國民經濟運作,搞好經濟總量平衡,優化重大經濟結構,安排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發展和改革委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發展和改革委要把加強自身改革和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切實轉變管理職能,轉變工作方式,轉變機關作風,積極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大力減少行政審批和微觀管理事務,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

    (三)健全金融監管體制,設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工作關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為加強金融監管,確保金融機構安全、穩健、高效運作,提高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資産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分離出來,並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關職能進行整合,設立銀監會,作為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事業單位。

    銀監會根據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資産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擬訂有關銀行業監管的政策法規,負責市場準入和運作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等。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人民銀行不再承擔上述金融監管職能後,要加強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職能,不斷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作規則和改進對金融業宏觀調控政策,更好地發揮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和防範與化解金融風險中的作用,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在金融監管方面,人民銀行的宏觀調控和銀監會的監管工作是互相補充、互相促進的。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要建立密切的聯繫機制,及時溝通有關金融市場風險和運營情況,共用監管資訊。

    (四)繼續推進流通管理體制改革,組建商務部。目前,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以及反傾銷反補貼工作分別由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管理;産品的進出口工作,分別由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負責。這種內外貿分割、國內外市場分割和進出口配額分割的管理體制,不能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需要,不能適應建立和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要求。為適應內外貿業務相互融合的發展趨勢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促進現代市場體系的形成,將國家經貿委的內貿管理、對外經濟協調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等職能,國家計委的農産品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等職能,以及外經貿部的職能等整合起來,組建商務部。

    商務部是主管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研究擬訂規範市場運作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規,促進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監測分析市場運作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開展國際經濟合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的有關事宜和組織産業損害調查等。

    (五)加強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産監管體制建設。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基礎上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仍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繼續行使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能,負責對食品、保健品、化粧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為進一步強化對安全生産的監管,將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負責安全生産的綜合監督管理和對煤礦的安全監察。

    此外,為加強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將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建商務部,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不再保留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經過改革,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28個。根據《國務院組織法》規定,這些機構的調整以及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設置,請各位代表予以審議。

    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整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的體制,以及國務院直屬機構、辦事機構和其他機構的設置方案,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准。

    三、關於組織實施

    這次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在過去五年改革的基礎上進行的。一方面,五年來的政府機構改革已經取得顯著成效,國務院機構設置總的格局需要保持相對穩定;另一方面,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要求繼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這次改革雖然機構變動不多,但關係重大,任務十分艱巨。按照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全會的要求,國務院將加強對機構改革工作的領導,週密部署,抓好落實。

    (一)認真組織實施改革方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後,將按照科學規範部門職能、合理設置機構和優化人員結構的要求,抓緊新成立部門的“三定”(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工作,並對其他部門的“三定”方案進行完善,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能分工。適應改革的要求,按照程式,抓緊制定和修改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做好機構變動部門和單位的幹部人事、離退休幹部以及資産處置等工作。加強行政管理體制的法制建設,實現機構和編制的法定化。

    國務院機構改革以後,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將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按照鞏固、完善、探索、深化的總體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鞏固和完善已經取得的改革成果,積極探索符合各地特點的改革路子。國有資産管理機構設置要按照中央的規定,依法有序進行。其他有的機構設置不搞一刀切,也不要求完全上下對口。在改革中,重視做好職能銜接,保證國民經濟正常運作,保持企業改革重組以及其他各項工作的連續性,維護社會穩定。

    (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轉變職能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不論是新成立的部門,還是其他部門,都要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管理方式,推進電子政務,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完善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部門職責和權力的調整,直接關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主要領導同志應親自負責,精心組織安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嚴肅各項紀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斷,秩序不亂,國有財産不流失,確保改革的順利進行。

    附一: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根據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任務和十六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意見》,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的主要任務是:

    (一)深化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健全金融監管體制,設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繼續推進流通管理體制改革,組建商務部。

    (五)加強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産監管體制建設,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基礎上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六)將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七)不再保留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5.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8.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10.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1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1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18.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19.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20.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産業部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4.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25.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2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7.中國人民銀行

    28.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根據《國務院組織法》規定,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調整和設置,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准。設立國務院國産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整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的體制,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准。

    附二:我國國務院機構改革歷程

    1981年,國務院的工作部門有100個,達到建國以來的最高峰。臃腫的管理機構已不能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亟待改革。

    1982年政府機構改革

    1982年3月8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這次改革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部的職數、年齡和文化結構,減少了副職,提高了素質;在精簡機構方面,國務院各部門從100個減為61個,人員編制從原來的5.1萬人減為3萬人。

    1988年政府機構改革

    1988年4月9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啟動了新一輪的機構改革。

    這次改革著重于大力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的經濟管理部門要從直接管理為主轉變為間接管理為主,強化宏觀管理職能,淡化微觀管理職能。其內容主要是合理配置職能,科學劃分職責分工,調整機構設置,轉變職能,改變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完善運作機制,加速行政立法。改革的重點是那些與經濟體制改革關係密切的經濟管理部門。改革採取了自上而下,先中央政府後地方政府,分步實施的方式進行。通過改革,國務院部委由原有的45個減為41個,直屬機構從22個減為19個,非常設機構從75個減到44個。在國務院66個部、委、局中,有32個部門共減少1.5萬多人,有30個部門共增加5300人,增減相抵,機構改革後的國務院人員編制比原來減少了9700多人。

    1993年政府機構改革

    1993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方案實施後,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從原有的86個減少到共59個,人員減少20%。1993年4月,國務院決定將國務院的直屬機構由19個調整為13個,辦事機構由9個調整為5個。國務院不再設置部委歸口管理的國家局,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8個。此外,國務院還設置了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

    1998年3月10日,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行政管理隊伍,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

    根據改革方案,國務院不再保留的有15個部、委。新組建的有4個部、委。更名的有3個部、委。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原有的40個減少到29個。

    從1998年開始,國務院機構改革首先進行,隨後黨中央各部門和其他國家機關及群眾團體的機構改革陸續展開;1999年以後,省級政府和黨委的機構改革分別展開;2000年,市縣鄉機構改革全面啟動。截至2002年6月,經過四年半的機構改革,全國各級黨政群機關共精簡行政編制115萬名。

    

    中國網2003年3月6日


2003兩會專題網站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