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關係邁入良性互動的全面合作期 
胡仕勝

     6月27日,印總理瓦傑帕伊在一片“互利、雙贏”聲中結束了他為期6天的訪華活動。無論從何種角度而言,此次訪華無疑是非常成功的。它是一次充分發掘並擴大兩國互信互利領域的訪問,是一次致力於“繪製中印新型雙邊關係藍圖”的訪問,是一次將中印關係帶入全面合作軌道的訪問,同時還是一次刻意淡化雙方間問題與分歧的訪問。此次訪問註定會在中印兩國關係史上留下很深的烙印。

     首先,這是一次全面增進雙邊互信的訪問。

    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印關係幾起幾落,既有過1950年代的蜜月期,也有過1960-70年代的冰封期;既有過1980年代未期以來的不斷升溫期,也有過1998年印核試後的短暫停滯期。中印關係之所以起落不定,曲折反覆,關鍵在於缺乏互信,尤其缺乏政治與安全互信。1962年的邊界衝突是兩國互不信任的劇烈爆發點,而1998年印藉口“中國威脅”進行核子試驗則是這種互不信任的另一重要注腳。

    好在世紀之交,兩國領導每人平均認識到雙邊關係的起伏不定不利於各自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的順利推進,有必要擺脫雙邊關係這種大起大落的怪圈。於是,近兩三年來,中印兩國政府不斷開拓各種“增信釋疑”渠道,基本建立起從民間到軍事諸多領域的“增信溝聯”管道,如保持高層互訪頻率,建立安全對話機制,軍艦互訪,印軍官進入中國軍事院校進修,創立“中印名人論壇”,開通中印直航,簽署旅遊協議,等等。

    但儘管如此,由於缺乏明晰的指導原則,中印關係仍不時受制于一些不愉快、不和諧的“聒噪之音”的干擾,其中較為突出者有“中國商品威脅論”、“中國圍堵印度論”、“中國導彈威懾論”、“美印聯手遏制中國論”,等等。

     此次瓦傑帕伊總理訪華的重要意義即在於填補了這一嚴重空白。兩國總理6月23日共同簽署的《中印關係原則和全面合作的宣言》最終確立了雙邊關係今後的發展目標與指導原則,並明確表明“尊重並照顧彼此關切”,“兩國互不構成威脅”。尤其是在遣詞造句方面,該《宣言》與兩國1954年在雙邊關係蜜月巔峰期締結的《中印西藏協定》(首次在國際條約中倡導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指導國家間關係)有許多共通之處。這也從另一側面表明,雙方均有意跨越歷史恩怨,埋葬彼此不快,恢復兩國50年代的友好互信關係(當然,現時的恢復更多了層理性與務實的精神)。《宣言》的發表是此次瓦傑帕伊訪華的一個標誌性成果,它預示著中印關係將在很大程度上擺脫過去那種起落無定的狀態,從而踏入一個嶄新的全面合作的良性互動期。

    《宣言》中尤為引人矚目的是印政府在西藏問題上的明確表態,即“承認西藏自治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一部分”,這也是印政府首次在政府間文件中申明此一立場。1959年西藏叛亂前,印政府曾公開承認過“西藏地區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此後卻一直反覆宣稱“西藏是中國的一個自治區”(這一表態也見於1988年、1993年印拉甘地總理和拉奧總理的訪華成果中)。雖然前後表態只有幾個字的差異,但卻是一種質的飛躍。承認“西藏是中國的一個自治區”,重在從“自治區”這一政治概念來描述西藏與中國的關係,帶有印英帝國時代的殖民痕跡,即只承認中國對藏擁有“宗主權”;承認“西藏自治區是中國的一部分”,重在從領域主權的概念來強調西藏的法理地位,即承認中國對藏擁有“主權”。

    作為回應,6月23日,中國政府在與印方簽訂的一份《諒解備忘錄》中重新恢復自1962年邊界衝突以來一直中斷的“西藏與錫金”邊貿,並承認“錫金臘土拉山口”為中印兩國“邊關”。通過這種策略性的安排,中方事實上承認了“錫金為印度的一個邦”(錫金在1975年正式成為印的一個邦,此前為印之保護國。實際上,印度拉奧總理1993年訪華期間與我達成的《關於在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保持和平與安寧的協定》也含混地表述了中方這一立場。印報當時載文稱,《協定》所提的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也包括錫金段,表明中國“默認”錫金併入印度這一事實。當然,中方此次通過邊貿安排則進一步明確了此一立場),從而消除了印方在錫金問題上對我一直存在的嚴重疑慮與耿耿於懷。

    雙方在如此敏感問題上的務實互動充分稟持了《宣言》所倡導的“相互尊重和照顧彼此關切”的精神。實際上,這種對“彼此關切”的關注正是雙方今後化解矛盾,彌合分歧,增進互信的最佳手段,特別是有利於邊界問題的逐步解決。目前,圍繞邊界問題,中印邊界問題專家小組業已召開了12次會議,中印邊界問題聯合工作小組也已進行了15輪會談。為增加邊界問題今後的磋商力度與效率,此次訪問期間,兩國還分別委任了邊界問題特使(印方為國家安全顧問米什拉,中方為副外長戴炳國)。這也充分顯示,雙方政府願意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以及“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相互調整”的精神為邊境問題找到一個公平合理、一勞永逸的解決辦法。

    此外,瓦傑帕伊訪華期間,中印兩國領導人還在雙邊關係問題上採取了“一切向前看”的積極姿態,既不過多強調雙方間的問題與分歧,也不過多糾纏化解問題的微枝末節,而是利用各種場合反覆重申雙方“挖掘巨大潛力,抓住有利機遇,深化互利合作”的重要意義。這種“一切向前看”的姿態不但為今後雙邊關係的不斷開展樹立了良好的範式,而且有力地營建了濃郁的雙邊互信氛圍。

    其中,中國國家海洋局和印度海洋開發部6月23日在京簽訂的《兩國海洋科技諒解備忘錄》堪稱“一切向前看”的典範。根據該備忘錄,中印兩國將在海岸帶綜合管理、海底資源勘探與開發技術、極地科學、海洋能源、天然氣水合物勘探與開發技術、海洋資源評估、海藻養殖及加工、衛星海洋學以及雙方同意的海洋科學其他領域進行合作。兩國還擬建立一個“海洋合作聯合委員會”(雙方各5人),負責“總結、協調、促進和監督海洋領域的合作,並積極推進雙方感興趣的新的合作”。海洋合作備忘錄的簽署不但結束了中印兩國間無海洋合作的歷史,而且更為重要的是,有效地促進了兩國在海洋領域的互利與互信。

    實際上,近年來,隨著兩國綜合實力不斷向海洋延伸,從阿拉伯海到南海一帶的水域已經初現中印矛盾與衝突的端倪。一方面,印度總是以疑懼的眼神看待中巴、中緬在沿阿拉伯海-印度洋一帶的各種合作項目建設,擔心中國搶佔印度洋(印認為印度洋是其勢力範圍),擠壓印戰略空間;另一方面,中方也對印近年來不斷加強與美國、與東南亞國家在馬六甲-南海一帶的軍事巡邏、聯合演習(以及國防合作)表示了高度的警覺,懷疑印藉口維持“海道安全”而有意在這一地區扮演“牽制中國”的角色。

    因此,可以説,中印雙方此次本著互信互利的原則展開海洋合作,有助於及時化解兩國的顧慮與疑懼,實際上是開通了一條海上合作的通道。沿著這種通道,兩國完全可以將一個可能會引發激烈爭奪甚至衝突的水域變成一種互利合作的和平水域。這實際上也是兩國新型合作關係的重要體現,即通過合作化解或沖淡潛在的矛盾與衝突。

    除了上述海洋合作備忘錄外,印總理訪華期間,雙方政府還簽署了10項協議,內容幾乎涉及雙邊關係的方方面面。有理由相信,今後,這些協議的逐一執行無疑將不斷夯實兩國的互信基礎,40多年來存在於中印之間的“對立與不信任”也有望逐漸被“互利、互信、合作、發展”所取代。

     其次,這是一次全面推動雙邊經貿發展的訪問。

    1990年代以來,中印兩國經濟一直保持著高速增長態勢,是世界上發展最快的兩個經濟體,兩國市場規模也不斷擴大。然而,由於兩國40余載“的對立與不信任”,這個擁有13億人口、GDP總量達1.3萬億美元的巨大市場卻未能在中印兩國經濟發展中發揮應有的推動作用,兩國間巨大的經濟互補優勢長期以來處於閒置狀態。

    雖然,近年來兩國間的貿易往來與相互投資呈現迅速增長勢頭,但總體而言,這與兩國間現有的經濟規模仍很不相稱。去年,兩國間貿易總額為49億美元,還不到當年中國外貿總額的1%、印度貿易總額的5%;中國在印合資企業只有15家,協議投資總額僅為3720萬美元;而印度在華投資項目71個,合同額也不過1.88億美元。

    當然,兩國政府早已意識到這一點。2002年1月,朱鎔基總理訪印時即呼籲兩國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充分發揮經濟互補優勢,大力發展經貿關係,爭取儘快實現雙邊貿易破百億美元的大關。自去年以來,兩國經貿關係開始顯現迅猛的發展勢頭。據中國海關統計,2002年兩國貿易額為49.5億美元,比2001年增長37.6%。今年以來,雙邊貿易增長似乎有加速度之態勢。1-5月,雙邊貿易額達到29億美元,同比增長70%,其中中國從印進口16.8億美元,對印出口12.2億美元,分別增長104%和37%。此外,今年2月初,印度産業聯合會舉辦的“2003年國際工程技術展”吸引了80多家中國公司參展,創歷史新高。今年10月,印度産業聯合會還將在北京舉辦“印度製造展”和“印中高科技”(與中國外經貿部合辦)。

    而此次印總理訪華正是高舉大力發展兩國經貿關係的大旗,將保持兩國目前的貿易發展態勢列為其訪華的重中之重。這從其龐大的企業家代表團即可見一斑。共有40位印方企業家代表隨總理來訪。代表團裏既有大企業(不少已在中國立足)負責人,也有印度兩大工業團體(印度産業聯合會和印度工商聯合會)負責人。此外,商業與工業部長阿倫雅伊特雷(他6月23日赴京)、資訊技術部長阿倫舒裏亞(6月25日從德里抵滬與總理在上海會師)也先後加入總理的訪華經貿大軍。

    從瓦傑帕伊總理的日程安排中也可見經貿活動是其訪華的重頭戲。他不但在與中國總理的會談中著重探討了雙邊經貿問題,稱經貿領域為兩國“最大的互利領域”,而且還分別出席了6月24日在京舉辦的“中國-印度經濟合作與發展研討會”,併發表演講,呼籲進一步挖掘合作潛力,促進雙邊貿易的多元化,並對兩國貿易額很快即會突破百億美元充滿信心。6月26日,他又在上海向印度和中國的資訊技術巨頭們發表演講認為,“中印都是古老的文明古國,我們兩個發展中國家應該成為資訊技術領先的國家”。他還在演講中特別提出,中印兩國的經濟合作應該“跳過某些領域,進行超常規的發展。” 

    更為重要的是,此次訪問雙方簽訂一系列有助於促進雙邊經貿關係的協議,主要有:雙方將成立由官員和經濟學家組成的聯合研究小組,負責研究兩國擴大經貿合作的潛在互補關係,並制定今後5年中印經貿合作發展規劃,鼓勵雙方企業界擴大合作(該小組將於2004年6月底之前,向兩國政府提交有關全面經貿合作措施的研究報告和建議);建立財經領域的對話與合作機制;加強農業領域合作;中方向印提供5億美元的優惠出口買方信貸;印度産業聯合會在上海設立辦事處,併發起“印度俱樂部”,讓印中兩國公司負責人每年會面,旨在促進兩國中小公司間的合作;中國貿促會與印度工商聯合會塔建聯合商務網路平臺,並簽署兩商會合作協議,等等。

    這些文件或協議的達成將在很大程度上充實中印兩國在經貿領域的全面合作,並將中印兩國經貿關係帶入持久的快速發展期。兩國專家紛紛對此持樂觀態度,甚至認為,“世界上兩個快速發展的經濟實體接近有助於改變亞洲的經濟地圖,今後甚至有助於改變世界的經濟地圖”。印度主流大報《印度教徒報》6月24日即刊文指出,中印兩國的經貿合作“將能使亞洲變成世界經濟的發動機”。

    可以預見,隨著中印兩國經貿關係的不斷加強,兩國雙邊全面合作關係也因擁有了雄厚的物質基礎而將更形牢固。

    不僅如此,這種全方位的經貿合作將有助於最終提高印中兩國的國際經濟影響力、國際政治影響力,成為抗衡全球霸權主義與單邊主義的堅強堡壘。這是因為雙方通過這种經濟優勢互補能迅速在國際經濟舞臺打造“印中製造”的經濟品牌,從而不斷獲取在國際經濟領域的發言權、規則制訂權,直至打造代表包括中印兩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經濟利益的國際經濟新秩序,並繼而推動以“民主化、多極化”為目標的國際政治新秩序的確立。

     第三,這是一次全面打造新型合作關係的訪問。

    瓦傑帕伊此次訪華被普遍視為“互利、雙贏”的關鍵原因即在於,此次訪問確立了中印兩國間的新型合作關係。之所以稱之為“新型合作關係”是因為:

    其一,這種合作具有“全面性”。一方面,雙方保證將繼續在政治、安全領域展開深入接觸與合作,如雙方同意開展經常性高層交往,深化在雙邊、地區和國際問題上的協調與對話,兩國外長每年舉行會晤,進一步加強兩國政府各部委、議會及政黨之間的人員往來和友好交流,加強兩國防長以及軍方各層次的互訪;另一方面,雙方還著力在以經貿、文化為主的廣泛的非政治領域大力拓展全方位合作。此次雙邊協議多達11個,涉及文化(雙方決定在首都互設文化中心)、交通(加強空中和海上直航)、旅遊、衛生、科技、經貿、教育、衛生、法律、水利能源、海洋等諸多領域。這充分表明,印中兩國政府非常重視全方位地推進兩國間的“共同利益”與“共識”,最大限度地在所有領域以互利合作、平等互信來化解或沖淡或明或暗的矛盾與衝突,從而增加雙邊關係穩定發展的保險系數,防止雙邊關係因過於單一而大起大落。

    其二,這種合作具有“發展性”。這是一種“發展取向型”的合作關係。中印兩國“一切向前看”,一切重在發掘並擴大“雙方的共同利益”,不糾纏于分歧與問題。這種“發展性”在瓦傑帕伊的訪華中尤顯突出。以《宣言》為例,它兩度強調中印“共同利益”:“中印存在著發展睦鄰關係的共同願望和廣泛的共同利益”、“雙方的共同利益大於分歧”。再以兩國領導人在此期間的表態與講話為例。瓦傑帕伊總理在訪華前接受中央臺記者採訪時就表示,“應把歷史作為鏡子而不是沉重負擔”,他23日在北大的演講中進一步指出,“我們應該認識到兩國具有很強的互補性,雙方應求同存異,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推動共同發展。我們的相互信任與理解應該能夠超越我們之間的分歧。”曾一度鼓吹“中國威脅論”的印防長費爾南德斯6月23日也在印度古吉拉特邦表示,“印中兩國必須埋葬過去不愉快和誤解的歷史,沿著已經起步的友誼之路,快速前進……在2200年的中印交往史中,友好關係佔了99.99%,誤解只有0.01%。現在就是我們埋葬這0.01%的時候了!”。同樣,奉行強硬民族主義政策的印副總理阿德瓦尼也在瓦傑帕伊臨行前表示,印中兩國關係的發展沒有必要跟任何其他方面掛鉤,“中印之間可以先把問題放在一邊,重點放在合作領域上”。而中國領導人在與瓦傑帕伊總理的會晤中也無一例外地倡導兩國“一切向前看”,登高望遠。

    其三,這種合作具有“穩定性”。由於這種合作具體不針對任何第三方,不影響各自與他國的外交關係,同時由於這種合作重在“自身的發展取向”,重在解決自己的事,挖掘自身的潛能,因此,這種新型合作關係具有很強的穩定性,不會輕易受制于國際形勢的風雲變動,也不會輕易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的影響。這種新型的合作關係不僅有利印中雙邊關係的穩定,而且還有助於亞洲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穩定。正如《宣言》指出的那樣,“兩國友好合作符合中印社會經濟發展與繁榮的需要,符合促進地區與全球和平與穩定的需要,也符合推進世界多極化和利用全球化積極因素的需要”。

    儘管如此,這並不意味著中印兩國間從此相安無事,雙邊關係一帆風順。實際上,兩國間懸而未絕的問題的最終解決絕不會輕鬆。這些問題在解決之前還會存在一段時間,有的還相當長。因此,任何人都無法保證這些問題不會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引發不利於兩國關係良性互動的言論,甚至行動。尤其是邊界問題解決起來尤為費勁,雙方間的分歧非常大。由於邊界問題的最終解決必然涉及到“互諒互讓,有取有舍”,如若事先不做輿論引導和宣傳,這種在“領土”問題上的“出讓”勢必會激發中印兩國的民族主義情緒,兩國政府都不得不對此予以慎重考慮。此外,問題解決前,兩國政府還須修改相關法律文件,這也是一項耗時工程,對印而言尤為如此。印議會曾在1962年邊界衝突後通過了一個“寸土不讓”的決定,並寫入憲法。因此,印政府若想在邊界問題上做出調整就需首先修憲。然而,修憲的前提是聯邦政府的決策能力必須十分強大,但在聯合執政時期(聯合執政已經成為印政壇難以改變的特色),各黨形成如此共識難度頗大。同樣,中印關係中的“中巴關係情結”也恐難一時消解,加之印巴關係時起時落,因此,中印關係很難完成擺脫“中巴關係”的影響。

    實際上,人們不可能指望一次訪問就化解中印兩國半個多世紀日積月累的分歧、矛盾與問題,但可以告慰的是,隨著瓦傑帕伊訪華期間兩國領導人不斷倡導的中印“全面合作”的新型雙邊關係的不斷推進,兩國間的這些問題或會逐步得到解決或諒解,或再也不會象過去那樣成為兩國關係發展的嚴重障礙。因此,從這點而言,印中關係確實邁入了一個持久、穩定發展的新階段。這既有助於中印的穩定與發展,也有利於南亞的穩定與發展,更有利於世界的穩定與發展。(作者為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所副研究員)

    中國網 200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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