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承認9月起“護照”將加注“TAIWAN”字樣

    據聯合早報發自台灣的報道,臺“外交部”證實,臺當局計劃最快在9月1日發行封面印有“台灣”英文字樣的新版“護照”。

    臺“外交部長”簡又新12日時稱,加注“TAIWAN”(台灣)的“護照”的改變是“四不一沒有”,與現有“護照”差異不大。

    所謂“四不一沒有”,即為中文的“中華民國”不變、英文的“中華民國”不變、徽記不變、全部的內頁不變、“護照”形式沒有改變。

    據了解,新版“護照”是在封面徽記及“護照”字樣的中間部分,加注“TAIWAN”(台灣)的英文字樣。

    由於庫存還有大量的現版“護照”,簡又新稱,新版“護照”最快會在9月1日開始使用。

    對此,由金門、馬祖地區選出的在野黨“立委”則反對此措施。親民黨“立委”曹原彰和新黨“立委”吳成典等表示,“台灣”並不能代表金、馬地區,如果要加注,就應該比照世界貿易組織入會名稱,加注“臺澎金馬”。

    中新網200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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