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官司
動搖體育贊助機制

    姚明官司正式“開打” 可口可樂收到應訴通知

    記者昨天(3日)了解到,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姚明狀告可口可樂公司侵犯其肖像權的訴訟。昨天法院發出應訴通知,可口可樂公司得到了姚明訴狀的副本。這意味著中國籃球史上首起球員肖像權侵權官司已經正式啟動。

    承辦姚明狀告可口可樂侵犯其肖像權一案的徐匯區法院民事一庭有關人員告訴記者,法院確定受理這起訴訟之後,已經按規定通知可口可樂公司取走姚明訴狀的副本,以及辦理所有的應訴手續。

    記者了解到,作為被告的可口可樂公司在得到訴狀副本之後,有15天的答辯期。被告可以決定是否對受理此案的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並準備書面意見。另外,法院發出舉證通知書之後,被告有45天的時間準備相應證據材料,並向法院舉證,然後法院確定是否開庭審理。

    5月23日,姚明委託其代理律師王曉鵬就可口可樂公司侵犯其肖像權向法院遞交了起訴書。姚明在起訴書中請求法院判令可口可樂公司停止將其肖像及姓名用於産品外包裝的行為;在全國性新聞媒體上公開承認侵權行為,並向自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同時請求判令可口可樂賠償精神損害及經濟損失人民幣1元。(解放日報)

    姚明告可口可樂可能動搖體育贊助機制基礎

    5月23日,姚明委託“姚之隊”律師就可口可樂涉嫌侵犯其肖像權事件正式向上海市有關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可口可樂停止將姚明肖像及姓名用於産品外包裝的行為,並在全國性新聞媒體上公開承認侵權行為並向姚明賠禮道歉並消除影響,同時判令可口可樂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人民幣1元。此舉意味著姚明和可口可樂之間的紛爭進一步升級。

    種種跡象表明,由於站在可口可樂身後的是中國籃協,而國家隊運動員特別是明星級運動員又一向是各體育協會吸引贊助的“搖錢樹”,因此姚明的起訴舉動就像他著名的“姚式火鍋”蓋帽一樣,一巴掌拍向了中國體育産業的命門和要害,也將喊了多少年卻又不見起色的中國體育産業化難題再次擺上了臺面。

    大明星為何向大公司問罪

    在不少人看來,姚明儼然已經是中國體育的代表人物甚至是世界體育界的超級明星了。雖然只在NBA打了一個賽季,但姚明在中國體壇的地位的確得到了火箭般的提升,而其在籃球界的地位則絕對稱得上是“大佬級”的人物了,不僅與國內籃球明星們的差距越拉越大,就連同在NBA打球的巴特爾和王治郅也難以望其項背。

    成立於1893年的美國可口可樂公司是世界最大的飲料製造商,一直以來都以贊助各類體育賽事而聞名。自1979年重返中國市場之後,可口可樂公司贊助了40多項中國體育活動,成為中國體育界最大的贊助商之一。

    姚明狀告可口可樂,體育界的“大佬”向贊助體育活動的“老大”企業問罪,確實讓人感到意味深長。

    矛盾似乎起源於可口可樂在中國市場上推出的一種新促銷包裝産品:外包裝印有三位中國國家籃球隊運動員照片,姚明居中,並印有姚明的姓名。目前這些産品正在中國各地市場上銷售,同時相同圖案的宣傳海報也在商場中張貼。姚明及其全權代理“姚之隊”認為,可口可樂的上述産品和宣傳用品涉嫌侵犯了姚明的肖像權和姓名權。姚明發表聲明公開表示:“眾所週知,我簽約的是百事可樂,可口可樂的侵權使得我的形象同時出現在互為競爭對手的産品上,大家會以為我腳踩兩隻船,是一個惟利是圖、背信棄義的小人。”

    看似簡單的事情,背景其實卻很複雜。一個值得關注的事實是,據“姚之隊”律師王曉鵬透露,早在今年2月,可口可樂公司曾與“姚之隊”進行過有關合作的商業談判,但最終雙方談判破裂,可口可樂也未能取得姚明形象的使用權。

    針對姚明的起訴,可口可樂做出了針鋒相對的反應。可口可樂中國公司對外事務總監李小筠對記者表示:“使用中國男籃隊員的集體肖像在我們産品的包裝和廣告上,是中國國家男籃給予我們的合法權利,這在我們簽訂的合同上明確寫著。這些行為都是合法合理的。”

    面對姚明的律師指責可口可樂公司是採取了“偷襲”做法故意侵犯姚明的個人肖像權時,李強調:“這種説法是完全沒有根據的,可口可樂在體育贊助方面都有嚴格的規範並依據合約給予公司合法的權利來進行贊助活動。我公司傳統上也經常使用贊助運動隊伍的集體隊員肖像做紀念包裝。在海外,可口可樂公司贊助了英格蘭足球隊,推出的也是3人一組的國家隊隊員的整體肖像紀念包裝。而且,在和球隊簽訂合同後,只需英國足協的批復而無需分別徵求個別球員的同意。即使在美國,根據可口可樂公司和NBA的贊助協議,我們的産品包裝也只需出現3人或以上的NBA球員所組成的整體肖像及得到NBA總部批復即可。姚明的律師指責我們不遵照國際慣例,是對事實不了解,是毫無根據的。去年,作為中國國家足球隊贊助商之一的可口可樂公司,在中國足球隊衝擊世界盃時,可口可樂也推出了3人一組的中國之隊紀念罐。根據我司和中國足協方面簽的約,也無需分別事先徵求個別球員的同意。可見,指責我公司這次特意對姚明‘偷襲’和‘不遵守國際慣例’都是沒有根據的。”

    如果暫時拋開雙方冠冕堂皇的理由不談,姚明和可口可樂之爭的實質在於巨大的商業利益和商業潛力。如果換在姚明去NBA之前,能夠被可口可樂相中並參與其商業推廣,對姚明來説可能意味著巨大的機會。然而,從商業角度上來看,今天的姚明早已不是去年的那個姚明瞭,他已經被當做NBA的一個全球化偶像進行包裝,甚至有可能被包裝成一位世界巨星,就像當年的邁克爾喬丹一樣。在這種背景下,姚明的所作所為絕對不是他一個人就能決定的,因為在他身後有規模龐大的全權代理“姚之隊”,就像在“姚之隊”身後有美國的NBA,還有可口可樂的老對手百事可樂一樣。

    商業化姚明搶人眼球

    毫無疑問,姚明已經成為中國體壇最具明星氣質的運動員。

    “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當中國國家男子籃球隊頭號球星姚明經歷了美國NBA一個賽季的洗禮,從休斯頓返回上海的時候,所有人都會發出這樣的感慨。

    令人刮目相看的不僅是姚明的球技,雖然以“狀元秀”的身份進入NBA,但姚明的新秀賽季絕對難言完美,因為對姚寄予厚望的休斯頓火箭隊並沒有因為擁有了頭號新秀就進入了季後賽,所以姚明也並沒有獲得年度最佳新秀的榮譽,所以我們也就無法在真刀真槍的季後賽中檢驗姚明的球技是否真正得到了火箭般的提升,所以姚明也就在NBA季後賽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時候回到了上海。

    令人刮目相看的是姚明吸引公眾眼球的能力。從4月26日回到老家上海開始,姚明就從來沒有從公眾的視線裏消失過:5月5日,姚現身上海第四軍醫大學校園,參加了為赴北京的非典醫療隊送行的活動;5月8日,姚聯手搜狐開通“個人中文官方網站”,並首次親口公開與可口可樂公司的肖像權糾紛;5月9日,在上海發表“親筆簽名”的公開信,號召“明星與平民”一起對抗非典;5月11日,姚作為主持人與上視體育頻道聯手推出互動訪談節目,為對抗非典酬款,據稱有60位世界級名人參與;5月12日,姚到國家隊報到,之後前往醫院體檢;5月14日,姚簽約百事公司,成為“和百事全球簽約的第一位中國球星”,同日可口可樂宣佈與中國男籃簽訂為期三年的商業贊助合同;5月15日,姚及他的全權代理“姚之隊”發表措辭嚴厲的聲明,譴責可口可樂侵犯其肖像權;5月16日,姚當選“上海市十大傑出青年”;5月17日,“姚之隊”向可口可樂下達最後通牒,並首次提出要訴諸法律;5月19日,姚從北京前往秦皇島參加已經先期開始的中國男籃國家隊集訓;5月21日,姚獲知當選勞倫斯世界體育獎年度最佳新人,但他以參加國家隊集訓為由並未出席在蒙特卡洛舉行的頒獎典禮;5月21日,姚明個人網站舉辦的為非典義捐拍賣活動結束,其中姚明本人的一雙籃球鞋據稱拍出了22501元的價格,但該網站同時聲明各項拍品尚未收到實際款項;5月23日,姚委託“姚之隊”律師就可口可樂涉嫌侵犯其肖像權事件正式把可口可樂告上了法庭。粗粗算來,在回國的近一個月的時間裏,姚明絕對可以算得上是中國體育明星裏曝光率最高、新聞最多的人了。

    仔細分析一下就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姚明被美國的明星機制徹底俘虜了,雖然姚明依舊是那張中國臉,依舊是中國國家隊中鋒,也依舊是中國年輕人的偶像。

    以姚明一己之力,不可能在短時間內連續做出如此眾多的動作。雖然姚明為抗擊非典所做的努力非常值得人們尊敬,但令人感到特別遺憾的是,人們在姚明的一系列動作中越來越感受到濃烈的商業氣息,人們也開始懷念一年前從中國離開的那個姚明,那時,他像個可愛的大男孩。

    中國明星,美國人的搖錢樹

    現在的姚明,已經幾乎可以和美國NBA超級明星畫上等號了:一方面是因為球技,另一方面是因為他身上無時無刻都在散發出的商業味道,純粹NBA式的商業味道。

    毫不誇張地説,美國人的NBA是把姚明當做一塊尚待開發的寶藏的。因為自從邁克爾喬丹老了以後,NBA就逐漸陷入了商業低谷,目前的眾多招牌明星們沒有一個人可以挑起帶領NBA邁向下一個輝煌的重任。而姚明的出現無疑讓美國人在絕望中看到了救命稻草:就像當初把喬丹樹立成“神”一樣,他們要為NBA樹立一尊“來自亞洲的神”。美國人的如意算盤是:用姚明拯救日益沒落的NBA美國本土市道,併為他們開發出能夠帶來更大商業利益的全球市場。出生於80年代、身高2.26米、態度和藹又不乏幽默、沒有任何不良習氣的姚明,是美國人心中最完美的NBA下一代偶像,同時意味著巨大的商業利益。

    所以我們看到了所謂的“姚之隊”:那個姚明的全權代理,那個為姚明不斷策劃和製造新聞,那個最大化地為姚明爭取商業利益,那個讓姚明脫胎換骨的“背後的手”。姚之隊由比爾達菲、威爾遜博士、比爾桑德斯、中方經紀人陸浩、律師王曉鵬和章明基六個人組成,章明基是組長。他們分工各有側重,但都對姚明負責。章明基坦白地説:“從職責來説,姚之隊並不是一支衝在前面的組織,它是一支幫助姚明獲得事業成功,達到他人生目標的團隊。”

    那麼姚明的人生目標又是什麼呢?是得到NBA的總冠軍戒指,是加入美國籃球名人堂,是成為億萬富翁,還是幫助中國隊取得世界冠軍?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卻能得出一個結論:除了可以回國代表中國隊打幾場世界比賽,姚明身上的商業價值似乎已經與中國籃球沒什麼關係了。

    “姚明會變成什麼樣子,社會自有公論。姚明之所以能有今天在公眾面前這樣的健康形象,完全是他個人的努力,絕大部分都不是我們的功勞。換句話説,要是姚明變壞了,也不是我們的責任。但如果姚明侵犯到社會的利益,對社會造成傷害,我們會制止他。路都是他自己走的。”章明基如是説,個中的潛臺詞非常耐人尋味。

    體育産業面臨鳳凰涅

    姚明狀告可口可樂並不是為了錢,要不然也不會只在訴狀中訴求可口可樂賠償1元錢。姚明及其代理團隊看重的,是“姚明”這兩個字及那個2米26的形象所蘊涵的巨大的商業利益和商業潛力。也許用不了多久,姚明一年所掙到的錢就會超過中國籃球協會一年的所有收入,而中國籃協卻永遠失去了用姚明獲取贊助的權利,哪怕是以國家隊這個集體的名義。

    如果真出現那種情況,能怪姚明嗎?面臨體制轉型的中國體育産業的確應該仔細思考一下未來的出路了。

    眾所週知,體育産業在世界範圍內都是令人眼熱的發財機器。只要運作得當,大把的贊助和滾滾的鈔票就會源源不斷地落入體育組織和運動員的腰包,進而更加推動體育運動的發展。但中國體育産業化的道路卻遲遲沒有進入良性迴圈,舊有體制依然束縛著改革的深入進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姚明謀求自己商業利益最大化的舉動雖然遭到爭議,但其實無可厚非。姚明的舉動一旦得到法律支援,有可能動搖的是整個中國體育國家級運動隊贊助機制的基礎,有可能使本已經費緊張的國家級運動隊更加捉襟見肘,但這又能怪誰呢?為什麼姚明的商業價值只有在NBA才能得到最大的體現?為什麼美國兩大飲料巨頭的爭鬥最終有可能損害中國籃球的整體利益?為什麼中國的“國寶級”運動員會成為美國人的搖錢樹?“姚明現象”是不是一種國有資産的變相流失?種種疑問需要中國的體育決策部門進行深層次的思考並果斷地尋找相應對策。

    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在剛剛結束的巴黎世界乒乓球錦標賽上,球場上是清一色的中國企業贊助商,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好像是中國國內的錦標賽一樣。雖然我們為國手的出色戰績喝彩,但還是應該接受不能不面對的現實:乒乓球運動的活力下降了,在世界範圍內的影響下降了。否則我們為什麼沒有發現那些頻繁出現在其他體育項目中的世界級贊助商的影子呢?我們的乒乓球世界冠軍還少嗎,但如果乒乓球不儘快加速産業化進程,縱使我們得到再多的世界冠軍,也難以推動乒乓球運動成為一項真正商業化的運動,我們那些世界冠軍身上所蘊藏的巨大商業價值也難以得到最有效的開掘。

    在改革開放20多年後的今天,中國的體育産業化步伐面臨著必須加快的抉擇,只有形成良性的自我造血機制,中國體育才能真正擺脫舊有體制的束縛,並實現“奧運戰略”的真正意義。如是,我們的體育主管部門領導人除了那些前世界冠軍和前功勳教練們,是不是還可以選擇一些熱愛體育的專業經濟人士來擔任呢?真的期待小巨人姚明的這記“姚氏火鍋”蓋帽能夠煽起中國體育産業化改革的一把火,讓體育産業真正來一回“鳳凰涅□”!(中華工商時報)

    

     中國網綜合消息 200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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